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JinYo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tontontonni (桶桶泥)》之銘言: : 依據這個公告, : #1NxiWUVa (JinYong) : 100字版規曾經停止執行,是兩年前,L板主本人重新恢復的 : 身為金庸過世後才發現這個板的新人不懂,可以請板主解釋當初為何要恢復這個規定嗎? : 是因為當時沒有這個規定,板上充斥廢文嗎? 關於百字板規這個問題需要從頭說起。 1.首先F00L板主於2001/1/18創立金庸板的完整板規(也就是現行板規), 這時候是有板規13條 禁止 100字以內(不含標點)之公布文章。 文章代碼(AID): #1DDNt07Z (JinYong) [ptt.cc] [公告] 新板規增修條文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inYong/M.1295351232.A.1E3.html 2.後來有板友提議要「刪除百字限制」,所以F板主舉辦投票,讓板友投票決定 到底要不要刪除。 文章代碼(AID): #1H84cVWz (JinYong) [ptt.cc] [公告] 關於新修板規之意向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inYong/M.1361070495.A.83D.html 文章代碼(AID): #1HDIoPFb (JinYong) [ptt.cc] Re: [公告] 關於新修板規之意向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inYong/M.1362439321.A.3E5.html 其表決結果是贊成的比率為58%,達到標準。 所以訂定《臨時公告》,實行三個月的不禁止百字限制。 在臨時公告時效內,將「不予執行」板規第13條禁止未滿百字之規定。 然後三個月之後再來決定是否要保留還是刪除這條規。 29. 本板規未修正前,若有緊急未竟之事宜,得由板主張貼置底臨時公告規範之。 29.1 臨時公告效力以三個月為限,三個月之後自動喪失規範效力。 29.2 板主必須於臨時公告到期日之前,按照臨時公告之補足事項, 提出本板規之修正案,並交付表決, 其中超過75%的使用者同意後,使得於公告日期生效。 3.三個月的臨時公告時效過去了,F板主發文詢問板友對板規13條該如何修訂 文章代碼(AID): #1I6a393s (JinYong) [公告] 《臨時公告》到期之板規修正意見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inYong/M.1377452233.A.0F6.html 因為下方置底的《臨時公告》將於本月月底到期, 個人希望藉此機會將本板板規做一個完整的體檢, 各位板友們對固有施行板規有何修正意見,都歡迎提出來討論。 先在此提出對板規13條之修訂方向如下: A.廢除板規第13條。 B.修改板規第13條。(例如前文#1F7lTD5a 文章) 至於後續呢.....那時候就沒後續了 XD 4.接著就是乃賴板主辭職,換我上台。 因為那時候我才剛上任,還不清楚板務如何執行,對於板規還沒弄得很懂。 在我跟F板主詢問百字板規時,才知道當時臨時公告結束後還沒提出板規的修正案 再表決,也就是說百字板規在我剛上任時是處於懸而未決的狀態。 所以就趁著板上才剛選出新板主的這股投票風氣,在我剛上任時舉辦一些投票案, 把板上一些積欠的、新增的問題還有參選政見給一併解決。 文章代碼(AID): #1KCPY1C3 (JinYong) [公告] 新板主,新氣象(政見意見調查)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inYong/M.1412536449.A.303.html 經過我向F板主詢問後,由於臨時公告的時限已經到期,所以可以重新提出來, 所以我想趁此機會做個統計,大家是否傾向廢除板規第13條,也就是不再禁止 未滿百字的限定?還是需要這第十三條,也就是金庸板禁止未滿百字? 文章代碼(AID): #1KsPnABg (JinYong) Re: [公告] 新板主,新氣象(政見意見調查)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inYong/M.1423547466.A.2EA.html 最終結果是贊成恢復禁止未滿百字板規的投票數為85.7%,通過門檻。 所以從2015/02/10起,金庸板禁止未滿100字的文章,恢復板規十三條。 -------------------------------------------------------------------------- 這就是金庸板百字板規的創立又暫停又恢復的過程。 所以並不是我把已經停止的板規給重新恢復,而是當時百字板規在臨時公告結束後, 本該投票表決是否要保留還是停用,但因為當時沒有處理,所以讓這百字板規處於懸 而未決的狀態。 我只是把當時未執行的投票給舉辦而已。 並不是說我覺得板上就一定要有百字板規,所以讓他重新恢復,並沒有。 況且就算我想要有這條板規,最終還是要交由板友來投票決定啊。 如果板友投票不想要有,那我就算再堅持於理也站不住腳。 而投票結果呢,就在上面那篇文章,有高達85.7%的板友覺得板上需要有這條板規。 百字板規並不是我堅持要有,而是金庸板的多數板友覺得需要有。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2.107.1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inYong/M.1556397296.A.BAF.html
ckshchen: 滅絕師太:所以到底關我屁事?我手機一直跳通知被tag, 04/28 05:17
ckshchen: 快沒電了 04/28 05:17
BITMajo: 我覺得只是有人在幻想某條他認為是惡法的法律,是某個 04/28 05:22
BITMajo: 虛擬出來的專橫獨裁小團體不顧眾人自己定的,然後他想 04/28 05:22
BITMajo: 義正詞嚴好好罵一罵而已 04/28 05:23
peterw: 推1樓,峨眉派黑人問號 04/28 10:23
gn00063172: @滅絕師太 04/28 10:36
newtypeL9: #滅絕師太 #不惜一切 04/28 12:13
newtypeL9: 推版主,說明得很清楚,都忘記這條曾被取消過了 04/28 12:14
washwashID: 師太:還以為我變成人氣角色,怎麽點進來都在吵板規! 04/28 22:07
andrewkey: 推 05/10 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