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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已經向小組長撤銷對我判決的申訴,  所以恢復申訴期間被小組長中止的判決。 也就是說, 根據板規6.4,qweewqq=zkow這兩個帳號中的分身帳號將永久水桶。 另外當事人來信告知, 希望在金庸板是以zkow當作主帳號經營,qweewqq則當作分身帳號。 因此判決對象改變, 改由qweewqq為分身帳號(永久水桶),zkow為主帳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3.164.2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inYong/M.1465139045.A.3AD.html
F00L: 辛苦了 ^^ 06/05 23:06
HermesKing: 兩位板主都辛苦了 06/05 23:07
bouly: 彈性改判不錯,推推 06/06 00:45
lejnsaryai: 其實本來就能改帳號永久水桶了 XD 06/06 00:51
lejnsaryai: 板規6.4的核心精神是在金庸板只用一個帳號使用,所以 06/06 00:52
lejnsaryai: 要選擇用哪一個當主帳號板主是不會去管的,只要最終 06/06 00:53
lejnsaryai: 只有一個(主帳號)使用就行。 06/06 00:54
SeanLiao99: 沒辦法條文太精簡,很多人不清楚詳細內涵 06/06 00:57
嗯,那以後在判決文上附註好了。 因為F板主草擬的新板規6.4是改成七日後執行 往後判決板規 6.4之流程為: 板主依照簡易認定判處分身帳號永久水桶,七日後執行 若當事人不加申訴,則判決有效,全案終結。 所以以後要是遇到板規6.4的判決,就在判決文中寫: 「請在七日內告知板主希望用哪一個帳號當作主帳號, 以避免想在金庸板使用的帳號被永久水桶。 如不告知,則板主將會以最早發文/推文時間的帳號作為主帳號。」 這樣就不會有太大問題了。 --- 其他板友如果還有什麼建議跟想法的話,歡迎提供意見。
nightlight39: 辛苦了 06/06 01:41
※ 編輯: lejnsaryai (118.233.164.233), 06/06/2016 01:53:13
zkow: 辛苦 06/06 02:10
qookennylin: 辛苦了 06/06 04:31
HermesKing: 以在本版最早發文為主標準,登入次數為次標準吧。若是 06/06 09:16
siliver: 辛苦了 06/06 09:18
HermesKing: 以在本版最早推文,一想到要查詢就覺得Orz吧 06/06 09:19
pk1275: 搜尋作者->HOME 就找到啦 06/06 12:04
yudi1991: 辛苦了 06/06 14:56
AppleAlice: 這樣不錯,可以選擇的話是保持彈性的做法,辛苦了 06/06 16:46
TheoEpstein: 辛苦了 06/07 00:29
barry630621: 辛苦 06/07 22:00
nipai: 辛苦啦 06/07 22:28
Oxhorn: 版主真的辛苦了 06/08 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