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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001426 2.完整新聞標題: 罕見!直行車優先非專利 轉彎車未禮讓肇事沒事 3.媒體來源(作者/媒體)/完整新聞內文: 自由時報2019年12月7日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肇禍判無罪!高市謝男開車駛經交岔路 口,未依規定禮讓直行車而貿然左轉,導致梁姓駕駛閃避不及,車頭撞上民宅受傷,被控 過失傷害罪,高雄地院調查,梁車嚴重超速,若依正常速度行駛交岔路口,不會發生車禍 ,判決謝無罪。 檢方指出,前年10月16日中午,謝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沿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二路由東向 西行駛,行經九如二路與哈爾濱街交岔路口,涉嫌貿然左轉彎欲駛入哈爾濱街,適梁姓男 子駕駛小客車沿九如二路,由西往東方向超速行駛,至路口煞車不及,梁車車頭撞上路旁 民宅角柱,造成臀部肌肉拉傷。 由於當天天候晴朗,路面乾燥無缺陷、無障礙物,視線良好、光線充足,謝疏於注意違反 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的規定,被依過失傷害罪提起公訴。 高雄地院調查,交通安全規則固然規定,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但考量都會區域車輛往 來頻繁,如毫不考慮直行車距交岔路口的距離長短、有無嚴重超速等特別情事,就認為轉 彎車不論各種情況,均應讓直行車先行,非但將使轉彎車幾無轉彎的機會,並造成車輛嚴 重阻塞,而增生其他往來之危險,實非訂定上開規定的本意。 承辦法官勘驗監視光碟,發現梁車嚴重超速,已屬極度危險的違規駕駛行為,衡酌人類肉 眼對迎面而來物體的速度反應較慢,相隔距離愈遠愈不易察覺其確切速度,認定謝開始轉 彎前,實難察覺距離50公尺外梁汽車是以異常高速駛近,而做相對因應措施,認定罪證不 足,並由高雄高分院審理,屆時判決結果備受矚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7.117.1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575687951.A.2FF.html
s1385999 : 就之前那台特斯拉嗎? 12/07 11:08
kof2862 : 判決正確與否,可能自己知道,不禮讓出事只是討皮 12/07 11:12
kof2862 : 痛 12/07 11:12
sendicmimic : 是因為超速阿,有些人自認有路權就超速無上限 12/07 11:24
sendicmimic : 這種法律模糊地帶真的要規定清楚 12/07 11:24
enjoyyou : 法官再度讓我們認清路權是個屁 12/07 11:27
cuper : 應該是BMW M3 高雄九如路一路狂飆車禍。 12/07 11:41
cuper : 看錯部了,時間地點不對,囧。 12/07 11:45
ken812025 : 重點是嚴重超速 12/07 11:48
fman : enjoyyou你是受到什麼心理創傷過嗎? 這個案子起碼判 12/07 12:09
fman : 的很清楚是因為直行車嚴重超速,若依正常速度行駛則 12/07 12:09
fman : 不會發生車禍 12/07 12:10
misssquid : 異常高速駕駛 12/07 12:20
Prokennex : 很多看似沒禮讓其實都是對方超速造成,我轉過路口3 12/07 12:29
Prokennex : 秒,直行限速內依距離4秒才到路口的,超速縮至2秒 12/07 12:29
Prokennex : 就難在這個距離,越遠越難判斷速度,很少有人先預 12/07 12:32
Prokennex : 設路上人人超速吧,靠近才知道對方過快都來不及啦 12/07 12:32
joker755034 : 原來直行非絕對路權 12/07 12:32
Lorry119 : 絕對路權的前提是依規定行駛的概念 12/07 12:44
rocit : 時速破百的話 一百公尺外也只要6秒 哪看的到車子來 12/07 12:57
atb : 紅燈右轉還不注意直行車輛的人也很討厭 12/07 14:17
GTR12534 : 如果能讓直行 不管速度多少都不會出事 12/07 14:35
BlackBass : 馬上就有法盲 悲憤 12/07 15:27
x9898997 : 這就要看初判跟鑑定出來,是不是有嚴重超速吧,如果 12/07 15:45
x9898997 : 是要扣牌的那種嚴重超速當然是沒啥問題的阿,雖然我 12/07 15:45
x9898997 : 在路上左轉看一秒兩秒確認一下,有車前進的速度不對 12/07 15:45
x9898997 : 勁,我就不敢動了。只是人家國外速限60mph就看的出 12/07 15:45
x9898997 : 來會停,台灣的就來不及反應,台灣人比較不會開車騎 12/07 15:45
x9898997 : 車? 12/07 15:45
padye : 至少不是雙方都依比例負擔的那種爛判決 12/07 16:41
padye : 讓直行就不會肇事?今天他超速太多,看還很遠幾秒就 12/07 16:46
padye : 跑過來,你要幾公里內都無車才能左右轉?還是要規定 12/07 16:46
padye : 道路永遠只能直行? 12/07 16:46
winiS : 嚴重超速,路權不是讓你超速的 12/07 18:55
eemail : 超速只怕連紅綠燈都來不及煞 12/07 20:36
eemail : 萬一有救護車....還吵什麼路權呀 12/07 20:37
ninomya : 我常常在半夜兩三點的時候聽到中華路有汽車飆很快 12/07 20:49
ninomya : 的聲音,這種危險行為真的很討厭 12/07 20:49
x8109199 : 高雄很多打燈馬上轉彎的,路口有設置兩度左轉號誌也 12/07 22:19
x8109199 : 一樣左轉的駕駛者,這個判決單純是告訴者超速行駛, 12/07 22:19
x8109199 : 我還是認為開車左轉不管如何都要確保對象道無來車, 12/07 22:19
x8109199 : 不然即使直行車有超速還是會輸的 12/07 22:19
x8109199 : 高雄一堆大車左轉沒在禮讓的,就算判斷對向來車還 12/07 22:21
x8109199 : 有好幾個車身遠,轉彎車就是要讓直行車先通過,因 12/07 22:21
x8109199 : 為肇事比例計算是路權第一,其次才是違規 12/07 22:21
cat2000 : 所以這判決從106年10月審到108年12月...其實對無罪 12/08 04:04
cat2000 : 的轉彎車駕駛來說也是受罪啊 12/08 04:04
cocoi : 亂七八糟的判決才是讓人想拼一下的動機。 12/08 08:59
cocoi : 無論如何就是要等幹道就對了。相信立場調換的話,要 12/08 09:00
cocoi : 轉出來的人也會認為自己直行時,轉彎的要等他過 12/08 09:00
cocoi : 高雄成為紅綠燈最多的城市就是扯不清,設了紅綠燈 12/08 09:02
cocoi : 有扯的清? 亂七八糟的判決才是源頭。不要再怪民眾 12/08 09:02
cocoi : 了 12/08 09:02
yocpswang : 路權自助餐了喔,如果車種改成重機應該下面幹一面倒 12/08 10:24
yocpswang : 沒人支持直行 12/08 10:24
yocpswang : 直行就是絕對路權,如果沒辦法看清楚車流造成車禍主 12/08 10:27
yocpswang : 因應該要寫道路設計不良而不是未禮讓直行車。偉哉鬼 12/08 10:27
yocpswang : 島 12/08 10:27
hhhgggccc : 轉彎至少2秒鐘,遇到300M遠.時速120km的,相當333m 12/08 14:58
hhhgggccc : /秒,保證1秒撞上,更何況視線絕佳,轉彎沒錯直行 12/08 14:58
hhhgggccc : 非絕對 12/08 14:58
hhhgggccc : 抱歉打錯,時速180,30公尺 12/08 15:05
qq01030323 : 高雄沒人懂什麼直行車優先的吧 12/08 16:26
xx49874039 : 簡單講,直行優先,超速不算,over 12/09 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