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julia508: 無聊就早點睡 12/05 01:18
噓 quz2928: 有種答非所問的感覺? 12/05 01:20
→ quz2928: 純粹吃瓜群眾路過 12/05 01:24
噓 rekun: 上篇說不再回應 然後過沒多久又打一大串自以為是的長篇大 12/05 01:48
→ rekun: 論 版主已經說討論到此為止恢復討論金庸的話題 閣下似乎還 12/05 01:48
→ rekun: 意猶未盡 非要把整個版弄的烏煙瘴氣才罷休 把這裡當你個版 12/05 01:48
→ rekun: 嗎 你這些不知所謂的行為是出自善意嗎 令人懷疑 12/05 01:48
噓 rekun: 亂版完就丟下一句恕我不奉陪 原來你跟某T沒什麼兩樣嘛 12/05 01:50
噓 BITMajo: 法法法法法法法 12/05 01:52
噓 aquacomfort: 呵呵 餡越露越多 12/05 01:55
噓 PTTkingdom: 還來喔~~ 12/05 02:03
噓 ifyoutry: 你搞不懂啊?別說你所謂的司法判決還沒有下來,就說了拿 12/05 02:28
噓 Sec: 汪 12/05 02:28
→ ifyoutry: 申訴信告著作權法是為告而告,這跟網路訟棍的分別在哪裡 12/05 02:28
→ ifyoutry: ?而你如果不是在尋求認同我也不知道你發這些文意義何在 12/05 02:31
→ ifyoutry: ,講直接點就算泰溫告贏我也不覺得他這樣作是對的啦. 12/05 02:33
噓 m122e: 渣男粉又出來汪汪汪 12/05 02:43
→ kmtlikeslave: 所以司法判決了沒? 12/05 02:45
→ kmtlikeslave: 鍵盤判案喔? 12/05 02:45
→ nobuusa: 既然認為是長年恩怨,請私下解決。 12/05 03:21
噓 baigyatsh: 鍵盤勝訴法 12/05 04:52
噓 JOGIBA: 一開口就知道想被噓了 12/05 07:45
推 Kaili: 文超長,但完全不知所謂 12/05 07:46
噓 newtypeL9: 你的就事論事例,回一下之前F版主指正你的文章啊 12/05 07:58
→ TED781120: 你談的不是法律或什麼東西,只有自以為是以為反風向代 12/05 07:59
→ TED781120: 表高尚而已。 12/05 07:59
噓 julia508: 可以順便水桶這個佔版面的人嗎 12/05 08:10
噓 x4685153: 我怎麼覺得你的第一句話在打後面整篇的臉... 12/05 08:53
噓 boboleo: 真的受不鳥 12/05 08:59
→ mydeargf: 這圈圈繞的好厲害,一個休閒討論板可以戰成這樣真是辛苦 12/05 09:12
→ mydeargf: 了呢 12/05 09:12
→ rogner7777: 期望看到你也針對F板主的問題回答,那我會嘗試認同你 12/05 09:14
→ rogner7777: 的說法。 12/05 09:14
噓 suker: 閱 不知所云~ 12/05 09:55
噓 bruce79: 喔 你可以退下了 12/05 10:10
噓 rickk: 當你個版? 12/05 10:42
噓 BRANFORD: 閱 12/05 10:48
噓 vanness2008: 諫言?還是乾脆上奏 12/05 11:16
噓 Pujols5: PTT什麼的根本不重要啊 但是......(下略三千字) 12/05 11:20
推 wittmann4213: 還沒結束喔? 12/05 11:57
噓 randykaku: 你滿腦子都只有狹怨報復嗎?到底為什麼走不出來啊,真 12/05 12:02
→ randykaku: 的很會寫廢文,打從心裡佩服這種自顧自的打文章,別的 12/05 12:02
→ randykaku: 一切都不在眼中 12/05 12:02
噓 potter1529: 煩死了 滾不滾啦 12/05 12:08
噓 kngs555: 所以這篇是 12/05 12:08
→ salami: 其實就說「已回應」有意見請恰小組長申訴 即可 12/05 12:11
→ salami: 想發最後一篇文章又如何 人家是版主 你是嗎 12/05 12:12
噓 Kulan: 不群 退下! 12/05 12:15
噓 wayne1027: 呵呵~版主仁慈的結果XD 12/05 12:19
噓 BRANFORD: 想想八戒......想想寧女俠死前說過什麼話吧! 12/05 12:19
→ BRANFORD: 版主那篇 早在6樓我就推啦 12/05 12:20
噓 mucle: 未看直接2 這種文根本不用一分一秒看 12/05 12:28
→ salami: 依據15. 15.1 你就可以/應該要 桶他一個月了 12/05 12:32
→ salami: 版規又不是沒有相關條文 既然有疑義 就應該向小組申訴 12/05 12:32
→ salami: 版規定義的清清楚楚 根本沒必要留他在版上胡鬧 12/05 12:32
→ salami: 就算不依照15.1水桶 又或者版主"並沒有"制止過當事人 12/05 12:33
→ salami: 既然指明要「應」去小組申訴 就不該在版上申訴或鬧版 12/05 12:33
→ salami: 雖沒有明示罰則或處置 但應可合理刪文或鎖定或禁回處理 12/05 12:33
噓 wayne1027: 你最好說到做到不要再來發文,雖然你這種人通常忍不了 12/05 12:33
→ wayne1027: 幾天又會換個ID來戰,你要真像你自己說的不在意,上一 12/05 12:34
→ wayne1027: 篇根本不存在~說到底你還是不肯認錯而已~ 12/05 12:34
噓 salami: 違反版規 15. 15.1 這沒什麼好說的 12/05 12:35
→ cloud1017: 真是侮辱論語 12/05 13:00
→ stocktonty: 說那麼多那你到底是不是分身?人家懷疑你就不開心嗎XDD 12/05 13:26
噓 tacoyo: 法律的專業與論證是可以客觀檢驗的好嗎 12/05 13:36
→ yadohime: 我看很多討論版對於跟自己討論版主題無關的討論都是直接 12/05 13:41
→ yadohime: 刪除的,屢犯也有他的處理方式,怎麼老是有這種跟金庸無 12/05 13:42
→ yadohime: 觀的東西出來 12/05 13:42
推 Kaili: 一直強調是不是分身不重要,先消毒嗎 12/05 13:44
噓 DerLuna: 看不懂阿 求懶人包 12/05 14:54
噓 lolicone: 還來喔 12/05 15:49
噓 alan576: 懶人包: 分身不重要 帳號部也會誤判 我無罪END 12/05 17:57
噓 PTTkingdom: 到底是不是分身,等海水退了就知道誰沒穿褲子!~~~ 12/05 18:57
噓 TEAJA: 88 12/06 02:55
噓 dchain: 我不管我不用提供證明反正我沒錯 12/06 13:14
噓 suker: 閱 12/07 13:13
→ BRANFORD: 泰溫還去組務盧,歹戲拖棚到何時? 12/11 19:15
噓 BRANFORD: 補 12/11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