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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nextapple.com/local/20221214/0E1A2F4BC48B649611754E6A0EA175B9 2.完整新聞標題: 他鬼切遭撞氣噗噗挑釁 下一秒車跑了!網笑:瘋起來連車都看不下去 3.媒體資訊(媒體來源與作者)、日期: 日期:2022/12/14 媒體:壹蘋新聞網 作者:羅琦文 4.完整新聞內容: 【記者羅琦文/高雄報導】高雄鳳山區建國路發生行車糾紛,昨(13)日下午2時許,一 輛休旅車跨越雙白線左切,導致後方車輛追撞,休旅車駕駛衝下車要理論,疑忘拉煞車或 打P檔,休旅車自動往前滑行,怒氣衝天的休旅車駕駛頓時氣焰全消,當街上演追車戲碼 ;這名駕駛狼狽控制住車後,二度下車朝後方車輛拍打車窗,狂拉車門把手叫囂,警方已 受理報案。 影片曝光後,網友留言:「跨越雙白線都這款的?那真的要少惹這種人,瘋起來連自己的 車都看不下去自己走了。這年頭車子都比人懂羞恥心」、「搞笑影片、還忘記打P檔」、 「連車子都不挺車主打算烙跑」、「車子也不認他這個車主....簡直是天竺鼠車車的劇情 」、「人走車跑的時候氣勢已經輸一半」。 鳳山分局在事件發生後,表示事發在昨(13)日下午2時許,警方接獲林姓男子(26歲)報 案指在鳳山區建國路接近鳳松路口,與一輛自小客車擦撞,雙方無人受傷,員警到場後處 理交通事故,雙方皆無酒駕。 警方指出,影片中「前車」不當變換車道、跨越雙白實線造成車禍為肇事主因,「後車」 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次因,本案經交通警察大隊初判後,會再逕行告發其違規行為。 警方初步研判,休旅車駕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不依標誌、標線、號 誌指示變換車道,依法可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肇事責任則由交通警察大隊進 行釐清。 警方說,前車駕駛因為本件車禍而下車理論,如果涉及刑法恐嚇或公然侮辱等行為,警方 會依法偵處。 林男向警方表示,休旅車陳姓駕駛(45歲)下車欲理論,並拍打他的車窗,及拉他的駕駛 座門把及叫人下車,他因此身心畏懼報案。 警方受理後,已經聯繫陳男於今(14)日到案說明。 5.心得: 須至少50字。 看完新聞網頁裡面的影片,兩台車都以為對方會讓我先過, 所以變成互不相讓,然後就撞到了,但前車比較過份, 自己也有錯,還要跑下車向後車叫囂。 備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111.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671025149.A.CBE.html
new8gi : 前面那個切進來前面沒車還急煞 12/14 21:46
wingthink : 影片超好笑 12/14 21:49
gsp0309099 : 這樣還叫未注意喔 真衰 12/14 21:54
simonjen : 應該要注意到別人不讓你,但是沒注意到!一種大家 12/14 21:59
simonjen : 都是神預判的概念 12/14 21:59
henrygod : 高雄台男不意外 低端人口 12/14 22:21
kjes924308 : 死要切,這種遲早出事 12/14 22:44
jhc1120 : 應注意而未注意實在是很北七的理由 怎不叫對方守法 12/15 00:36
blackvswhite: 能舉證反應不及有可能閃掉應注意未注意 不過看起來 12/15 05:40
blackvswhite: 有難度就是了 12/15 05:40
eemail : 記者跟老警察喝茶得到的新聞很掉漆 12/15 07:09
h90257 : 應注意而未注意是你發現對方了還撞上去 12/15 08:14
ringohejia : 感覺很像假車禍,有人被撞到會這麼快開門下車? 12/15 08:24
roy53 : https://i.imgur.com/mlruOeB.jpg 12/15 08:58
mangojocker : 民法的過失就是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 法盲什麼... 12/15 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