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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名稱:律師會幫我保密嗎?談律師倫理的保密義務 地點:等閑書房 地址:80282 高雄市苓雅區福壽街136號 時間:11/10 19:00-21:00 講者:曾友俞律師 大綱: 一、序言 二、律師倫理與專業的意義 三、保密義務 四、真實義務 五、義務衝突與權衡 六、結論 七、Q&A 簡介: 簡介 若非法律實務工作者,或許會對律師職業感到陌生,或甚至會有負面的偏見,亦即奠基在 不當事實基礎上之想像,諸如貪婪或是為壞人辯護等等不良印象。然而,好與壞從來不是 訴訟關注的重點,道德標準並不同於法律上的標準,法律上的罪人未必是道德上的壞人, 更且,訴訟上的真實更不會是知識上的真理。 然而,律師因其身為專業(profession)—區別於工作(occupation)—在執業上有著特 殊的倫理要求,此乃專業倫理,在這裡法律將會碰上到道德,而本講座將會略述何謂專業 的概念。同時,亦會從一著名犯罪小說作為討論的基點,其為《The Lincoln Lawyer》( 中譯書名:林肯律師,翻拍為電影《下流正義》),這個故事精確地描繪了專業倫理面臨 著真實的罪人如何折衝與應對,也展演了律師倫理如何彰顯其對於正當執業之律師(縱使 其中主角被刻畫成對錢著迷的訴訟律師)之約束。 律師作為專業,也同時是社會上的其中一種角色(role),這個空格當被個體所填補,其 必須符應於該角色所應具備的行為準則。而該角色亦將相對於其他的角色而存在,這相對 關係即為社會關係。相對於當事人的律師所具有的義務乃是保密義務,而律師同樣也身為 司法成員的一份子而具有真實義務。這兩項義務同時是專業倫理的要求,然而現實就像思 想實驗的電車問題(trolley problem)一般常常發生倫理衝突的情境,甚至在執業的各 個時刻都是在兩個倫理規則間徘徊,那麼,一位律師該如何在倫理處境中行動? 專業倫理在律師執業上從未佔有重要的位置,這在國家考試上的科目安排即可見得,然而 專業倫理應該是律師執業的核心,如同學者Frederick A. Elliston所說: “Ethics should neither exist as an incidental adjunct to the curriculum nor a s mere rhetoric used to improve a lawyer's image. Rather, ethics should functi on as the core of a lawyer's practice. Without ethics, true professionalism an d good lawyering escape us.” --------------本文警語------------------------ 本篇推文禁止出現政治人物或與其有關之內容, 違者將向板主以高雄板規 6-1 或 6-5 檢舉。 ----以上警語請自行決定是否刪除---------------- ------------(以下請勿刪除)-------------------- - 禁止限定性別、異性,違者退文。 - 禁止先買好票券後再徵求分擔,視同買賣,退文。 未說明贈送者,視同徵求分擔。 - 活動行程或啟迄點須為高雄地區。 - 徵求Share各式買一送一,不屬玩樂,請勿使用此分類。 - 禁止已提早租用場地,並找人分攤場地費之玩樂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8.5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572498112.A.B40.html
b00668880 : 推 10/31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