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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lark0816 (罷免烙跑市長韓國瑜)》之銘言: : ※ 引述《BenQisda (BenQisda)》之銘言: : 但是,我還是要抗議這個規定。用監視器開罰。這是紅色中國嗎? "用監視器開罰。這是紅色中國嗎?" 如前文推文 監視器開罰別縣市地方已有 別國也有 跟紅色中國有啥關係? 可以解釋一下嗎? : 決撤銷,「想請柯P看看我這三件『腦袋裝大便』的判決,看看是誰的腦袋裝大便」。 : 至於監視器畫面取得,因於法無據且違反個資法,認定監視器畫面無證據能力, 什麼叫於法無據我是滿納悶的... 法律賦予執法者紀錄證據.取締違規的公權力資格 這沒有啥疑慮對吧? 它就只定義到這裡 難道法律還會規定到你用啥工具去紀錄證據.或是啥方式取締違規? 如果真的要連工具跟方法都要寫在法條上才叫於法有據 那說真的警察拿著相機拍亂違停 也是於法無據啊 法律有說可以拿相機拍照記錄違規當證據嗎? 就像是法律有說你可以上網.睡覺.吃飯嗎? 沒有吧 它只有說國家保障基本人權 你怎麼發揮你的基本人權 那你家的事情 法律只有說賦予執法者公權力取締違規 重點是公權力執行 公權力怎麼執行 法律又不可能細部規範到  但沒規範到也不代表於法無據啊  最大公約就是依照公權力和規定去取締違規而已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75838 : 不要打著維護交通秩序的名號,侵犯人民的個資。 只能說律師跟律師見解會不同.法官跟法官見解會不同. 一審.二審到最高法院甚至再到釋憲最後被打臉的也不知道會是誰 以 "拒絕『柯老大哥』就在你身邊" 法官那篇寫的來說 那位法官背後有沒有特殊的政黨色彩先不談 我是覺得他個人解釋還滿扯的 這他說的: 單純的違規停車,甚或闖紅燈行為,絕對不可能與國家安全扯上關係, 至於空洞不確定概念的「增進公共利益」,更不該是侵害個人資料的藉口。 什麼叫空洞不確定概念的「增進公共利益」 一天到晚出車禍 起因個人違規造的危險  造成國家多少人命的犧牲 造成國家多少實質上的損失 取締違規主要目的就是維護交通安全 維護交通安全就是保障國家人民公共利益 然後硬要扯這叫空洞不確定概念? 然後你要不要再看看文章下面評論的多數輿論留言 充其量就他是法官 因為他的職權  他可以否決部分到他那邊管轄的案件而已   但說真的把取締違規說成無關增進社會公共利益  然後把違規事實的紀錄上綱成極度隱私的個資 我是不太能認同 (到處都監視.每台車也幾乎有裝行車紀錄器.甚至機車也有  大家到處都錄來錄去的 公眾交通道路上 為了維護多數人安全而紀錄違規  你跟我說這叫必須維護的個人隱私?這樣乾脆每個裝行車紀錄器的人都關起來好了..) : 並非駕駛人的老婆,而是小三。 : 從此,就沒有警察敢這樣拍照了。(立委豬公都抗議了) 所以? 這不就跟某些人違規市議員去搓湯圓關說一樣 就承受到上級壓力 迫使取締終止而已 有些政策的實施不代表好或是不好 也不代表對或是錯 但政治現實上就是有一些壓力會迫使政策措施改變而已 : 如果監視器都可以取締違規。那人民是否可以依照高雄市政府的規定, : 用路口監視器來取締違規呢?尤其是併排停車的人。 : 為何高雄市政府最近做的事情,都跟中國共匪一樣紅? 你可能知道中共有很多監控人民的科技 不過問題不是出在那些科技本身 而是這種極權政權擁有了那些科技和設備  會用在不好的地方上 甚至壓迫人民上 監督異議份子 這些才是問題 不然老實說 先進國家各國都差不多 監視一堆 台灣可能還是其中最遜的 出個車禍要找肇事者 有人路上被砍 要循線追捕 結果監視器該壞的壞 不然就是得拜託民間私人調商家監視器 不然就是上ptt哭哭求行車紀錄器 其中美國這相關技術在911後更厲害了 大家為求生活安全利弊衡量 在那邊哭哭監視器侵犯隱私輿論也幾乎消失了 大家比較怕恐怖份子  另外 韓國也很猛 探索頻道有一系列是退伍特戰隊教練跟各國軍警單挑躲貓貓 就在那邊展示各國家監視系統有多厲害 差別是各國家擁有了這些視訊監督的技術  一般是用來保護自己國民或是預防犯罪.取締違規 中共是拿來打壓異議份子 對付自己國民用的  但說真的那些技術見怪不怪吧 什麼車牌辨識  這種研究所已經根本不能拿來當論文的東西 什麼人臉辨識 商業應用上也已經普及 又不是啥外星科技 好了...我知道韓市長在很多人心中一臉顧人怨 現在的高雄市政府 沒多少人支持 但你也不要把一個監視器取締 硬跟什麼迫害隱私人權 中共共匪扯在一起 瞎扯也要有一個限度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3.7.2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565357774.A.FF6.html ※ 編輯: erspicu (39.13.7.225 臺灣), 08/09/2019 21:38:58
clark0816 : 所以,你只是在意我說到「中國」嗎? 08/09 21:38
我覺得你很奇怪 我回文章回了一長串在談隱私和監視器的問題 以及討論法官的見解 然後你說我只在意你提到中國? 奇怪了 是你比較在意吧 我不在意啥中國不中國 我只是覺得你把無關的東西沒頭沒尾硬要扯個邊很莫名其妙而已 ※ 編輯: erspicu (39.13.7.225 臺灣), 08/09/2019 21:45:14
clark0816 : 我內文皆引用柯文哲在2015年打算在台北市實施的方法 08/09 21:45
clark0816 : 法官也投書說不行。柯文哲也沒有繼續這方法。 08/09 21:46
clark0816 : 2015年的柯文哲拒絕。所以,2019年高雄市要放行? 08/09 21:47
文章就針對那法官事情討論了一堆 然後你好像連看都沒看  你是真的有看過那法官投書嗎? 我是覺得不認同寫得滿扯的拉 還是你覺得取締違規.維護交通安全無關公共利益? 還有台灣又不是以判決先例為標準,雖然也是會參考. ※ 編輯: erspicu (39.13.7.225 臺灣), 08/09/2019 21:53:24
clark0816 : 柯文哲有無從善如流呢?如果法官的判決很扯,那柯 08/09 21:53
clark0816 : 為何不繼續用他的方法改善台北的交通呢? 08/09 21:53
文章真的沒在看 我在貼一次我寫的好了 有些政策的實施不代表好或是不好 也不代表對或是錯 但政治現實上就是有一些壓力會迫使政策措施改變而已 ※ 編輯: erspicu (39.13.7.225 臺灣), 08/09/2019 21:54:34
kneehanpain : 希望同樣的標準也能取締四輪仔 08/09 21:54
petts : 別對覺青太認真,理性討論不是覺青要的,帶出風向才 08/09 21:56
petts : 是他的目的,有可能用不同帳號,顯得很多人贊成也是 08/09 21:56
petts : 有可能的。 08/09 21:56
clark0816 : 樓上的,我只有這個帳號。不需要刻意講我有多重帳號 08/09 21:57
clark0816 : 好像我可以發一堆網軍文一樣。你有證據嗎? 08/09 21:58
clark0816 : 還是胡亂指控。拿出證據。我好朝聖。 08/09 21:58
OK8066889 : 對牛彈琴 08/09 22:00
※ 編輯: erspicu (39.13.7.225 臺灣), 08/09/2019 22:02:32
godog : 對牛彈琴 08/09 22:02
補充一提 英美國外經驗為範例 剛好看到 https://i.imgur.com/a7CfXuc.png
這留言是法官投書底下網友回應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875246 留言可精彩 ※ 編輯: erspicu (39.13.7.225 臺灣), 08/09/2019 22:17:06
bolide77 : 對牛彈琴 08/09 22:15
Sfortunate : 監視器開罰台灣早就有了 08/09 22:17
Sfortunate : 就像是檢舉違規拍影片嚴格來說也是侵犯隱私啊,但是 08/09 22:19
Sfortunate : ,有的檢舉類別還有獎金呢 08/09 22:19
kneehanpain : 監視器舉發不要只有二輪自助餐,討厭亂停車的四輪仔 08/09 22:23
dddc : 停機車道的垃圾四輪也比照一下拜託 08/09 22:46
Serah : 台灣的閱讀教育很失敗 08/09 22:57
twerk : 別跟覺青計較了 08/09 23:04
springfeel : 反韓跟反中是這版的顯學 記得歌頌DPP就對了 否則一 08/09 23:09
springfeel : 定是韓粉 08/09 23:09
reyes1989 : 全民公審是怎樣,九頭蛇膩 08/10 01:26
flare5566 : hail hydraaaaaaaaaa 08/10 11:01
jerry886 : 夢時代機車道設計有夠爛,還要特別繞 08/10 11:29
mind8516 : 重點不是秀出車牌嗎?匪共還有違規穿越馬路秀人臉的 08/10 11:31
mind8516 : 下一步要不要順便引進一下? 08/10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