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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50687 2.完整新聞標題: 少年抓國中同學頭掄牆 法院認定不算霸凌、民事判賠5萬 3.媒體來源(作者/媒體)/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14歲謝姓男國中生身材瘦小,在學校和補習班被楊姓同學欺侮 ,甚至還被抓頭掄牆,謝生在父母協助下報警,少家法院審理時,法官認定只算小孩打架 不算霸凌,但仍裁定應給楊姓少年予以訓誡及參加假日生活輔導;謝姓少男和爸母另提民 事求償,法官判楊和他的父母要賠5萬元。 判決指出,謝姓和楊姓國中生都唸同一所國中,下課後也去同一間補習班上課,謝姓少年 指控,今年1月間,他在學校練習運動會時,楊因搶不到球,竟伸腳將他絆倒;幾天後, 兩人下課到補習班時,楊在補習班教室內駡謝「臭娘們」,謝回他:「你在說自己喔?」 楊不滿被回嗆,起身踢倒謝男後,用腳踩踢謝的頭與身體。 後來楊又不斷以橡皮筋射謝,還把謝的鉛筆盒打開,將裡頭的原子筆丟給其他同學,謝不 斷掙扎,但因身型嬌小,還被楊舉起重摔、推撞擊旁邊桌椅後,楊又抓著謝的頭髮以膝蓋 撞擊,甚至還抓他的頭去掄牆。 謝回家後向父母告知此事,並在父母的陪同下前往警局報案,高雄少家法院審理時,楊否 認霸凌同學,但坦承他和謝姓少年確實有衝突,法官認為謝姓少年並沒有舉證長期被欺侮 的證據,因此認定不構成霸凌行為,但仍裁定楊的行為構成傷害罪,除裁定予以訓誡,並 要求楊姓少年需在假日進行生活輔導。 謝的父母另提民事求償30萬元,高雄簡易庭審理時,法官根據驗傷報告及少家法院的調查 證據等,認定楊姓少年造成謝男精神和身體上損害,考量楊姓少年年紀尚輕思慮不週,事 件發生後亦表示後悔誠意等情況,判楊姓少年和他的父母應賠謝家5萬元,可上訴。 (自由時報) 備註: 高雄市重新定義霸凌 難怪精神病患越來越多,小時候的創傷,長大後爆開來 -- http://imgur.com/B2lf2sh http://imgur.com/86sdMdo http://imgur.com/sAGxlT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4.11.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605247932.A.19B.html
kaemeng : 可以把"長期"上色 該位法官認定要長期持續才算霸凌 11/13 14:21
NightSoul :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三條有霸凌的定義,要「持續」 11/13 14:22
NightSoul : 告人前法條要先看一下,法庭上敘述要符合構成要件, 11/13 14:23
NightSoul : 如果有請律師應該可以注意到 11/13 14:23
rettttt5 : 霸凌跟欺凌本來在定義上就是有明確的區別,以往談 11/13 14:26
rettttt5 : 到霸凌,都是指在特定不友善的組織或情境之下,長 11/13 14:26
rettttt5 : 期常態性地遭受生理或心理方面的暴力對待,而當事 11/13 14:26
rettttt5 : 者難以擺脫的情況,才不像現在言必稱霸凌,極盡混 11/13 14:26
rettttt5 : 淆能事。 11/13 14:26
qazsugf : 傷害跟霸凌是兩件事吧? 11/13 14:34
JH10 : 就是告錯法條而已= = 11/13 14:37
rivaull : 名詞解釋的問題 ret大正解 霸凌的定義其實很嚴格的 11/13 14:44
rivaull : 但媒體沒在管 甚麼都用霸凌二字去敘述 11/13 14:44
rivaull : 不良行為可以有其他的形容詞 霸凌僅為其中一種 11/13 14:45
orfan : 網路霸凌才是最容易成立的 11/13 14:53
andy90498 : 看樣子八卦版蟑螂養滿了 開始亂竄ptt其他板了 11/13 15:02
JOJOw991052 : 是是是高雄又重新定義了什麼 11/13 15:22
HorseWing : 好好的一則新聞討論,上面兩位又要扯政治口憐喔~ 11/13 15:30
andy90498 : 選擇性無視備註跟上色嗎 眼睛瞎了嗎 11/13 15:34
annieko : 霸凌本身就有“長期“的要件,為什麼備註要寫高雄 11/13 15:49
annieko : 又重新定義? 11/13 15:49
OK8066889 : 不爽不要看 11/13 15:55
OK8066889 : 跟萊豬不喜歡可以不吃一樣道理 11/13 15:56
Leeheaven : 人家有標示 愛看的看 不看的閃 11/13 16:00
ddkkz2003 : 一開始就沒搞清楚 在那邊重新定義什麼 11/13 16:04
JOJOw991052 : 我政治?你是沒看到他的備註哦,ㄏ 11/13 16:18
pinkg023 : 我覺得厚還是跟西方人一樣自己練壯點從一開始pk就 11/13 16:42
pinkg023 : 給對方點顏色看 11/13 16:42
fox875566 : 請問抓法官頭拿去撞牆算霸凌嗎 11/13 17:00
eemail : 不算 你的手比法官頭小@@ 11/13 17:02
nooin : 五萬還他父母,我也抓他小孩嚕一次牆壁就好.. 11/13 17:14
reyes1989 : 沒霸凌但判傷害罪更重好嗎 11/13 17:22
shonghua : 快上訴 11/13 17:24
NuclearSnake: 所以判傷害罪沒看到嗎?還是你要重新定義傷害? 11/13 17:41
NuclearSnake: 自己對於名詞定義的理解錯誤 說別人重新定義 11/13 17:43
wingthink : 法官也是高雄市長在管? 11/13 17:49
HorseWing : 向JOJO大道歉,備註這樣寫的確不妥 11/13 17:58
HorseWing : Andy大扯到蟑螂,就恕我不道歉了 11/13 17:59
gn00353776 : 傷害罪不是更重嗎?不然要輕判霸凌? 11/13 18:37
randolph80 : 本來就是要長期才算,誰跟你重新定義,回去重讀 11/13 19:03
kenken0902 : 長期抓頭去撞牆就算80,但是重點在長期。 11/13 19:07
NuclearSnake: 就算沒傷害 長期的打壓也是種霸凌 11/13 19:09
NuclearSnake: 而這已經是傷害 更勝霸凌 原po搞不清楚狀況 11/13 19:11
twhuang28 : 想請問多久算長期? 11/13 19:38
HorseWing : 傷害不一定比霸凌嚴重吧?流氓幹架算是傷害但絕不是 11/13 19:42
HorseWing : 霸凌XD 11/13 19:42
HorseWing : 依文章敘述謝只是比楊體型小,所以補習班這次打不 11/13 19:45
HorseWing : 贏,如果謝不選擇告訴父母而是擇日報復這的確不算是 11/13 19:45
HorseWing : 霸凌啊 11/13 19:45
yongboy : 這算霸凌吧...... 11/13 19:46
fake : 在法律條文上的確是要有明確的區分啊 不是你說是霸 11/13 20:30
fake : 凌就是霸凌 而且也有另外裁定傷害罪不是嗎... 11/13 20:30
fake : 法條是有明確定義的 11/13 20:31
jganet : care 的人現在這樣很不OK 喔,還能扯其他的 11/13 20:51
jackgn : 重點是怎樣才算長期?多久叫長,怎樣叫短?一堆人自己 11/13 22:04
OK8066889 : 審查小衛兵加油,你現在這樣我看了真的覺得好可憐 11/13 22:09
OK8066889 : 建議多吃點阿中部長推薦的豬睪丸 11/13 22:11
jganet : 你可以先吃看看O不OK,在來分享。這篇文章從沒提到 11/13 22:55
jganet : 這,你還能亂扯真的很不OK ,要提也是在主議題說, 11/13 22:55
jganet : 可憐阿 11/13 22:55
jganet : 看你狗急跳牆亂扯。跟文章一點關聯都沒,很不OK 的 11/13 22:56
jganet : 。 11/13 22:56
randolph80 : 有讀過的都知道這不符合霸凌定義 11/13 23:12
zszsdd : 就帶小孩去武術訓練打回去,讓小孩吃好睡好練好, 11/14 00:05
zszsdd : 反正打回去才賠五萬 11/14 00:05
flare5566 : 我還比較怕有人像瘋狗般躲在推文裡亂咬人 11/14 07:47
dogfacehoho : 長期才算霸凌?那幾次才算家暴? 11/14 12:14
dogfacehoho : 原來霸凌還需要集點數的?! 11/14 12:16
randolph80 : 以為霸凌只有暴力,笑死,打下去就超過霸凌了,根 11/14 23:53
randolph80 : 本搞不清楚狀況 11/14 23:53
siamese : 這樣還不算...=-=喔?是不是還要包含餵沙吃屎 11/15 08:45
randolph80 : 霸凌分為肢體霸凌、關係霸凌、網路霸凌等,其中一 11/15 09:50
randolph80 : 個要件「長期」,沒有「長期」就沒那種可能被判別 11/15 09:50
randolph80 : 是霸凌,最糟糕的還不是肢體霸凌 11/15 09:50
eririlover : Who Car? 11/15 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