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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gEy8tH 2.完整新聞標題: 老董涉性侵女員工 在澳門犯行不起訴 3.媒體來源/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陳怡靜/高雄報導 三立新聞 今年1月,一名高雄楊姓公司董事長前往澳門渡假時,涉嫌利用權勢要求女員工幫他做頭 皮保養,卻趁機撫摸、親吻女員工胸部,並涉嫌性侵害,橋頭地檢署偵查認為楊男涉嫌違 反利用權勢猥褻罪嫌及利用權勢性交罪嫌,但因楊男犯行是在澳門,非我國刑法效力所及 ,其行為不罰,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高雄楊姓公司董事長在澳門涉嫌性侵女員工,卻因犯行所在地在澳門而獲不起訴處分。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據瞭解,今年1月2日,楊姓公司董事長以渡假必須有助理陪同為由,通知女員工陪同前往 澳門,5日2人同住酒店,於12日凌晨6時許,楊男至女員工房間,利用權勢要求她幫忙做 頭皮清潔保養,還要求她躺在其身旁,進而趁機撫摸她的胸部、親吻及舔胸部猥褻,並涉 嫌性侵害。 楊男到案後否認在澳門對女員工性侵害,經檢察官調查,女員工供證有line訊息擷圖、通 話音檔及譯文、醫院受理害案件驗傷診斷證明書,且此案發生後,女員工因受性侵害立即 搭機返回台灣,檢察官並不採信楊男供詞,認為楊確實有對女員工做出猥褻、性交等行為 ,不過由於楊男所犯行為地在澳門地區,非我國刑法效力所及,其行為不罰,因此將楊男 做出不起訴處分。 事發後有人在網路通訊軟體「Dcard」發文揭發此事件,告誡高雄年輕女孩求職要注意小 心,並稱有多名女性受害,才讓這起事件曝光。而被害人女員工對於不起訴處分無法認同 ,橋頭地檢署表示,女被害人可在收到不起訴書後七天內,以書狀敘述不服理由,經原檢 察官向高雄高分檢署檢察長聲請再議。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1.1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533831742.A.12E.html
Sfortunate: 這時候法律最有用了 08/10 00:23
hjru331: 說個實在話,法律都是保護有錢人跟懂法律的人! 08/10 00:28
angrd: 唉...看來是給了不少錢搓掉的啊 08/10 00:45
onlythat2002: 價錢是根本問題 08/10 01:14
ZhaiMan: 是真有其事 還是D卡幻想文阿? 08/10 05:34
ZhaiMan: 看到D卡都要打問號 08/10 05:35
hirono: 判決都出來了...難道判決文也是D卡出的? 08/10 06:30
hirono: 雖然我覺得這種判決結果很D卡 08/10 06:30
hirono: 說錯,不是判決文,是不起訴書 08/10 06:31
a52214: 澳門在憲法是中華民國領土,刑法在國內領土有適用 08/10 07:06
a52214: 檢察官是不是有問題? 08/10 07:07
tiayafu: 所以在澳門被騷擾時沒報警回台才提告==? 08/10 07:23
LOVEMG: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43條限縮刑法的適用 08/10 07:33
jerry886: 助理職月薪42k 呵呵.. 08/10 07:42
kano4002: 助理才42k....功德院長要你去跟老闆說 08/10 08:04
frice: 澳門不適用 那國外都不適用嗎 08/10 08:06
frice: 所以去國外性侵快返國就沒事了 08/10 08:07
hiimjack: 本案是刑法228權勢性交罪 刑度是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 香 08/10 08:29
hiimjack: 港澳門關係條例第43條規定要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才 08/10 08:29
hiimjack: 有我國刑法適用 08/10 08:29
hiimjack: 另外刑法221強制性交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沒 08/10 08:29
hiimjack: 有國外性侵快返國就沒事這個說法 08/10 08:29
ytkuang: 長知識了 謝謝法律人 境外性侵無罪 筆記 08/10 08:31
GaryLeessang: 所以是檢察官的問題嗎? 08/10 08:56
sob: 推h大講得很清楚 08/10 09:03
frice: 驚…權勢性交刑度比強制性交低… 08/10 09:05
frice: 那再問 如果不是去澳門 去美國權勢性交 結果會一樣嗎 08/10 09:06
ceres1209: 樓上,一樣,通姦也一樣 08/10 09:19
ceres1209: 另外,強制性交要違反意願,權勢性交是利用被害人不得 08/10 09:20
ceres1209: 不服從的心態,兩者的態樣不一定,故強制性交較重 08/10 09:21
frice: 所以國外都是三年以上才適用刑法喔 08/10 09:22
ceres1209: 因港澳條例的關係,大陸算國內,港澳算國外,很有趣 08/10 09:22
ceres1209: 回f大,不一定,你去看刑法第五到八條就知道了 08/10 09:23
frice: 好喔 研究一下 08/10 09:23
ceres1209: 像刑法第185之2是二月以上七年以下,但第5條第4款仍規 08/10 09:24
ceres1209: 定要適用刑法 08/10 09:24
ceres1209: 補充一下,是185之2第1項 08/10 09:25
ntb5768: 某推文如果你有去找之前的文章看,就知道為什麼她沒在澳 08/10 09:40
ntb5768: 門報警 08/10 09:40
ntb5768: 補高調推 08/10 10:44
asiu: 餵狗一下 有住家地址? 08/10 11:33
yongboy: 肉搜老董 08/10 12:16
frice: 看不出來為什麼不在澳門報警?除了沒有引渡條款之外 08/10 14:22
psdny6213: 這裡是公海賭博不犯法 08/10 14:54
clmhn: 因為那邊不是她熟悉的地方,她沒有把握當地警方會公正處理 08/10 15:15
clmhn: ,如果有什麼萬一她就回不來了。她有跟飯店的人求救,結果 08/10 15:15
clmhn: 對方馬上出賣她 08/10 15:15
Paradox: 不在澳門報警很正常啊 這種事如果沒把握很不小心就有危險 08/10 19:22
Paradox: 欸 08/10 19:22
marvelgod: 到底是那間公司不敢打? 08/10 19:39
boboemily: 感覺就像上次香港人在台灣殺了女友,逃回香港就治不了 08/10 23:11
boboemily: 罪一樣,唉! 08/10 23:11
weiyonghong: 她根本是逃著離開澳門,無法報警的情況下 08/11 00:59
weiyonghong: 公司叫誼X,原文有寫 08/11 00:59
er26562002: 要看原文 她根本沒多少時間可以逃 而且她有先求助飯 08/11 01:28
er26562002: 店主管結果對方打哈哈後居然封鎖她 看了都覺得可怕 08/11 01:28
er26562002: 求救之後馬上被出賣 要她怎麼敢多留久一點找當地警察 08/11 01:29
boboemily: 為什麼我看不到有向飯店人員求助這一段?在當地發生的 08/11 05:07
boboemily: 事就應該立刻報警 08/11 05:07
pegasusatlan: 都有強制性交了為何還要權勢性交 如果對方服從還要 08/11 23:09
pegasusatlan: 用權勢嗎? 跟本給人模糊空間 一率強制不就好了 08/11 23:10
pegasusatlan: 跟白癡一樣 08/11 23:10
linche: 質疑文章真假的我也醉了,新聞都報了,當事者也都上電視了 08/12 12:48
linche: 喔,另外逃離澳門這段要看她原文,裡面寫得很詳細,包含她 08/12 12:48
linche: 為什麼不報警得疑慮 08/12 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