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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排停車易肇事 違規可處汽車駕駛人2,400元 「丫併,我先併排一下,去領個錢,有警察來說一聲!」「丫排,我想說只是買個便當, 找不到車位,然後把車停在停車格旁,結果就收到一張『貴三三』的紅單了……」。你是 不是也有找不到停車位而這麼做的經驗呢?但往往一瞬間可能就因小失大,收罰單事小, 倘若發生交通事故就吃不完兜著走了!對於併排違規停車情事,縣警局已列為常態性執法 重點,警方呼籲民眾遵守交通規則,切莫貪圖一時方便,任意併排停車,造成無法彌補之 遺憾。 許多民眾常貪圖一時方便,投機占據外側車道違規併排停車,不但阻礙依規定停車之車輛 出入,且經常造成行駛中之汽機車,為閃避併排違停車輛,而發生交通事故。事實上,汽 車停車時本就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2條的規定,禁止併排停車只是其中一項,那 麼何謂「併排停車」? 依據105年法院所召開的行政訴訟法律座談會結論,以及交通部的併排停車會議認定,「 併排停車」考量的是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是否有占用車道、造成道路使用空間縮減,致使增 加其他車輛駕駛人或行人為閃避、繞越該違規車輛所衍生的危險,因此只要違規車輛與道 路旁的停車格(不論汽車或機車停車格、不論停車格內有無車輛)或與其他車輛併排停放 ,使部分車身占據車道時,即可構成併排停車的處罰。 據警方表示,警方取締併排停車只要有3要件之一就可開罰,包括: 1、只要駕駛人離開座位,即便乘客在車上,仍會取締。 2、車輛併排停車且引擎已經熄火。 3、車輛併排停車已超過3分鐘。 縣警局交通隊特別提醒民眾,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 條第2項併排停車情事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2400元。千萬不要為了圖一時之方便隨性 地違停道路上,除了有收到罰單的風險外,如果成為交通事故主因,可是要付出超乎您想 像的法律代價!保障你我行的安全,請做個有道德、體貼用路人的駕駛,踏踏實實找停車 位,也才不用心慌慌挫咧等! https://www.kmdn.gov.tw/1117/1271/1272/31750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129.2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inmen/M.1586076108.A.1E6.html
peterlee97: (呵欠) 如果金門會嚴格執法三個月 我就在三大鎮的 04/05 22:20
peterlee97: 警察局前面各發50份雞排啦 04/05 22:20
Gemini612Han: 追加50份 04/06 22:01
ikea5566: 問個掛 收垃圾的會罵人三字經是真的嗎? 04/09 00:09
peterlee97: 前縣長都在罵人髒話了 收垃圾的罵 意外嗎? 04/09 12:43
dow951: 就跟養了一批台灣籍準退休公務員,肖享金門加給和福利,做 04/12 09:52
dow951: 事效率和本島不同調,87分像 04/12 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