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rfish : 撞死人還有一個重傷的才判1年10個月,台灣真的是酒 05/01 16:54
→ jrfish : 駕天堂 05/01 16:54
→ hancash : 承認肇事 = 符合自首? 05/01 16:56
推 FXW11314 : 雖然判決很鳥但是這個沒喝酒跟酒駕沒關係吧… 05/01 17:01
推 caca80207 : 反正縮限檢舉才是民眾喜歡的,被違規仔撞死大家自己 05/01 17:01
→ caca80207 : 看著辦 05/01 17:01
推 teramars : 每次看到這種鳥判決 都會覺得法官是不是有收錢 撞 05/01 17:04
→ teramars : 死人還可以判那麼輕? 05/01 17:04
推 lescholar : 酒駕只佔肇事的一成左右吧 酒駕在台灣只是避雷針 用 05/01 17:06
→ lescholar : 來移轉對其他交通違規的注意 05/01 17:06
噓 darkMood : 槍決,把器官拿出來拍賣,這才是正義的最低標準。 05/01 17:07
→ darkMood : 一般車禍賠償,全肇責重傷都不只這個價了,更別說 05/01 17:07
→ darkMood : 還撞死人啊,只能說台灣就是對加害者超級好。 05/01 17:08
噓 tonychen01 : 限縮檢舉是針對違停,跟這種亂開車的能扯一起 05/01 17:09
→ tonychen01 : 要帶風向去沒死人的新聞帶啦 05/01 17:10
推 s97051581 : 唉 那個天兵判的 05/01 17:11
推 rererere147 : 誠意… 05/01 17:21
→ hantulee : 六個月以上就算重了... 05/01 17:21
→ hantulee : 闖紅燈是主因,沒闖沒這事發生 05/01 17:22
推 peter308 : 那邊超危險的 05/01 17:22
噓 F9706026 : 鬼島司法可笑至極 05/01 17:23
→ peter308 : 死角很多 05/01 17:23
噓 nichjack : 真的很希望這種事是發生在法官身上 05/01 17:24
推 wts1010 : 這些法官晚上都睡得好嗎 ?有天遇到別怨人啊! 05/01 17:27
推 caca80207 : 嘻嘻,死忠的覺得縮限檢舉很棒,果然是高雄素質 05/01 17:27
→ caca80207 : 難怪死忠的地方交通都特別爛 05/01 17:28
推 hlb5828 : 撞死人判10個月,太暖了吧! 05/01 17:28
噓 GingerMeow : 撞死人這鳥判決,台灣司法 05/01 17:31
噓 xavier08 : 看到八卦來的軟4%在說暖就知道師傅又告急了 05/01 17:32
推 lasd : 台灣真的是犯罪天堂,一死一重傷,一個家庭毀了,才 05/01 17:32
→ lasd : 判一年八個月 05/01 17:32
噓 wingthink : 鬼島…… 05/01 17:32
推 wennai : 判決書: 05/01 17:33
→ tonychen01 : 限縮檢舉是好是壞都跟開車肇事扯不上關係啦 05/01 17:34
噓 online0801 : 司法改革 哈哈哈哈 各位自己選的立委過半^_^ 05/01 17:35
→ tonychen01 : 政治充腦快去掛精神科,好嗎 05/01 17:35
→ wennai : 還真有臉說自己:「我當時有主動報警,沒有要逃走」 05/01 17:35
→ wennai : ,你不闖紅燈,就不會造成人家夫妻一死一重傷好嗎? 05/01 17:35
→ hantulee : 假設對象對調,違規者闖紅燈被撞,大家認為會被判多 05/01 17:38
→ hantulee : 久? 05/01 17:38
噓 hirono : 帥喔,沒肇事逃逸=自首,這些法律人永遠能讓加害者 05/01 17:42
→ hirono : 放輕鬆 05/01 17:42
推 ludoren : 過失致死最高是可以判5年 05/01 17:53
推 caca80207 : a一下騎腳踏車被撞還能當死忠的,真的該掛精神科 05/01 18:00
推 IbanezZ : 高雄交通違規成性是根本原因 05/01 18:04
噓 misq2011 : 判太輕 05/01 18:06
推 qazwsx6107 : 強制險會直接給200萬嗎? 05/01 18:13
噓 BlackBass : 什麼爛法律? 05/01 18:22
→ BlackBass : 希望下次是立委被撞死 05/01 18:22
推 li72716 : 暖 05/01 18:29
→ hantulee : 強制險得家屬去申請,不管撞人的有沒有保強制險 05/01 18:33
推 misson : 中華民國法官,不意外 05/01 18:36
噓 Kamelie : 爛人 05/01 18:50
推 MRHAUNG : 畜生,希望你不得好死 幹 05/01 18:53
→ dusty20695 : 司法最愛給罪犯更多幹大事的機會 一死一重傷才這點 05/01 18:59
→ dusty20695 : 刑期而且還有前科?!四輪觀感真的這麼好喔 05/01 18:59
噓 yayaorz : 台灣真的對這些有前科的低端台男很好呢 05/01 19:47
推 ayumiray : 怎不死刑 真的是沒天理 05/01 19:53
→ hantulee : 交通意外,怎樣死刑? 05/01 20:03
推 togg : 這樣能算自首… 05/01 20:12
→ a38654 : m/M7XMQHS.jpg 05/01 20:24
噓 ilsr : 一死一重傷才10個月,到時還可假釋 05/01 20:29
推 sanshin : 感謝小英司法改革,給犯人自新機會 05/01 20:39
推 PaoWann : 撞死人關2年就好 拜託這些法官不要開車走在路上 05/01 20:39
推 asiu : 幾項前科應該是8+9 05/01 20:56
→ yoshiringo : .................................... 05/01 21:13
噓 l225 : 闖紅燈還這麼沒誠意,偉哉鬼島 05/01 21:20
噓 pirates927 : 保護壞人的法律 05/01 21:29
噓 bearbrik : 直接撞回去好了 05/01 21:33
推 kreuzritter : 六個月以上算重?是字面上還是現實上 05/01 22:02
推 ludoren : 樓上是現實上,因為很多過失致死肇事主因只判六個月 05/01 22:08
→ ludoren : 可易科罰金,之前有童星在新北被闖紅燈從後撞死,一審 05/01 22:09
→ ludoren : 還沒有和死者家屬和解還能判六個月,二審才一年 05/01 22:11
噓 abyepi : 真便宜判不到兩年 05/01 22:13
推 eveway : 沒撞到高官沒用 05/01 22:28
→ ludoren : 查判決書判兩年的案例在路竹,開小貨車從後撞死騎車 05/01 22:33
→ ludoren : 在慢車道的母女,讓後肇事者除了強制險,賠償雙手一攤 05/01 22:34
→ hantulee : 車禍和殺人一死一重傷的刑罰不可能一樣,一個是意外 05/01 22:49
→ hantulee : ,一個是故意... 05/01 22:49
→ hantulee : 撞到高官不會比較重的刑罰,除非你故意去撞... 05/01 22:57
→ eveway : 撞到高官才會有人開始檢討法條有沒有問題 05/01 23:01
→ hantulee : 真的高官都已交管,怎會出大車禍? 05/01 23:24
→ hantulee : 只有我們小老百姓才會出這種交通意外 05/01 23:25
→ zszsdd : 高官交通汽車代步,出入都在平民很少能去的地方, 05/01 23:45
→ zszsdd : 高官權貴誰想跟平民相處,平民會遇到臨停,酒駕, 05/01 23:45
→ zszsdd : 殺人各種問題,高官權貴遇不到啦 05/01 23:45
推 sweetmiki : 得先拿得到再說 可能連四十也沒 05/02 00:31
推 tayuplay : 高雄就是天堂 幸福滿分 05/02 00:35
→ hantulee : 先去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不要執著撞人的賠多少... 05/02 00:46
噓 yuan0703 : 付40萬毀了一家庭 真賺 05/02 01:26
→ mt0542281 : 所以說 開車撞人是不是最划算的殺人方式? 05/02 03:01
噓 cluclu : 10個月很多了好嗎 看看這位有黨證的判多久 嘻嘻 05/02 03:45
推 svcc : 撞死一個只要不到兩年,好便宜,讚讚 05/02 04:44
→ svcc : 有正確顏色的黨證還能打折 05/02 04:45
→ svcc : 馬上申請入黨 05/02 04:46
推 mimiasd0722 : 一年十個月 05/02 06:38
→ hantulee : 交通意外法條不會用‘殺人’這二字,殺人就是故意了 05/02 08:38
→ hantulee : ... 05/02 08:38
推 BPpony : 判太輕了吧 05/02 08:41
推 sophiayuhsu : 才10個月!?不過前陣子自己上了法院才真的知道,法 05/02 09:19
→ sophiayuhsu : 官都是保護加害者的… 05/02 09:19
推 q84841 : 闖紅燈撞死人判10個月...真的鬼島 05/02 09:38
→ JUSTNONE : 韓賜村那個 還是強迫和解呢 呵呵 05/02 12:41
→ ppiigg419 : 酒駕撞死人都三年就假釋了,這個不意外 05/02 13:01
推 randy061 : 希望同樣的事也發生在法官身邊 05/02 13:03
推 tonyhome : 台灣賤民人命不值錢 交通違規罰太輕 05/02 13:41
→ tonyhome : 希望酒駕、闖紅燈違規的長眼點 05/02 13:41
→ tonyhome : 撞死高官、立委、法官 就有機會修法了 05/02 13:41
推 LuMya : 台灣酒駕最好連店家都連坐罰啦幹 一堆垃圾 05/02 15:41
推 kjes924308 : 重判一年10個月 呵呵呵 05/02 18:46
噓 camadoo : 撞死人判這麼輕,這是政府在鼓勵殺人吧 05/02 18:47
→ hantulee : 車禍是意外,非故意,一個過失,殺人是故意,車禍通 05/02 19:35
→ hantulee : 常雙方不會認識... 05/02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