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ooxander: 不偏不倚....這位記者的國小老師應該拖出來槍斃 10/06 14:52
→ wellwest: 不偏不宜…現在記者素質真差 10/06 14:57
推 yayaorz: 在華國要殺人,開車就對了。 10/06 15:23
推 LyingOtaku: 四輪一定又有一堆理由啦 10/06 15:49
→ CRAZYJEFFY: 何必呢 10/06 16:07
→ bobju: 在公路上殺人只有這條公路的擁有國才能抓我 10/06 16:16
噓 andy810719: 無保請回???這是什麼社會啊 10/06 16:57
推 zhtsai: 這很明顯是"殺人罪"了吧 10/06 17:02
→ belif818: 林姓車主:我是神精病 (無罪) 10/06 17:07
→ yayaorz: 那個成大醫體外循環師傻傻的,用什麼刀,何不開車呢? 10/06 17:23
推 fssh710020: 在日本可能還要想些密室殺人的手法 10/06 17:29
→ fssh710020: 在台灣只要直接撞就好了 10/06 17:29
→ maochuan: 推10樓說的 10/06 17:33
推 revive25: 酒測0 這擺明看重機擋在汽車前面不爽直接加速撞的吧 10/06 17:57
→ MrUncle: 反正最終撞人的肯定是三審豬腳麵線。 10/06 17:57
推 emega: 鄭捷一定很後悔怎不開車撞死人就好.... 10/06 18:06
推 littleheadv: 鍵盤猜眼紅人家騎重機騎在快車道不爽啊,純鍵盤 10/06 18:40
推 lanjack: 以後記得殺人開車就好 10/06 19:28
→ blackone979: 距離這麼遠還直接衝上去 而且完全沒減速 說不是蓄意 10/06 19:40
→ blackone979: 太扯 10/06 19:40
推 yocpswang: 以後騎車是不是要自備雞爪釘了? 10/06 19:48
→ SeTeVen: 檢方笑死人,可悲台灣司法,丟臉。 10/06 20:07
→ luckid: 恩恩所以以後只要開車從後方撞機車都不算殺人唷 10/06 23:10
→ timetostudy: 放心,台灣司法會保護四輪駕駛的 10/07 00:14
推 pal42204: 這就是使用高速公路的素質,機車族學著點 10/07 05:54
推 akay08: 成大砍霸凌者的嫌犯真是做錯了,要殺人應該去開車撞下去 10/07 06:00
推 akay08: 拿什麼蝴蝶刀,選錯武器了嘛,一台破汽車就夠了 10/07 06:02
推 IbanezZ: 一般重機也可以騎快車道,四輪也可以也應該用慢車道,別 10/07 09:30
→ IbanezZ: 再車種分流了...(用路人觀念也是) 10/07 09:30
推 yostarmove: 給我一杯酒再給我一台車~ 10/07 09:35
推 hirono: 汽車本來就可以開慢車道啊,難道某樓有因此被開過紅單嗎? 10/07 09:43
噓 silentence: ☺忘記咧 吃飯會忘記我在相信 10/07 11:13
推 shyboydream: 在台灣騎重機就是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甚至被殺了。 10/07 12:16
推 jajoy: 超扯 10/07 12:23
推 winiS: 二輪又在亂扯了 四輪只有停車轉彎可以走慢車道 10/07 14:21
推 iuirigi: 有吸毒嗎 10/07 16:59
推 truffaut: 謀殺 應該直接死刑 10/07 17:35
→ truffaut: 會不會是被被超車 行車糾紛 10/07 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