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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雲 台南女奔高雄會男網友!完事見「配偶欄有人」 甩頭想走反遭硬上…她崩潰求饒 記者陳韻如/高雄報導 女子小君(化名)離婚後透過臉書認識男子阿宏(化名) 2人相談甚歡相約見面,並在阿宏租屋處內發生關係。 孰料,完事後小君赫見阿宏的身分證配偶欄上有人,氣得與阿宏發生爭執 並表明要離開,但沒想到阿宏竟惱羞將她壓上床硬上得逞。 案經小君提告,高雄地院最後依強制性交罪判阿宏4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小君2019年6月間透過臉書認識阿宏,聊了幾天後,2人就相約見面。 同年7月3日,小君從台南搭車南下高雄找阿宏,並在阿宏租屋處飲酒聊天 酒過三巡後,2人自然的發生關係 但小君卻在完事後發現阿宏身分證上的配偶欄並非空白 便氣得質問阿宏,並表明要離開。 不過,正當小君準備離開,就遇到阿宏的朋友來訪 而阿宏便趁勢將小君包包拿走,並要求她到超商買東西 而小君為了拿回包包,只好乖乖配合。 直到阿宏友人離開,阿宏再度起色心,將小君壓上床硬上得逞。 過程中,小君因奮力掙扎,導致嘴唇及全身多處有咬、抓痕 而最後小君不斷求人,並稱要打電話給前夫,要前夫到阿宏住處接她 阿宏才氣得將包包丟還給小君,而小君也趁機逃跑並報警。 法官審理時,阿宏辯稱,2人第一次發生關係時是兩情相悅 但後來小君發現他已婚身分,2人因此大吵 而吵完後「根本沒有心情發生關係」,否認硬上小君。 不過,阿宏說法不被法官採信 法官認為,小君的驗傷報告中,身體有多處咬痕及抓痕 且下體也驗出阿宏的DNA,因此認定阿宏性侵,最後依強制性交罪判阿宏4年徒刑。 來源: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717/1762774.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2.173.1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595157141.A.1A4.html
applebird : 別惹台女 07/19 19:23
Ymiao : 真厲害 奮力掙扎結果是在自己身上留下抓痕 07/19 19:30
goldberg123 : 這高雄男有夠智障的 07/19 19:49
rererere147 : 怎麼覺得吵架之後硬上第二次不怎麼合理 07/19 20:03
im31519 : 前夫:爽完了叫我接妳? 07/19 20:47
zero09107 : 打電話給前夫接??? 07/19 22:27
qaz8520 : 男的硬了(拳),硬上第二次?報負性出遊?報負性硬上 07/20 04:57
lyt40 : 應該是想用第二次的技巧及能力,征服女性,小說很愛 07/20 07:35
lyt40 : 的橋段,哪知...... 07/20 07:35
Arnase : 台男別老是犯罪 07/21 02:37
sydneyka : 台男不偷吃、不硬上會死? 07/21 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