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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ify 違反板規6-1,水桶七日 文章代碼(AID): #1KddCFD3 經使用者及板主於推文或文章向aimify說明,可至小組檢舉 該員仍然於推文中推引起爭端之內容。 並依據小組長判決(文章代碼(AID): #1Kdrv3Bq)說明如下: =================================================================== 使用者若不服,請依PTT申訴流程,向組務進行信件溝通, 以利使用者取得信件溝通依據,進行後續申訴, 公告為組務發布公告文之用,非供使用者進行申覆及溝通。 請使用者注意此行為。 =================================================================== 經使用者檢舉,板主考量處份之輕重,僅判決水桶七日。希望該使用者 往後多加留意板規再行發言。 (提醒一)
o8ooooo123 : 7-5 若當事人對判決不滿,請去信原判決之板主要求再12/27 22:24
o8ooooo123 : 議,對再議結果不服 請至 組務板 L_TaiwanPlaz 板12/27 22:25
o8ooooo123 : 申訴,不必在此爭論。言多必失。12/27 22:25
(提醒二) 此案兩位版主看法一致,如果還是不服,另請小組長判決吧。 (提醒三)
gggping : 以6-1判決合理。但我覺的引戰並非蓋沒力或是馬英九12/28 09:04
gggping : j板主給我公告草案也沒提到這兩項。因此也不能說12/28 09:04
gggping : 看法"完全"一致啦。引不引戰是板主主觀意識,如有12/28 09:05
gggping : 不服可以至小組檢舉,由小組長判決,推文中是否有12/28 09:05
gggping : 引戰,或其它人也達到引戰的標準。12/28 09:05
gggping : 同時小組長若覺得板主判決有誤也可能給予板務警告12/28 09:06
(提醒四)
b0339576 : 主揪~別看到不合己意的推文就立刻跟對方筆戰,那樣12/28 18:30
b0339576 : 很容易踩到板規滴~~12/28 18:3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52.17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Kaohsiung/M.1419997605.A.001.html
piggreat : GOOD~ 12/31 11:56
gggping : 為免引戰、釣魚等,此文鎖文 12/31 12:14
aimify:轉錄至看板 About_Life 03/17 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