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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先前需要審理陳案,未設置檢舉/申訴之追訴期。 由於陳案街已完成審理,所以加上追溯期將組務板規定的更加完備。 本條文不溯及既往,並由公告後開始實施。 公告後新增板規 7.檢舉追溯期為行為後7天、申訴追溯期為判決公告後7天。 追溯期為提出案件之時間,與實際判決時間無關。 -- ALWAYZ2, LOVELYZ ▋◢ ▊◥▅2nd Summer Concert ▏▊ ◤◢ ◢◤ ◤▂ ◥▊◥▁▃ 2019.8.2-4 Seoul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59.73.206 (香港)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R_Buzz/M.1630639452.A.AA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