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ilot1982 : 恭喜綠色執政終於達到有錢判生的境界 05/16 09:46
推 tchialen : 罰金15萬划算 05/16 09:46
推 kyosp : 血賺 05/16 09:47
噓 sunface : 垃圾判決,難怪人民對法院不信任 05/16 09:50
推 fkps50106 : 在台灣千萬不要當無良商人,否則會很有錢 05/16 09:50
推 sweetmiki : 價差沒到很多的地步才這樣吧 又不是菜市場鴨肝 05/16 09:50
→ abbjesper : 還是一堆人吃啊,老闆沒在怕的 05/16 09:55
推 Uhavemyword : 笑死 XD 05/16 09:57
推 KazumiLin : 對方請的律師強哦 罰金15萬小錢啦 05/16 09:58
推 chocoball : 高等法院法官果然見識不同常人 05/16 09:59
→ chocoball : 哀呀 要改成最高法院法官 05/16 10:01
推 rererere147 : 賺 05/16 10:01
推 a7619282 : 阿那個削千萬怎麼處理 05/16 10:02
→ cchsiao : 冒充部分的價差 難道不用退還客人嗎? 05/16 10:04
推 jganet : 還能這樣解讀喔。有夠扯。 05/16 10:04
推 REDOG20 : 這樣才罰15萬?不知道從裡面賺多少錢了,這比例原則? 05/16 10:05
推 tcancer : 有違反刑法但沒違反食安法,除非鴨肝有毒影響健康 05/16 10:07
→ tcancer : 就煽動性標題在做誤導 05/16 10:08
推 ARCHER2234 : 是在農十六那邊那間嗎? 05/16 10:09
→ crassus7217 :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的最佳示笵 05/16 10:10
推 piyobearman : 以後吃a5送組合肉各位也不用抱怨了 畢竟都是牛肉 05/16 10:10
推 no25 : 傻眼 05/16 10:12
推 certifi : 99.999%的人實際上吃不出來差異 05/16 10:13
推 Denki002 : 法律是保護有錢人的,一般平民百姓只能靠自己...抵 05/16 10:13
→ Denki002 : 制店家不去吃才是最有效的方法啊! 05/16 10:13
推 jganet : 餐飲工會還敢做這樣的背書。這背後是多有力阿。摻偽 05/16 10:16
→ jganet : 跟標示不符還能這樣解讀。 05/16 10:16
→ kuma0326 : 頂新劣油案就這麼判,不然就要求利委修食安法 05/16 10:19
推 GingerMeow : 改天拿豬肝出來說是鵝肝 05/16 10:20
推 kshs2224 : 那個檢舉的板友真的很可憐QQ 05/16 10:20
推 y89456852 : 你要這樣解讀我也是沒辦法啦 05/16 10:20
噓 bearbrik : 噓法官 05/16 10:22
噓 noChance : 法官無理,拒吃家蒂諾 05/16 10:25
推 alprazolam : 法官:我是終身職,誰跟你一下藍一下綠 05/16 10:27
→ airtsubasa : 笑死 05/16 10:31
噓 sfzerox : 消費者可憐哪 05/16 10:31
→ uhawae : 還 蠻 屌 的 屌 爆 05/16 10:32
→ asdqw : 查無不法 05/16 10:33
噓 wsxe2007 : 台灣法律 05/16 10:35
→ chillybreeze: 台灣司法,呵呵 05/16 10:36
噓 f9992306 : 祝法官一生平安哦 05/16 10:42
噓 lnmp : 削到的錢要吐出來嗎? 05/16 10:42
噓 goldfishert : 法官水準不意外 05/16 10:43
→ crassus7217 : 鵝肝跟鴨肝的價格差多少錢?? 05/16 10:43
噓 transisomer : 台灣法律笑死 05/16 10:49
噓 cloud0528 : 沒救了 05/16 10:52
噓 mimimaomao : 噓只看標題的法盲 05/16 10:53
推 tayuplay : 說個笑話 台灣司法 05/16 10:53
推 nrxadsl : 難道你要投國民黨?? 05/16 10:54
推 gotta : 所以我要a貨你給b貨,只要b還能用就不算詐欺 這腦袋 05/16 10:56
推 ejrq5785 : 推文一堆法盲 可憐 05/16 10:57
→ crassus7217 : 法官太恐龍說人民法盲... 05/16 11:00
推 hirono : 所以幼稚園畢業也能當法官啦 05/16 11:01
→ crassus7217 : 那是不是只要菜單上用"肝"改豬肝也不算違法?? 05/16 11:01
噓 ejrq5785 : 這案子詐欺成立啊 是法盲+文盲嗎?? 05/16 11:02
→ padye : 合不合理要看法的定義吧,目前看內文法官意思似乎 05/16 11:03
→ padye : 是摻偽要不能吃或劣質品 05/16 11:03
→ s910211 : 本來想說點什麼,但是一想到會被罵4%韓粉...,我還 05/16 11:03
→ s910211 : 是算了吧! 05/16 11:03
→ ejrq5785 : 餐飲工會都說了 高雄市餐飲工會函覆指出,鵝肝與鴨 05/16 11:04
→ ejrq5785 : 肝食材在國外料理業界屬於可以替代互換使用的食材 05/16 11:04
→ ejrq5785 : 尊重專業很難是不是?? 05/16 11:04
推 lpllpllpl : 是告錯法條吧? 05/16 11:04
→ lpllpllpl : 詐欺成立啊 但食安法又是另一個法則 05/16 11:05
→ cloud1017 : 應該很多人沒看內文吧 刑法詐欺罪有成立 05/16 11:06
→ cloud1017 : 食安法則沒有成立 05/16 11:07
推 jganet : 維大力現在著重的是食安法。詐欺跟食安法兩者不同。 05/16 11:07
→ jganet : 你先搞清楚重點吧 05/16 11:07
→ goldfishert : 話說這案子沒有沒入犯罪所得? 如果只罰15萬也太好笑 05/16 11:08
→ cloud1017 : 很有趣的是很多人嘲笑記者 卻又只看標題不看內文 05/16 11:09
→ jganet : 你餐飲公會敢這樣回函。以後你就這樣教學生跟學員。 05/16 11:09
噓 ejrq5785 : 你先尊重專業 看一下專家工會說什麼 你們比法官更懂 05/16 11:09
→ ejrq5785 : 法律 比專家更懂實務運作 真的猛 05/16 11:09
推 lpllpllpl : 食安法管的就是你吃了這個食材,身體會不會出問題 05/16 11:11
→ lpllpllpl : 不是管你這個食材怎麼賣吧? 05/16 11:11
→ ejrq5785 : 你有沒想過 法官就是認為專家的意見很靠腰 所以才判 05/16 11:12
→ ejrq5785 : 成立詐欺 否則同一理由連詐欺也不成立 這才是恐龍判 05/16 11:12
→ ejrq5785 : 決好嗎 可憐的法官..這樣用心良苦還被罵 05/16 11:12
→ lpllpllpl : 要不然這個案 要不要告殺人未遂 看會不會成立?XD 05/16 11:13
推 piyobearman : 高分院把刑期由1年6個月減輕為5個月得易科罰金 05/16 11:14
→ piyobearman : 樓上幾位護航法官太快囉 05/16 11:14
→ crassus7217 : 不可質疑你的法律人~ 05/16 11:18
推 wingthink : 所以鴨肝跟鵝肝價差多少也沒寫,法官怎麼參考的呢? 05/16 11:22
推 jganet : 好的。這跟花蓮王的一身清白的道理是一樣的。是嗎, 05/16 11:22
→ jganet : 維大力 05/16 11:22
→ hancash : 石斑魚火鍋改成吳郭魚火鍋也沒事啦!因為都是魚啊 05/16 11:22
→ hancash : !法官的理解能力真是驚為天人、異於常人 05/16 11:22
推 lpllpllpl : 怎麼會沒事 不是詐欺成立判刑了嗎? XD 05/16 11:23
→ yesyesyesyes: 這個判例真的沒問題嗎 ... 05/16 11:25
→ lpllpllpl : 看來真的應該要用殺人未遂來起訴 沒成立再來嘴恐龍 05/16 11:26
→ lpllpllpl : 法官 比較有震撼感?XD 05/16 11:26
→ MrMagnus : 下次改用高級豬肝 05/16 11:27
→ crassus7217 : 詐欺從1年6個月改輕判5個月還能易科罰金 05/16 11:29
→ crassus7217 : 台灣真不愧是詐騙者天堂,從總統到百姓都在詐騙 05/16 11:30
推 namelessSZY : 不管啦沒有六法全書唯一死刑就是恐龍法官 05/16 11:32
推 FF14 : 這篇推文一堆法盲, 笑死 05/16 11:37
推 pegasusatlan: 越判越輕 難怪食安層出不窮 垃圾法官 05/16 11:40
→ macaron5566 : 暖 05/16 11:47
→ AioTakumi : 153-1.html 第一段末兩句 是我理解認知能力出現 05/16 11:47
→ AioTakumi : 障礙還是這是假官網? 05/16 11:47
噓 GOFORYOU : 欺騙消費者啊! 05/16 11:53
噓 pipipipiyaya: 法院認證鴨等於鵝 05/16 11:54
推 mrtatami : 司法果然沒讓人失望 05/16 12:08
推 techih : 撞死人判6個月 換一下鵝肝判5個月合理吧 05/16 12:11
→ ejrq5785 : 請各位想一下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這個法要保護的 05/16 12:12
→ ejrq5785 : 是甚麼法益 難道不是 國民的健康安全嗎? 05/16 12:12
→ ejrq5785 : 請問一下 今天你要鵝肝我給你鴨肝 05/16 12:12
→ ejrq5785 : 你吃鴨肝會傷害你的身體健康安全嗎??? 05/16 12:13
推 yitto : 這法官判決沒問題 依法審判還被酸 05/16 12:13
→ yitto : 台灣一般人民的法治教育應再加強 05/16 12:13
→ ejrq5785 : 雖然這個行為是詐欺 但不至於會傷害到你的身體吧 05/16 12:13
→ ejrq5785 : 給你鴨肝 甚至連抽象危險都沒有...是不能未遂阿... 05/16 12:13
→ ejrq5785 : 律師還想要拚連詐欺的「施用詐術」都沒有哩 05/16 12:13
→ ejrq5785 : 法官判他詐欺 你們還要罵他恐龍法官.. 05/16 12:14
→ ejrq5785 : 你們來當法官好了 05/16 12:14
推 littleme1125: 判詐欺 合理啦 05/16 12:15
→ littleme1125: 只是得利 1500萬 結果只能罰他15萬 05/16 12:16
推 sean0912 : 台灣有很多案件常常都是檢察官用錯法條起訴 05/16 12:26
→ sean0912 : 法官也很為難好不好 05/16 12:26
推 Homeparty : 沒辦法..口述鵝肝是用鴨肝除非錄音要不然沒證據, 05/16 12:30
→ Homeparty : 店家一開始菜單就改鴨肝,或是註明還沒事 05/16 12:30
→ cytochrome : 法官的見解讓所有人驚呆了 05/16 12:31
推 aaheecuv : 可能有關係就是沒關係 05/16 12:32
→ AioTakumi : 但是司法院說成不成立“不論其行為是否確有致生危 05/16 12:37
→ AioTakumi : 害人體健康之危險存在”耶 05/16 12:37
推 vKHip : 鴨肝太貴了,應該改豬肝 05/16 12:54
推 dusty20695 : 有錢人真好 幹什麼都可以 05/16 13:09
推 fankc : 推文說改用豬肝太誇張了,建議用一樣禽類的雞肝。 05/16 13:12
→ JOKO58802218: 都是肝的概念 05/16 13:23
推 bpan : 好多文盲 05/16 13:34
噓 ilsr : 爛法官,鼓勵魚目混珠 05/16 14:38
推 zebirlin : 世界三大美食 魚子醬鵝肝松露, 啥時鵝肝=鴨肝了 扯 05/16 15:18
推 zebirlin : 5年刑期只要付15萬元就免關? 守法的都是白癡了 05/16 15:21
推 applewarm : 血賺啊 05/16 15:30
推 gein : 詐欺有罪啊 原來真的蠻多人看不懂判決 05/16 15:33
→ crassus7217 : 重點在1年6個月變5個月可易科罰金,這不是算在鼓勵 05/16 15:38
噓 geral74026 : 2013詐欺到現在5個月 仍是笑話 05/16 15:38
→ crassus7217 : 詐欺嗎?? 05/16 15:39
推 modelight : 我是建議以後全部的案子不管什麼事情 全部一律判死 05/16 15:58
→ modelight : 刑槍斃 就不會被喊恐龍法官了 05/16 15:58
→ psdny6213 : 魚目混珠 05/16 15:59
推 siekensou000: 好久了耶 05/16 16:00
推 x8109199 : 可憐啊 05/16 16:10
推 rivaull : 很久前想去吃吃看,剛好爆出新聞,就列為黑名單了 05/16 16:11
噓 twhuang28 : 台灣司法… 05/16 16:16
推 daye2012 : 這應該打民事官司吧 05/16 16:46
推 kunki14 : 看來以後遇到菜單標和牛實際普通牛也是只好認了? 05/16 16:53
→ pilot1982 : 上面法匠是在說,前面幾個審理的法官都是超級大法盲 05/16 16:54
→ pilot1982 : 就對囉?一個人可笑的心證,變成其他人都法盲,笑死 05/16 16:54
推 wsxe2007 : 推文水準也是不意外啦 呵呵 05/16 17:04
→ wsxe2007 : 可憐啊 05/16 17:05
推 WellyT : 這麼黑,這樣也能凹。法官真的很會轉彎 05/16 17:33
推 misson : 這是刑法判刑折抵罰金15萬吧,行政因為不二罰所以 05/16 18:02
→ misson : 行政罰會被撤銷,消費者提起訴訟那就是賠償,三個 05/16 18:02
→ misson : 概念不要全混在一起談 05/16 18:02
→ misson : 直接用鴨肝換鵝肝只罰15萬這種說法 05/16 18:03
推 misson : 能從一二審一年多判刑凹到五個月,這就是有錢人請得 05/16 18:04
→ misson : 起好律師,能講到法官輕判,就是有錢能使鬼推磨而已 05/16 18:04
噓 ABA0525 : 15W笑死,高雄法官廢到笑 05/16 18:04
→ misson : 難怪有的資深司法官都不做,終身俸也不要也要出來 05/16 18:05
→ misson : 幫有錢人圍事 05/16 18:05
推 misson : 盧先生可以提賠償,不過現在的倍率只頂多拿到消費 05/16 18:08
→ misson : 倍率的三到五倍,大概連打官司都不夠吧 05/16 18:08
推 smc0911 : 引錯法條?以後還要不要做人啊?脫下制服後都是人 05/16 18:16
推 misson : 餐飲公會都這樣護航了,老實說人家就是有影響力啊 05/16 18:21
推 misson : 有錢找律師、找有影響力的公會背書,這種要素法律 05/16 18:23
→ misson : 職人劇都有拍啊 05/16 18:23
噓 jocrwie : 可憐法盲新聞只看半截 05/16 19:01
推 skyer123 : 推法盲不看文,法官判詐欺並沒有錯,鴨肝本身沒問題 05/16 19:24
→ skyer123 : 跟食安有什麼關係,消費者覺得被騙,鴨肝賣鵝肝的 05/16 19:24
→ skyer123 : 價錢可以提起民事求償 05/16 19:24
推 s900527 : 高雄不意外 還一堆不看內容的在那邊法盲笑死人 05/16 21:19
推 maxsky : 食安當然不成立阿!只是詐欺判這樣算重判嗎? 05/16 21:23
推 pelican : 推 05/16 21:24
推 smc0911 : 很重喔,不然為什麼台灣那麼多詐欺犯寧願回來受審也 05/16 21:29
→ smc0911 : 不願在國外 05/16 21:29
→ pilot1982 : 法匠們先去看看所謂的證據是不是老闆好朋友提供的啦 05/16 21:38
→ pilot1982 : ,採用這種當心證還能護航,前面幾審法官是白癡?法 05/16 21:38
→ pilot1982 : 官判決內容就變輕很多,一直在講判有罪是腦袋跳針嗎 05/16 21:38
→ pilot1982 : ?你一個貧民去找跟你有關係有來往的人當證人,你看 05/16 21:38
→ pilot1982 : 法官會不會採信 05/16 21:38
→ dahonehsueh : 看了推文證明台灣民眾法學教育和閱讀能力有待加強 05/16 23:25
推 closedltw : 買蘋果卻給芭樂,這的確不算食安問題,算詐欺取財啊 05/17 13:05
→ closedltw : 問題是故意詐欺罰太輕,這扯到食安就太遠了 05/17 13:06
推 eric7693 : a5和牛太油不好吃 我們用組合肉代替吧 05/17 15:47
推 Kysol9 : 我是建議以後法官怎麼判都乖乖閉嘴免得被笑法盲 05/17 23:15
推 dogreen : 由小見大,以後誰還要去吃,商譽掃地 05/18 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