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eter308 : 07/23 13:08
推 peanut97 : 推,大刀 簡單一點大家也好理解與follow 07/23 13:18
→ JOJOw991052 : 這樣改只是從限制檢舉變成逃避檢舉而已啊 07/23 13:26
→ JOJOw991052 : 結論就是不想管版? 07/23 13:26
會有一堆檢舉 本身板規就是問題 有些事情都是要從源頭處理 6-15不是源頭
另外就是板眾的心態要溝通 過去一段時間 就是歷任板主養出了
可以殘伐異己、互相攻訐的狀態 然後才說檢舉量很多 變成惡性循環
※ 編輯: staff23 (118.168.61.132 臺灣), 07/23/2021 13:30:03
→ JOJOw991052 : 本來一開始6-15就沒啥問題 07/23 13:29
→ JOJOw991052 : 前任版主因為6-15的判決也很少 07/23 13:29
→ JOJOw991052 : 更多的是6-1的判決,是因為版主這任更改板規 07/23 13:29
→ JOJOw991052 : 被小組長解釋才被排上議程更改的 07/23 13:29
推 wuyiulin : 我有看到 這個 我再想要怎麼修 07/23 13:30
推 wuyiulin : 目前我們先確認小組長意見 07/23 13:30
甘小組長屁事 看板要怎麼顧 是板主要決定的 不要老想問小組長意見
自己能不能自立自強 不然高雄板給小組長管就好了
※ 編輯: staff23 (118.168.61.132 臺灣), 07/23/2021 13:32:37
→ JOJOw991052 : 而且說實話這板規出現後 07/23 13:32
→ JOJOw991052 : 檢舉量確實比上任版主少很多是沒錯 07/23 13:32
→ JOJOw991052 : 但是爭議檢舉判決反而更多了欸 07/23 13:32
→ JOJOw991052 : 而且這任還是兩位版主 07/23 13:32
→ JOJOw991052 : 不覺得應該先統一一下兩位版主之間的判決標準 07/23 13:32
→ JOJOw991052 : 在考慮修改板規嗎 07/23 13:32
→ JOJOw991052 : 啊就是這板規被申訴到小組長那才要更改要是不管小 07/23 13:34
→ JOJOw991052 : 組長後面一堆判決 07/23 13:34
→ JOJOw991052 : 到後面一堆檢舉案還是跑去小組長那邊申訴 07/23 13:34
高雄板的 自己憑良心講 我跟板上的人在文章裡有意見不合
你有看我沒事就去檢舉嗎? 態度能不能擺正才是重點
再反過來看 我被檢舉幾次?
※ 編輯: staff23 (118.168.61.132 臺灣), 07/23/2021 13:36:29
→ JOJOw991052 : 那你要不把現在的檢舉數跟以前的檢舉數比較? 07/23 13:38
→ JOJOw991052 : 現在的檢舉數量跟以前比已經夠少了 07/23 13:38
用之前選舉結果來講 現在這兩位 當初哪個不是高雄板友選出來的?
得票數一個當選 一個第二高票的樣子......他們現在這個樣子
高雄板友如果多數都默不吭聲 那......
※ 編輯: staff23 (118.168.61.132 臺灣), 07/23/2021 13:42:20
→ JOJOw991052 : 先訂定好規則標準不也重要 07/23 13:40
→ JOJOw991052 : 之前我還有檢舉案因為被改判,被人提出6-15檢舉呢 07/23 13:40
→ JOJOw991052 : 你沒看之前saniblue的判決案搞出多少事嗎 07/23 13:45
→ JOJOw991052 : 你沒看到還有人跑去申訴高雄版檢舉質量不穩定一直 07/23 13:45
→ JOJOw991052 : 改判嗎 07/23 13:45
→ JOJOw991052 : 說老實話,自己憑良心說,現在的檢舉案跟以前比少 07/23 13:45
→ JOJOw991052 : 了很多 07/23 13:45
→ JOJOw991052 : 而且版主還有兩位耶? 07/23 13:45
→ JOJOw991052 : 哦對了我推薦你去看saniblue的道歉信 07/23 13:45
→ JOJOw991052 : 那個可是經典啊XDD 07/23 13:45
→ JOJOw991052 : 而且說實話,當時選舉期,前版主還只是一個人撐 07/23 13:49
→ JOJOw991052 : 等到了之後選舉時,兩個版主之間還沒協調好 07/23 13:49
→ JOJOw991052 : 整個板上不都亂成一團 07/23 13:49
→ bbbing : 反檢舉達人條款,感覺很像高雄會有的地方法 07/23 13:56
→ bbbing : 我是覺得這種條款應該要板主指定ID宣告後才生效才對 07/23 13:58
→ bbbing : 不應該寫在板規,啥都不講就發動這個"得"字心證 07/23 13:58
→ bbbing : 也就是"超過N次後,板主得宣告不受理" 07/23 13:59
推 hateOnas : 只能檢舉兩次? 你是到底多忙啊 .... 07/23 15:25
→ hateOnas : 而且一個人逆向三次 你只能檢舉兩次 07/23 15:25
噓 iangjen : 前版主根本很少用那條判人,反而現在雙版主還大幅限 07/23 15:56
→ iangjen : 縮裁量餘地才弄成這樣 07/23 15:56
推 peter308 : 之前就解釋得很明白了 如果一個人在大馬路上拉屎 07/23 17:16
→ peter308 : 我想不用幾分鐘 大概就會被警察關切了 07/23 17:16
→ peter308 : 如果有版友在板上惡性的違規鬧版 一定會有很多人 07/23 17:17
→ peter308 : 去檢舉他....從這個角度 其實一個人的檢舉配額 正常 07/23 17:18
→ peter308 : 情況下一定是夠的... 07/23 17:19
→ peter308 : 至於為什麼有人會有配額數量不夠的問題 這就很值得 07/23 17:20
→ peter308 : 好好的思考一下了 07/23 17:20
→ peter308 : 如果有些人總是要從特例或是離群的方向來制定規則 07/23 17:22
→ peter308 : 那或許我們應該請他們出來解釋一下 你跟別人不一樣 07/23 17:22
→ peter308 : 的理由是什麼 或許解釋清楚後大家都能釋然來替你 07/23 17:23
→ peter308 : 破例 但不能埋來由的 就要求版主按造你的其他需求 07/23 17:23
→ peter308 : 超額 07/23 17:24
→ peter308 : 來作為規則 應用在一般使用者的身上 07/23 17:24
→ peter308 : 從我在板上這麼久以來 我印象我檢舉版友的次數不超 07/23 17:25
→ peter308 : 過五次.... 所以為什麼有人會需要一個月超過10次? 07/23 17:25
→ peter308 : 完全不能理解 這已經嚴重離群的表徵了 (至少十個 07/23 17:26
→ peter308 : 標準差以上吧) 07/23 17:26
→ peter308 : 最簡單做法 一般使用者的平均值多少 再加一個標準差 07/23 17:27
→ peter308 : 就是檢舉次數的上限 十個標準差作為上限 就是標準 07/23 17:28
→ peter308 : 離群的狀況 希望這樣解釋各位能夠 更加有共識 07/23 17:29
→ goldfishert : 改回原本一天檢舉5次失敗才判6-15就沒這麼多問題 07/23 17:30
→ goldfishert : 現在6-15的檢舉變多是因為標準變成2次容易達標 07/23 17:31
→ bbbing : 如果每個案件都可以類比在大馬路上拉屎的話 07/23 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