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ingarden: 這種垃圾還打什麼馬賽克阿04/27 20:15
推 mikamitomoya: 因為左膠會說 要人權04/27 20:40
推 vhygdih: 結論是報警幹嘛, PO ptt比較好XD04/27 20:41
推 gghost1002: 太神啦!我的波麗士大人04/27 22:37
→ gghost1002: 疑? 鳳山分局警方事後獲報,依案發地將案件轉往前鎮04/27 22:39
→ gghost1002: 分局,草衙派出所警方根據報案紀錄及被害人行車紀錄器04/27 22:39
→ gghost1002: 這段是在寫什麼04/27 22:39
推 jordonmi: 草衙所隸屬前鎮分局沒錯04/27 22:43
報案時,
員警有告知案發路口的確是屬於草衙所的轄區
看所內轄區分界圖上
鳳南所轄區上緣呈現凹字型,
然後凹的就只有那一個路口...
可以看我原文鳳南所的回應
有提到"依單一窗口吧啦吧啦"
所以後來我也覺得那幹嘛不在家附近的所報案
還要自以為離案發地近的所有地緣關係能協助破案
※ 編輯: MTBSsales (59.127.228.222), 04/27/2018 22:54:53
→ gghost1002: 原來如此~ 04/28 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