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kiehls: 這篇的回答似乎不是太正確。依照原始PO文者所述,他的票 04/23 13:52
→ akiehls: 券脫離持有的原因,可能是:(1)遭竊,(2)原始PO文者忘了 04/23 13:52
→ akiehls: 帶走,此時也可能觸犯侵占遺失物罪(罪非常輕就是了)。當 04/23 13:53
→ akiehls: 務之急可能是要先請警方調閱當時超商的監視器畫面以便釐 04/23 13:53
→ akiehls: 清適用法條為何。 04/23 13:54
推 atsaistar: 還是能論竊盜啊,雖然要證明竊盜的故意有困難,但也不 04/23 14:00
→ atsaistar: 是完全不該當竊盜罪 04/23 14:01
→ atsaistar: 至於不知情的C為何會該當侵占罪,願聞其詳 04/23 14:01
推 TiggerLin: 民法針對交易進行 不是會保障善意第三人嗎? 04/23 14:03
推 TiggerLin: c如果不知情購買門票 就是善意第三人 他完全沒罪的 04/23 14:06
→ TiggerLin: 至於損失要由你 去跟真正的竊占者索賠 04/23 14:07
推 poloyabi: 我來說明,我門票應該是我整理票時掉在身後 04/23 16:17
→ poloyabi: 偷偷被人從後撿拾 04/23 16:17
推 atsaistar: 問個題外話。請問原PO去報警的時候,警察是以什麼案件 04/23 16:23
→ atsaistar: 受理?由無開三聯單?我好多好多年前手機在圖書館被偷 04/23 16:24
→ atsaistar: ,去報警的時候,警察只用遺失幫我受理。我事後想想不 04/23 16:24
→ atsaistar: 對,我從圖書館監視器明明有看到是被偷的,所以又去警 04/23 16:25
→ atsaistar: 察局,請警察改用刑事案件幫我受理。雖然最後還是沒找 04/23 16:25
→ atsaistar: 回....總之,警方開三聯單才「可能」會處理,如果用遺 04/23 16:26
→ atsaistar: 失受理,那就完全不用相信警察會處理這樣的案件 04/23 16:27
推 poloyabi: 忘了晚點回現在不在家 04/23 17:37
推 poloyabi: 遺失辦的 04/23 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