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chialen : 詐欺在台灣猖獗 法官也幫了一把 05/07 01:03
推 amsmsk : 騙一百萬一年 05/07 01:08
推 GingerMeow : 讀書讀到腦子壞了 05/07 01:09
→ Goei : 恐龍法官講中文好嗎 05/07 01:33
推 Anutmiao : 法官是不是忘記母女是共犯? 05/07 01:45
推 Aeolusfly : 該罰的已考量 不因此加重 又不是不罰或減輕 05/07 01:56
噓 hancash : 原來法官還要懂得四書五經啊,刷新我的世界觀啊 05/07 02:42
推 gulong : 其實判例引經據典乃春秋決獄的傳統,可以視作是當代 05/07 02:51
→ gulong : 法律與傳統文化的結合 05/07 02:51
推 testaho : 母女共同經營已是共同正犯,哪來的父為子隱?應一併 05/07 02:52
→ testaho : 求刑吧! 05/07 02:52
推 kunki14 : 騙六百萬判刑兩年,等於年收三百萬難怪詐騙猖獗 05/07 03:03
推 hiimjack : 把責任攬在自己身上本來就不是從重量刑的依據吧 == 05/07 03:23
→ hiimjack : 雖然和本案無關 但刑法167就是這句論語的體現 05/07 03:24
推 overingx : 這裡是是2022不是春秋。幹 05/07 03:56
推 mk28 : 幹 這句話前提是2人不是共犯吧… 05/07 04:51
→ cr5 : 法匠再繼續不食人間煙火遲早被AI取代 05/07 07:18
→ MicroGG : 工三小 05/07 07:21
推 gjcl6 : 不愧是犯罪天堂欸 司法改革讚 05/07 07:57
→ monmonder : 應該兩個都加重吧 親不教養 子不規勸 05/07 08:02
噓 chenyeart : 不是,你是在審判耶!說好的法理情?哈囉? 05/07 08:38
推 sweetmiki : 幹 古人都作古了還古文 05/07 08:45
噓 NicoNeco : 暈倒 全高雄是不是只剩我還沒槍沒搞詐騙? 05/07 10:14
推 hirono : 父為子隱是人之常情,古代法律可以,但現代法律沒說 05/07 10:26
→ hirono : 可以啊,朝代不同了好嗎? 05/07 10:26
噓 ilsr : 鳥法官 05/07 10:45
推 tatt : 情理法, 恐龍法官腦子都壞了 05/07 11:11
推 maybetodo : 如果是共犯,就應該共同起訴吧! 05/07 11:14
→ maybetodo : 親屬關係是可以拒絕作證的 05/07 11:15
→ JudgmentLin : 現代寫個判決還要找古文 05/07 11:18
推 wasula : 鼓勵搞詐騙家族企業? 05/07 11:42
→ pppyy : 這法官是不是某附佛外道團體的信徒 05/07 11:54
→ pppyy : 論語也只是說這是人之常情 又沒說可以這樣做 05/07 11:55
推 kneo8899 : 這個判決有理 817可以回家睡覺了 05/07 12:49
→ Coronarius : 笑死,犯罪天堂 05/07 12:50
→ sendicmimic : 那不就共犯。 05/07 14:18
推 Osman5566 : 又在做功德,法官的功德文化真瞎 05/07 14:22
推 rhythm1217 : 作偽證都無罪,難怪法庭裡面全是胡說八道 05/07 16:12
→ joe10291 : 詐欺和酒駕殺人..正義不彰,台灣法官真的要負責任 05/07 17:34
噓 togg : 這樣算重新定義“共犯”嗎? 05/07 18:31
→ asdqw : 法官大名? 05/07 19:12
噓 goldberg123 : 國文老師在哭了啦 05/07 21:05
噓 kshs301 : 沒被騙裝什麼聖人 05/08 02:07
推 ynd : 被害人:x你媽法官被告全是渣滓 05/08 05:25
→ nomoreyou : 慈母敗兒(女)還有什麼好說的? 05/08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