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tarlkj : 同意,這種故意害人就要讓大眾能提防 03/23 20:13
推 atb : 現在有和警方的M police連線 03/23 20:16
推 kshs2224 : 明明就可以公布為何不公布,到底是誰還在包庇他們? 03/23 20:36
所以現在是可以公布的嗎? 請問要到哪裡查高雄這49例? 謝謝
※ 編輯: sabor (111.254.70.249 臺灣), 03/23/2020 20:38:26
推 fyahcuo : 同意 03/23 21:09
→ ihateants : 早就有公布先例了 問題是你只知道名字 長啥樣不知道 03/23 21:16
有道理, 若能搭配長相比較實際, 不然同名同姓不就很倒楣
※ 編輯: sabor (111.254.70.249 臺灣), 03/23/2020 21:25:29
推 Mbyd : 我在想啊 這些人罰錢不夠力 不知道如果改成拘役如何 03/23 22:44
→ raphael1994 : 那你要先入罪 03/23 22:54
→ cc77 : 樓上入什麼贅? 03/23 23:53
→ raphael1994 : …我沒打錯字 03/24 00:19
→ raphael1994 : 罰100萬是行政罰 但拘役就是刑事罰了 03/24 00:27
推 dragon159 : 窮人怕罰錢 有錢人怕被關 兩個都來就好啦 03/24 00:48
推 toproger : 怕啥,又不是每件都100萬,稍微哭一下裝窮,都馬低 03/24 07:07
→ toproger : 消而已 03/24 07:07
→ enjoyyou : 第二次還跑就是強制了 03/24 08:21
→ raphael1994 : 新的裁罰標準昨天出來了 哭窮應該是沒用啦 03/24 09:33
推 starlkj : 新標準不大對吧,出去購物半小時和運動半小時一樣? 03/24 09:57
推 kshs2224 : 購物和運動都有出門當然一樣阿 新制沒分外出原因 03/24 13:30
推 cutnpaste : 是可以公布姓名,台北市抓到一個從北京回來失聯跑 03/25 13:03
→ cutnpaste : 去網咖的,叫做陳冊,新聞都直接寫出來,但應該要 03/25 13:03
→ cutnpaste : 連長相一起公布才有用,台灣太多撞名的了。 03/25 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