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dahIia : 供需法則 所以警方有勸導的必要 你也有不鳥他的自 04/21 12:16
→ dahIia : 由 04/21 12:16
所以什麼叫做公共危險罪關係人 你行你來解釋一下吧
→ bbbing : 人家勸導沒開罰,要抓違規真的去測速更惹惱人 04/21 12:20
媽的咧 有本事你就派警員駐點飆一個抓一個用公共關係危險罪送辦麻
那我一定幫你按讚啊
推 wingthink : 我也想知道關係人跟共犯教唆犯是一樣的東西嗎? 04/21 12:24
※ 編輯: kunnsei (163.32.216.79 臺灣), 04/21/2023 12:26:54
推 lpllpllpl : 你這個前提是拍攝者是在合法位置裡拍攝 如果站在道 04/21 12:30
→ lpllpllpl : 路中找角度拍追焦又是另一回事了 04/21 12:30
如果今天這警察開這勸導單對象
那個人是站在馬路中央拍照我建議直接開罰 那沒問題
※ 編輯: kunnsei (163.32.216.79 臺灣), 04/21/2023 12:34:08
噓 Vinnice : 柴山猴子還不夠多嗎? 04/21 12:35
推 MrUncle : 推 04/21 12:39
噓 pigmoo : 呵呵 當地居民就該死對吧,什麼都不要做最好 04/21 12:39
"媽的咧 有本事你就派警員駐點飆一個抓一個用公共關係危險罪送辦麻
那我一定幫你按讚啊"
我懷疑你不是法盲是目盲
推 wingthink : 之前在谷關看到追焦的把大砲伸出車道,害我露營車差 04/21 12:41
→ wingthink : 點擦到他的砲管…… 04/21 12:41
噓 VVinSaber : 你內文不就有寫有認為是證人== 04/21 12:43
→ VVinSaber : 不過這種東西就嚇嚇普通人勸導而已啦寫關係人不就 04/21 12:44
→ VVinSaber : 代表他也沒很想找你 04/21 12:44
→ VVinSaber : 被傳就看名義阿 我是不知道為啥一個勸導有些人反應 04/21 12:46
→ VVinSaber : 好像要被拘捕一樣 04/21 12:46
※ 編輯: kunnsei (163.32.216.79 臺灣), 04/21/2023 13:18:36
推 oks777 : 原來在台灣公共場所拍照只要發生事情就會被告.. 04/21 13:18
※ 編輯: kunnsei (163.32.216.79 臺灣), 04/21/2023 13:21:00
噓 dahIia : 有犯意聯絡就值得當關係人了 不需要是動手的那個 04/21 13:20
→ dahIia : 還是你更行你說為什麼不是關係人 04/21 13:20
什麼叫做有犯意聯絡值得當關係人?
你一句話的吐槽點太多了我都不知道該從何吐槽起
※ 編輯: kunnsei (163.32.216.79 臺灣), 04/21/2023 13:22:05
→ crassus7217 : 為什麼不去抓違停或並排停車 04/21 13:22
推 jackgn : 法是看人用的,一般人用社維法就很好用了,對權貴 04/21 13:22
→ jackgn : 或法律人就不好用 04/21 13:22
噓 dahIia : 快點吐槽 在線等 04/21 13:23
你是不是對警察跟檢調的權責搞不清楚?
警察可以決定要用證人或關係人身分傳這個追焦手?
這不就恐嚇法盲麻
推 demoham : 就騎車的車手不好抓,拍照的比較好抓啊.. 04/21 13:23
※ 編輯: kunnsei (163.32.216.79 臺灣), 04/21/2023 13:26:45
※ 編輯: kunnsei (163.32.216.79 臺灣), 04/21/2023 13:29:52
噓 dahIia : 不就刑法185條 吐槽點呢 04/21 13:33
噓 dahIia : 你贏你行 恭喜 04/21 13:36
推 namelessSZY : 說你是就是,十全所已經示範過了 04/21 13:54
推 lpllpllpl : 這種事情太多假設了 你要怎麼判斷? 舉一個 是要拍 04/21 14:17
→ lpllpllpl : 追焦照的 要求友人壓車讓他拍 算不算違反公共安全? 04/21 14:17
→ lpllpllpl : 當然你說用無罪推論 等造成意外再來追查也行 我覺得 04/21 14:20
→ lpllpllpl : 都說的通 勸導單本身也無任何罰則 你要簽不簽 他也 04/21 14:20
→ lpllpllpl : 拿你沒法 04/21 14:20
噓 VVinSaber : 他如果用證人傳你就有作證義務 反之沒有 有障礙是 04/21 14:43
→ VVinSaber : 不是 04/21 14:43
噓 VVinSaber : 一個無效力的東西也要拿來帶風向 只有東森這個破幹 04/21 14:46
→ VVinSaber : 媒體會抄啦 04/21 14:46
噓 esspx : 翻 04/21 14:56
推 a13471 : 台灣法盲太多 原po可憐 04/21 15:12
噓 cloud2015 : 幫猴子拍危險駕駛追焦照,助長猴風的人,說什麼被限 04/21 17:34
→ cloud2015 : 制自由,我只想:呸!你要自由,誰來關心其他用路人 04/21 17:34
→ cloud2015 : 的安全 04/21 17:34
噓 TONY7 : 所以車手都不是追焦手約的啦!新聞造假 04/21 20:31
噓 walkcloud : 好了啦 04/21 23:34
推 tinco0605 : 有想過當地居民與其他用路人的感受嗎 04/23 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