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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怠速逕入超商購物 2稚女連人帶車被擄走 (更新:朱女獨留孩童行為恐違法、檢方回應、嫌犯所涉刑責) 今天上午8時54分,高市小港區傳出一名男子趁一名朱姓母親(35歲)開車停在宏平路與 廠邊三路一間超商下車買東西時,竟上車將未熄火的車子開走。當時朱女2名分別為5歲、 3歲的女兒還在車內,也被歹徒一併擄走。 朱女見狀急忙報案,警方派員追緝,不久歹徒詢問2童母親電話,並在草衙二路超商以公 共電話打給朱女表示,「2個孩子已在草衙二路放下」。小港警方獲報趕往將2童接回,所 幸除受驚嚇無大礙。 警方初步調查,涉嫌開走車子的歹徒是一名李姓男子(37歲,竊盜、毒品前科),李嫌昨 午就在小港區以同樣手法,偷走一輛停在松華路邊未熄火車輛。警方昨下午4時在鳳山區 活逮李嫌,並於昨晚9時依竊盜罪移送,檢察官偵訊後卻當庭無保請回,沒料今天上午又 犯案。 小港分局表示,目前李嫌開走的車尚未尋回,研判放走小孩後有行經鳳山、台南等地。至 於嫌犯所偷車輛,是豐田Altis轎車,車內沒定位系統,現仍過濾監視器全力追緝中。 警方表示,朱女把孩子留在車內未熄火下車購物,行為涉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 法》第51條,父母、監護人不得獨留6歲以下兒童規定,將移請社會局裁罰,可處新臺幣 3000元以15000元以下罰鍰。 高雄地檢署表示,李姓被告昨在檢方偵查中坦承竊盜犯行,檢察官斟酌被告坦承犯案且車 輛尋回,加上嫌疑人最近一次竊盜前科是在10年前,因此昨雖再犯,但不符合《刑事訴訟 法》規定預防性羈押要件,裁定嫌疑人訊問後請回。 律師李茂增認為,嫌犯偷車應沒料到車上有孩童。而孩童年僅3歲、5歲,尚無主觀意志, 加上嫌犯主動聯繫母親,把孩子放置安全地點,行為上無涉及妨害自由,應單就《刑法》 第320條竊盜罪嫌論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楊適群/高雄 報導) 發稿時間 12:08 更新時間 18:31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223/1302621/ -- 蘋果下面的留言討論滿有趣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158.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519382781.A.59B.html
tchialen: 三寶媽 02/23 18:48
ace14872: 八寶媽 02/23 19:00
scent15: 無保請回.... 02/23 19:02
tearrain: 三寶媽+恐龍檢察官 02/23 19:19
sosoing: 誇張 02/23 19:21
dokutenshi: 嫌犯還會把小孩放回來 這個蠢媽媽該請嫌犯吃一頓了 02/23 19:31
shane7308: 母親 3000元以15000元以下 嫌犯五年以下 拘役或「500 02/23 19:35
shane7308: 」以下! 這......... 02/23 19:35
kitune: 三寶媽才會搞出這麼多事 多罰一點也是應該 02/23 19:39
sleepyrat: 換個角度想,兒童的人身安全才值3000~15000,很便宜了~ 02/23 19:41
kitune: 該慶幸嫌犯只是想偷車沒有戀童癖 三寶媽該請嫌犯吃飯了 02/23 19:44
Zein: 這種三寶應該吊銷駕照 上路等於害人 02/23 19:44
qqq3q: 花媽治下的地方 人民純樸善良 李男看到小孩沒大人在旁 還 02/23 19:45
qqq3q: 幫忙照顧 並聯絡不負責任的媽媽 真是個暖男♥ 02/23 19:45
enjoyyou: 這世道就是犯罪者人權比受害者高~~ 02/23 19:49
littleheadv: 偷車 無保? 02/23 19:54
pttcat0: 這媽媽應該慶幸碰到有基本良知的歹徒 02/23 21:08
marzuka: 幸好孩子沒事 02/23 21:56
PSptt: 小港一堆人騎車 開車 停車都隨便到一個極點.. 02/23 22:11
sleepyrat: 應該慶幸小朋友沒有手賤去玩排檔桿跟手煞車 02/23 22:18
kamayer: 推文也真是怎麼說呢.....犯罪的人反而評價還比受害者高 02/23 22:27
sleepyrat: 受害者只有這兩位小女孩,不要這麼看不起兒少法~~ 02/23 22:29
sanshin: 人還不錯,盜亦有道 02/23 22:31
hijack8591: 媽媽請嫌犯吃三寶飯 嫌犯表示: 02/23 22:31
qqq3q: 我只是開車幫忙找小孩的媽媽錯了嗎 錯了嗎 難道好心錯了嗎? 02/23 22:39
rick6304: 受害者是小孩 犯罪者是媽媽 這世道就是對這種媽媽太好 02/23 23:16
ups: 三寶媽媽北7無藥醫 02/23 23:22
mRENm: 這個媽媽真的該慶幸+1 02/23 23:29
psychoartist: 違停還放幼童在車上 什麼爛家長 02/23 23:51
wanghsuan: 傻眼,那間7-11不到一百公尺就是漢民派出所... 02/24 00:27
nmjkluiop: 車應該被拆了 02/24 02:25
kk10894: 犯罪的人沒有什麼好評論的,他犯罪就已經是事實了 02/24 02:47
kk10894: 可以評論的大概只有他被無保這件事吧 02/24 02:47
hopewind00: 請不要再生第三個孩子來害了 02/24 07:10
thoraxe: 這偷車賊傻傻的 有可愛的蘿莉不養 02/24 09:20
jose08: 蠢。。。。 02/24 09:30
yayaorz: 還有人銀元跟新台幣搞不清楚 都西元幾年了 02/24 10:46
ABA0525: 若在美國有小孩這重罰 02/24 13:01
girafa: 覺得很可怕 萬一車上歹徒對幼兒不利 性騷擾等 以他們的年 02/24 15:16
girafa: 紀可能也無法正確表達!罰責太輕! 02/24 15:16
IbanezZ: 三寶媽,不過換個角度想,我在高雄把車停好帶小還走去超 02/24 19:45
IbanezZ: 商路上很難沒有人行道的機車騎士或佔用騎樓。其實帶小孩 02/24 19:45
IbanezZ: 開車也很辛苦。 02/24 19:45
asiu: 檢察官偵訊後卻當庭無保請回 02/25 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