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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整新聞連結: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212/1888210.htm 2.完整新聞標題:下班出車禍慘失能!16年老東家撇「職業災害」…不認帳結果曝 3.媒體來源(作者/媒體)/完整新聞內文:徐愷昕/東森 男子阿清(化名)2018年間一日下班返家途中,在一路口與人發生車禍,導致心智能力嚴 重受損,已達不能表達意思的程度。對此,阿清的家人代他向公司求償職業災害補償155 萬餘元,但公司認為阿清的受傷與工作業務並無直接關係,僅願給付醫療費,案經法院審 理;高雄地院最後判公司需再給付阿清45萬餘元。可上訴。 阿清自2002年起受雇於高雄某工程公司,每日薪資固定為1500元。阿清2018年2月21日下 班後騎機車返家途中,在鳳山區一路口發生車禍,因此受有顱內出血、顏面頓挫、顱骨骨 折等傷害,進而影響其心智能力,且已達不能表達意思的程度。 由於阿清是在下班後出事,經勞動部核屬職業災害,阿清的家人遂代他向公司求償醫療費 、工資損失、失能給付等補償總計155萬1997元;但公司最終僅願支付醫療費,雙方調解 未果後改走法律訴訟。 法庭上,工程公司主張職業災害須具備「業務遂行性」或「業務起因性」,指出勞工發生 災害須在執行職務時,或是災害與勞工業務兩者之間具相當因果關係;公司強調,阿清的 損害結果是與他人發生車禍所致,且事故地點也非工作場域,明顯可知此狀況應非屬勞基 法定義下的職業災害,阿清理當不得依法提出補償請求,最後更表示僅願給付醫療費12萬 5千元。 高雄地院審理時認為,阿清「下班途中」發生事故受傷屬於職業災害,公司依法本應給付 醫療費用及工資補償;另工程公司低報勞健保,以致阿清失能給付短少的損害,公司也應 給付差額;審結判公司須給付阿清醫療費12萬5302元以及工資補償45萬3373元,扣除先前 已支付的12萬5千,公司須再給付45萬3675元。可上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13.2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613131068.A.456.html
crazypower : 上下班出車禍都算職災喔! 老闆認了吧! 02/12 20:12
pilot1982 : 私人企業老闆寧願多叫一個酒店妹也不會給員工錢啦 02/12 20:34
monkeydpp : 靠盃呀 勞工自己意外險也要保高一點好嗎 02/12 20:44
kaj1983 : 不一定算,一定要你必經之路才算,你如果繞去買飯就 02/12 20:50
tonychen01 : 新聞原文根本沒提到保險,有人又要檢討被害者 02/12 20:50
kaj1983 : 不算了,所以細節路線還要經過判定 02/12 20:51
kaj1983 : 以前就覺得這種解釋方式對勞工根本沒有幫助,都是站 02/12 20:51
kaj1983 : 在資方那邊,所以真的下班最好都直接回家... 02/12 20:52
tonychen01 : 補推,是沒看到這公司低報勞健保喔 02/12 20:53
kaj1983 : 只能說這類低薪的勞動工作者最沒有保障了,人命不值 02/12 20:54
kaj1983 : 錢啊 02/12 20:54
Ryan908 : 如為回家必經之路,應為勞動場所 02/12 20:58
kaj1983 : 但必經之路的定義是由當事人說了算嗎?還是公司? 02/12 21:00
kaj1983 : 公司如果刁你為什麼選這條路而不選其他條? 02/12 21:00
Ryan908 : 有爭議就交給法院判 02/12 21:27
q11010 : 正常來講公司會叫你填上下班路線 出事時核對班表地 02/12 21:45
q11010 : 點決定算不算通勤中事故 但沒良心的就... 02/12 21:45
cottonoff : 所以認定是職災,那要賠多少?車禍對照又要賠多少 02/12 23:27
cottonoff : ? 02/12 23:27
cottonoff : 賠多少才是合理? 02/12 23:27
kaj1983 : 公司會做到這麼細的我還沒遇過,都是一個主管來宣教 02/12 23:30
kaj1983 : 一下就走了,這種低薪工作沒在注重細節的 02/12 23:30
ddkkz2003 : https://i.imgur.com/GjoSKoQ.jpg 02/12 23:40
ddkkz2003 : 買飯也是有給過的啊 隨便查就一件了 02/12 23:42
linchiai : 沒看到判決書,但應該是補償傷病給付外第一年三成、 02/12 23:48
linchiai : 第二年的五成薪資。最主要還是得跟肇事者求償 02/12 23:48
kaj1983 : 會拿出來提就是有爭議,不是所有去買飯的都會過關 02/12 23:52
Ryan908 : 要看判決書全文才準確,也可能是某一方的訴求而已 02/13 00:50
Ryan908 : ,且其訴求還需看法官的認知,難視為通例 02/13 00:50
techih : 請問如果勞保有保滿,公司還會需要額外補償嗎? 02/13 01:05
techih : 說真的如果是大公司那60萬沒差,一個早餐店老闆一年 02/13 01:06
techih : 可能也沒賺多少怎麼拿得出錢? 02/13 01:06
smc0911 : 高雄的老闆都是很耐斯的,只是疏忽而已 02/13 01:18
roxiang : 本來買飯就該值得探討啊 買飯也要公司賠?那我今 02/13 01:49
roxiang : 天下班去買飲料、買水、買餅乾,做啥事公司都要賠 02/13 01:49
roxiang : ? 02/13 01:49
roxiang : 如果買飯也行 那是不是也可以擴大延伸?畢竟買飯 02/13 01:50
roxiang : 都行了嘛 02/13 01:50
roxiang : 至於上下班過程中的職災,公司本來就應該負起責任 02/13 01:51
rebuildModel: 這個設計本來就有大問題,理論上應該大家多繳點稅 02/13 02:51
rebuildModel: 人人都能夠在這種意外下得到合理的補償,而不需要歸 02/13 02:51
rebuildModel: 責給莫名的雇主。不然朋友約你打麻將你到他家出車禍 02/13 02:52
rebuildModel: 這樣你朋友害你出門出車禍,是不是要賠錢比較合理? 02/13 02:52
rebuildModel: 根本就是莫名把責任塞給雇主而已嘛 02/13 02:52
summer34796 : 樓上那樣根本不成立 上下班出車禍是會看你回家路線 02/13 06:41
summer34796 : 是不是合理 你這種說法只是沒查證然後打稻草人而已 02/13 06:42
FF14 : 其實不是歸責給雇主, 雇主可以再去跟加害人求償 02/13 09:17
eemail : 很多時後討論一堆結果加害人大家都不在意@@ 因為文 02/13 09:47
eemail : 中幾乎沒提 02/13 09:47
hopewind00 : 40樓那個又不是上班48會找肇事者喔 02/13 10:47
ilsr : 下班要看路線,不然到處逛,N小時後出事怎半 02/13 10:47
mosqutiolamp: 唉...其實就算拿了兩百萬,這個家庭依然會很辛苦 02/13 12:39
mosqutiolamp: 人生無常 02/13 12:39
mygoing : 變這樣才57萬 02/13 13:32
zalora : 要記得保意外險,一年才一千 02/13 13:41
zalora : 出事能領200萬 02/13 13:42
fkps50106 : 做工的根本沒辦法買個人意外險,要麼拒保要嘛貴到 02/13 14:07
fkps50106 : 爆 02/13 14:07
GingerMeow : 便宜的勞工 02/13 17:13
hantulee : 有沒有大眾運輸系統搭乘的單純意外險可買? 02/14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