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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高雄進入「準」三級防疫狀態 也有宣佈「應」關閉的娛樂場所 https://i.imgur.com/5cEgKKz.jpg
請問這有「強制性」和「罰則」嗎? 因為今天還是有相關店家營業 群聚活動戴口罩,身體健康沒煩惱 ----本文警語---------------------------------- 本篇推文禁止出現政治人物或與其有關之內容, 違者將向板主以高雄板規 6-1 或 6-5 檢舉。 ----以上警語請自行決定是否刪除---------------- --(以下請勿刪除)------------------------------ 高雄板非心情板、個板,無關高雄廣泛市民之文章請勿張貼。 例如:我家隔壁的母貓生了小貓、對面的阿婆一個人獨居之類的。 這裡是高雄板,請討論與多數高雄市民有直接關聯性的文章。 高雄點請參考板規1-2 修改文章標題請於文章列表按大寫T 修改文章內文請於文章列表按大寫E 同性質文章請以大E修改內文方式加註,請勿於板上重覆多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4.102.19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621132758.A.D6A.html
lennahc : 好像全國娛樂場所都要關閉的樣子05/16 10:40
有強制性和罰則嗎?
MrMagnus : 應關閉就是沒強制性啊 去蓮池潭看看 廟還在辦活動05/16 10:42
MrMagnus : 遊覽車一大堆 很多人也沒戴口罩 旁邊哈囉市場05/16 10:42
MrMagnus : 也是一堆不帶口罩的05/16 10:42
crassus7217 : "應"不是代表不作也沒關係嗎??不然改成須才有用05/16 10:42
spp782002 : 須吧05/16 10:43
jiuan656 : 敢營業,等著晚一點 分局直接率領警察張貼公告單。05/16 10:44
※ 編輯: pitalvlu (42.74.102.193 臺灣), 05/16/2021 10:45:39
sfzerox : 沒強制都是屁吧05/16 10:45
tearrain : 「得」才是不做也沒關係,「應」是一定要遵守05/16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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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llybighead: 「應」在字面上有強制力,「得」才有選擇性05/16 10:46
謝謝 j 大 解釋 ========================= ※ 編輯: pitalvlu (42.74.102.193 臺灣), 05/16/2021 10:48:18
airtsubasa : 應注意 請問要不要注意 你沒注意是不是有罰則05/16 10:47
chameleon : 全台的娛樂場所 昨天指揮中心就已經宣布 應 關閉了05/16 10:49
chameleon : 跟高雄準不準三級沒關係05/16 10:49
enjoyyou : 法律用語上 應 是強制的 得 才是可做可不做05/16 10:50
d12345631 : 應 是強制性05/16 10:52
jollybighead: 指揮中心的確有宣布,避免這些人因為只有北部限制, 05/16 10:52
d12345631 : 但執法又是另回事 05/16 10:53
jollybighead: 然後往其他縣市流竄,反倒助長傳播...05/16 10:53
jollybighead: 這個時間點,也沒幾個敢不長眼,現在休息,以後還有 05/16 10:55
jollybighead: 機會,這個時候對著幹,以後也別混了... 05/16 10:55
moonmu : 沒到“真”三級 只能勸導無罰則 05/16 10:59
chameleon : 樓上 全台都應關閉 不是只有高雄 要流竄什麼啦?? 05/16 10:59
chameleon : 樓樓上 05/16 10:59
jollybighead: 看不懂我表達的意思嗎?避免因為只有北部三級限制, 05/16 11:03
jollybighead: 所以指揮中心才宣布全台關閉05/16 11:03
skyexers : 理論上 "應"是強制的 但違反有沒有罰則 是另一回事 05/16 11:06
skyexers : 但是如果是指揮中心宣布的 全國性的 應該都有罰則 05/16 11:07
piyobearman : 應就是要,得才是自己選05/16 11:12
ww1234528 : skyexers 正解 法律上「應」原則上是一定要的意思 05/16 11:17
ww1234528 : 但不一定伴隨罰則 有些只是訓示規定 要看有無規定05/16 11:17
ww1234528 : 罰則而定05/16 11:17
staff23 : 答案是有罰則的05/16 11:35
================== 是 剛剛已有警察查獲10幾家還營業「勸導」的新聞。 擷取新聞內文: 目前採取先勸導後罰的原則。 ※ 編輯: pitalvlu (42.74.102.193 臺灣), 05/16/2021 11:38:48
ninomya : 我不太懂的是為什麼裡面沒有百貨,百貨不算娛樂場 05/16 11:36
ninomya : 所嗎 05/16 11:36
jollybighead: 不覺得小北百貨算娛樂場所... 05/16 11:38
staff23 : 可以用的罰則是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 05/16 11:39
staff23 : 這是比較直接的 間接還有其他更貴的 05/16 11:40
staff23 : 67條可以連續處罰 05/16 11:40
forwhatZ : 你真的相信嗎? 05/16 11:43
lnmp : 百貨公司可以開但是剛有一篇好像草衙道就得關起來 05/16 11:44
jollybighead: 地方政府主要是依據第37條來管制 05/16 11:44
Unfriendly : 「應」是強制性、須遵守照辦,現在不是只有高雄市, 05/16 11:48
Unfriendly : 昨天CDC已經公布是全國都「應」照辦 05/16 11:48
leinru : 只會勸導有三小路用 05/16 12:10
zac06 : 所以今天還是可以去電影院嗎? 05/16 12:28
wei00 : 那些人自己沒中都不怕啦 05/16 12:32
sunve : 應該有 我家昨天的卡拉OK就有警察去關切了 05/16 12:55
physbook : CDC 原文 https://tinyurl.com/yjoboeuz 05/16 13:06
physbook : https://i.imgur.com/r6y4rTs.png 05/16 13:07
physbook : https://i.imgur.com/K5U4ef4.png 05/16 13:08
wen8635 : 電影院怎麼不關ㄧ關?那些還來看電影的人,是不怕死? 05/16 13:29
wen8635 : 樓上的可以不要到電影院嗎?你們不怕但員工怕好嗎? 05/16 13:30
winsonlu : 很多餐酒館營利事業登記的應該都是餐飲業,可能只能 05/16 13:57
winsonlu : 勸導? 05/16 13:57
toheart78945: 有營業的好像可以檢舉 05/16 15:06
caryyrac : 百貨公司終歸還是零售業 05/16 15:11
abluelion : 游泳池要嗎? 05/16 15:12
DUKEYANG : 這「應」字就法規上的鼓勵性質啊 05/16 15:14
shela322 : 法律上的應就是必須這樣做,不是鼓勵。 05/16 16:08
TaiYiMan : 「應」是一定要;「得」才是沒有強制力 05/16 16:53
jollybighead: 問游泳池的是忘了今年缺水,早就停止營業了嗎? 05/16 17:09
aweara : 全國性措施:關閉休閒娛樂場所 全國中、小學校園停 05/16 17:35
aweara : 止對外開放 全國社團停止交接活動 05/16 17:36
aweara : https://reurl.cc/OX9WMg 05/16 17:37
daae : 中午經過環球已經關門了 05/16 18:04
leterg : 應就是不用啊,自由民主決定 05/16 18:36
bellef66849 : 應是強制性,得才是沒強制性 05/16 18:44
ken812025 : 就說明法律上的>應< >得<的意義了 還是有人硬要用 05/16 19:28
ken812025 : 自己的想法耶 呵呵 05/16 19:28
louis222 : 有看到違規的就檢舉吧 05/16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