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Kaohsiu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以下發文提示發文後請勿刪除------------------------ 1.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連結過長時可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135924?utm_source=udnplus&utm_medium=fb 2.完整新聞標題: 丁允恭性騷案遭撤職停用3年 聲請裁判憲法審查遭駁回 3.媒體資訊(媒體來源與作者)、日期: 日期:2023-05-02 媒體:聯合新聞網 作者:王宏舜 媒體來源如:蘋果日報、中央社 作者定義:1.自然人 2.撰稿人或主編 缺少任一媒體資訊,將依新聞文規定。 4.完整新聞內容: 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任職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與電視台女記者在辦公桌發生性行為, 分手後又在臉書傳親密合照,監察院彈劾後移送懲戒法院,一審判丁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 ,二審廢棄原判決,認為丁上傳親密照屬於性騷擾,加重改判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確定。 丁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憲法法庭不受理。 丁允恭2013年10月訂婚後,因職務結識女記者並交往,兩人在高雄市新聞局長辦公室、職 務宿舍交媾4次,女方兩度墮胎。女記者2017年北上工作,想與丁分手,丁為挽回感情, 在臉書上傳親密合照,兩人情事曝光。 一審認為,丁允恭身為高階公務員,卻在辦公室發生性行為,貿然在臉書公開親密合照, 行為放蕩不檢,但合照看不出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意涵,並不構成性騷擾,監察院不服提 上訴。 二審指出,性騷擾不侷限於具有「性意味」為前提,丁允恭在臉書上公開與女記者的合照 ,雖在十分鐘後就下架,但女記者為此被傳是「破壞家庭的小三」,深受流言所苦,讓女 記者受到負面評價,影響與其他異性交友的機會,丁的行為已構成性騷擾。 二審認為,一審認定丁允恭上傳合照不符性騷擾防治法要件,適用法令有違誤,其餘部分 認事用法,並無不妥,審酌性別平等是社會和諧的重要基礎,性騷擾嚴重破壞社會秩序, 廢棄原判決,改判丁較重的懲戒處分。至於丁試圖挽回女記者,雙方對話多為彼此生活現 況,或女記者請求丁金錢資助等,不構成性騷擾;另丁在訂婚期間與女記者往來,與其職 務無關,不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 丁允恭認為被判停止任用三年,「許多貪贓枉法的個案懲戒都沒有如此嚴重」,對於懲戒 法院標準感到匪夷所思,聲請裁判憲法審查。 丁主張,將親密合照公開上傳至「臉書」被認為是屬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2款規定的性騷 擾,違反比例原則、平等原則,侵害他受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與名譽權,因此聲請裁判憲 法審查。 憲法法庭第三審查庭認為,丁允恭的聲請無非是爭執公開上傳親密合照,是否成性騷擾防 治法第2條第2款規定,以主觀意見來批稱判決違憲,但對判決如何牴觸憲法卻沒具體指摘 ,聲請不符憲法訴訟法要件,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 5.心得: 須至少50字。 前高雄市新聞局長在辦公室發生性行為不愧是才幹過人 上次聽到的相關消息是酒駕肇事,留在現場勇於承擔 被監察院彈劾後懲戒法院判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確定,據理力爭申請憲法審查 期待一陣子後可以聽到丁丁在哪當官的消息,越挫越勇 備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32.1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683004676.A.273.html
ilovemami : 3-3.1 因高雄板屬地方性討論板,因此新聞內容需與 05/02 13:22
本篇提到丁丁任職於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時,在高雄市府內辦公室的行為 難道高雄市府官員在高雄市做的事情與高雄市或高雄人無關?
stratege : 案發地點不就在高雄市新聞局辦公室 05/02 13:28
a13471 : 當年前板主就說這是個人花邊 呵呵 05/02 13:37
ilovemami : 這是前板主立的呀 但他寫在板規裡面 我就要告知 05/02 13:39
我先釐清一下 OOO在高雄市政府新聞局(地址:高雄市四維三路2號2樓) 幹的事情上新聞 板主認為有沒有高雄點? 如果沒高雄點 不論誰在市府內做什麼壞事寫成新聞都不能貼在高雄板?
wingthink : 我記得是因為當時某人個人花邊新聞太多才導致前板主 05/02 13:42
wingthink : 這樣規定? 05/02 13:42
a13471 : 辦公室打炮被彈劾懲戒也算個人花邊啦 呵呵 05/02 13:44
ilovemami : 板規我是不喜歡 但它存在 如果有人檢舉的話我要受 05/02 13:45
ilovemami : 理 所以我只能在被檢舉之前示意一下:-( 05/02 13:45
對 你絕對要受理 板規不是問題 問題在於你怎麼解釋或認定3-3.1
wingthink : 3-3.1就要跟3-3一起看,你覺得跟在地生活、市政有關 05/02 13:55
wingthink : 係嗎? 05/02 13:55
StarLeauge : 花媽愛將才幹過人,又一個殞落 05/02 14:03
ChangHash : 我也覺得違反3-3或3-3.1 去八卦發吧 05/02 14:06
StarLeauge : 這樣還沒高雄點?難道又要看顏色決定? 05/02 14:07
ilovemami : 我一開始有點遊走在邊緣,但是我也覺得PO補充的有 05/02 14:08
ilovemami : 道理,所以如果被檢舉做成裁判書的話我大概會說: 05/02 14:09
ilovemami : 如果高雄市政府人員非法亂紀,且在任期內非任期之 05/02 14:09
ilovemami : 外,應屬市政新聞,應受公評純粹就適法以及構成要 05/02 14:09
ilovemami : 件來看,無構成小館要件不處分吧。 05/02 14:09
wingthink : 我覺得板主可以發一篇說明一下,讓大家確定標準怎麼 05/02 14:09
wingthink : 抓 05/02 14:09
ChangHash : 這新聞絕對有高雄點 但無關市政或在地生活 05/02 14:11
ilovemami : 小館多打的,我今天手機怪怪的。那我立場先放這邊 05/02 14:11
ilovemami : 了,還是受理檢舉,畢竟這是推文表示不是書面裁判 05/02 14:11
ilovemami : 書,但我還是會用上列陳述意見做裁判。 05/02 14:11
noChance : 當我看到這新聞就猜到這ID在暖身了,辛苦版主 05/02 14:14
karta1465630: 才幹過人 厲害 05/02 14:16
ilovemami : 我沒什麼政治立場,就算有我也不能帶入判決,這樣 05/02 14:17
ilovemami : 的新聞雖然是個人周邊,但就新聞內容當事人實屬時 05/02 14:17
ilovemami : 任市政官員,牽扯影響不良,我不能因為這篇新聞「 05/02 14:18
ilovemami : 可能」會讓高雄本地的聲譽受影響而禁止大家討論, 05/02 14:18
ilovemami : 那我就是小熊維尼了,這是我的個人立場,另外就個 05/02 14:18
ilovemami : 案而言,確實也有理由說明這篇新聞沒有違反新聞相 05/02 14:18
ilovemami : 關規定,我之前有對花邊新聞做出裁判的是四叉貓的 05/02 14:18
ilovemami : 高雄遊,但我很抱歉我沒辦法給出什麼能講什麼不能 05/02 14:18
ilovemami : 講,因為這邊還是適用成文法,沒有不成文的規定跟 05/02 14:18
ilovemami : 習慣,一切還是以板規跟雙方說詞考慮才能針對個別 05/02 14:18
ilovemami : 案件做個別處理@@ 05/02 14:18
ChangHash : 丁先生會幹砲就是會幹砲 和在哪裡幹無關 只是剛好 05/02 14:25
ChangHash : 發生在高雄市政府 新聞內容也沒有提到任何和市政或 05/02 14:25
ChangHash : 在地生活有關的新聞點 難道有政府人士在高雄市政府 05/02 14:25
ChangHash : 幹砲就算有關高雄市政嗎?如果你說丁先生幹砲影響 05/02 14:25
ChangHash : 市政執行不良 有直接的關係還是證據嗎?說不定他幹 05/02 14:25
ChangHash : 完砲對市政更有幫助咧XD 05/02 14:25
太精闢了 說不定他幹完砲對市政更有幫助咧 我分不清你是不是反串了
Pravda : 高雄市政府出產的官員一向都是威名遠播 05/02 14:25
smfy : 只是剛好他是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和高雄市政無關XD 05/02 14:26
ilovemami : 他是市政人員,在市政機構發生緋聞,這就是自由心 05/02 14:40
ilovemami : 證的地方了,但這件事又是事後文,不過這件新聞的 05/02 14:40
ilovemami : 大前提也是發生在當時的時空背景,因為有很多模糊 05/02 14:40
ilovemami : 空間,也沒什麼積極證據能說他就不是市政人員,無 05/02 14:40
ilovemami : 關市政影響,那用無罪推定只能說這件沒違規,但我 05/02 14:40
ilovemami : 不認為原PO繼續用這種積極跟煽動性的言論有所幫助 05/02 14:40
我這篇講的哪一句不是事實 ? 跟煽動性言論有什麼關係 到底?
ilovemami : ,搞不好當事人看到覺得被羞辱了,他會直接提起妨 05/02 14:40
ilovemami : 礙名譽讓你跑跑法院,或是有其他板友覺得用詞太過 05/02 14:40
ilovemami : 偏激影響閱讀品質,所以新聞部份沒問題,但我說真 05/02 14:41
哪裡偏激 還請板主不嫌麻煩提供指點
ilovemami : 的是我我會改一下心得內文跟回文編輯文章的內容。 05/02 14:41
tingstart : 不知道幫市府打掃的阿姨有沒有聞到怪怪的味道 05/02 14:44
botbotbot : 大家直接說明好了,這版不歡迎綠色執政負面形象 05/02 14:45
ChangHash : 板主你都說"緋聞"了 不就是3.3-1的板規嗎? 05/02 14:47
ChangHash : 如果是無罪推定 那更無關市政了對吧? 05/02 14:47
ChangHash : 原來幹砲算用詞偏激 我同意原PO修正推文變交媾XDDD 05/02 14:48
ilovemami : 3-3.1是3-3的子法 如果我認為3-3沒問題的話,我不 05/02 14:50
ilovemami : 覺得3-3.1會構成,但要問立法原因的話可能要去信問 05/02 14:50
ilovemami : 一下前板主的看法 05/02 14:50
tingstart : 在高雄打炮不算在地生活? 05/02 14:50
ChangHash : 不是吧 你都無罪推定so無關市政了 怎會沒違反3.3? 05/02 14:51
StarLeauge : 他是政務官,不是一般的公務人員 05/02 14:54
StarLeauge : 原po也只是事實陳述,又沒加油添醋,不用顧慮 05/02 14:55
StarLeauge : 前幫板主都卸任,不在其位不謀其政,這也要問他? 05/02 14:56
StarLeauge : 還要現任板主幹嘛,難道高雄板還有資政? 05/02 14:56
drunk0102 : 這種東西真的很模糊 雖然他做的事本身不關高雄 可是 05/02 14:57
drunk0102 : 他是市府人員 又剛好在市府內做愛XD 05/02 14:57
ChangHash : 市府是地點 做愛是行為 但市府+做愛≠市政吧?XD 05/02 15:00
ChangHash : 我還比較同意在高雄打砲屬於在地生活XDDD 05/02 15:00
wingthink : 我覺得現任板主決定就好了。這樣也方便他們那群發新 05/02 15:02
wingthink : 聞 05/02 15:02
gmoz : 有沒有高雄點要看顏色 懂? 05/02 15:05
chillybreeze: 明明是政治新聞,為何我看推文看到笑出來 05/02 15:06
ilovemami : 3-3是罰則 無罪推定 這篇合乎新聞規範 所以沒構成 05/02 15:07
ilovemami : 3-3呀 05/02 15:08
Qidu : 羨慕 05/02 15:09
ilovemami : 你們都是我的資政呀 05/02 15:11
lordwill : 在高雄打炮 北部人不要太羨慕 05/02 15:11
CrowChes : 笑死 這個版真的有趣 05/02 15:12
wennythepooh: 這篇新聞黏黏的 05/02 15:17
ilovemami : 你可不可以不要把幹砲這兩個字mark起來然後說更有 05/02 15:20
ilovemami : 幫助啊 這邊也有不同性別的閱讀者 尊重好嗎 05/02 15:20
尊重阿 問題在於這話不是我講的 我只是複製貼上把它變個顏色 事主不是我 怎麼我公雞變飼主 那我把顏色去掉 留下板友原汁原味的評論
ChangHash : 3-3只是罰則?罰則是3-3的最後一句吧? 05/02 15:20
ChangHash : 「發佈[新聞]須與高雄在地生活有關,即無關市政/在 05/02 15:20
ChangHash : 地生活相關的新聞禁止發佈,違者刪文並警告處理。 05/02 15:20
ChangHash : 」這是3-3全文 05/02 15:20
ChangHash : 所以丁先生在任職高雄市新聞局期間發生交媾的新聞 05/02 15:20
ChangHash : 和市政或在地生活有關? 05/02 15:20
ChangHash : 我覺得板主說沒違反3-3真的很怪 板主是因為有罪推 05/02 15:20
ChangHash : 定有關市政 才會符合3-3吧? 05/02 15:20
ChangHash : #1ZXkmgNE 另3-3.1是現任板主在去年11/30新增的條 05/02 15:20
ChangHash : 文 05/02 15:20
ChangHash : 板主說符合3-3 不覺得3-3.1會構成? 05/02 15:20
ChangHash : 我拿1-4和1-4.1提問 如果發文符合1-4 但違反1-4.1 05/02 15:20
ChangHash : 要不要刪除並警告? 05/02 15:20
ChangHash : 我沒有要找麻煩的意思 大家理性討論 05/02 15:20
ilovemami : 我知道你沒有要找麻煩 我自己也很喜歡跟別人討論這 05/02 15:29
ilovemami : 種規則問題 不過我的出發點是 該當事人是時任高雄 05/02 15:29
ilovemami : 市政府之官員 其行為舉止應當受民眾公評 因此屬於 05/02 15:29
ilovemami : 市政政治評論 05/02 15:29
ChangHash : 如果市府官員行為都可受公評 那拿掉3-3比較好吧? 05/02 15:32
ilovemami : 我有慢慢在整理板規了 但我想要等檢舉區這次到爆文 05/02 15:37
ilovemami : 在把有疑慮的一次整理好 這次的我會當成一個方向來 05/02 15:37
ilovemami : 修改@@ 因為要修的東西滿多的 05/02 15:37
wingthink : 板主加油! 05/02 15:48
ChangHash : 主條文和子條文判定也要講清楚 不應該矛盾 辛苦了 05/02 15:49
ilovemami : 不會 規劃不好是我的問題@@ 05/02 15:50
※ 編輯: a7619282 (39.10.32.139 臺灣), 05/02/2023 16:18:18
dsfrf : 才幹過人 05/02 16:52
lumeat : 哇!一樓護航不成還要硬拗喔 05/02 16:59
blue1234 : 他任職於高雄市府職務時在高雄市府的某處跟女性發 05/02 17:02
blue1234 : 生性行為當屬高雄板事務吧? 05/02 17:02
blue1234 : 就像是韓國瑜在高雄市府或高雄市裡面做出令人莞爾 05/02 17:02
blue1234 : 的事情,某天突然被媒體做成歷史回顧,對我來說這 05/02 17:02
blue1234 : 跟高雄有密切關係。 05/02 17:02
blue1234 : 又或是說陳其邁卸任高雄市市長了,記者發現陳其邁 05/02 17:04
blue1234 : 在市長期間在市府辦公室裡面嚕貓和逗貓,被記者寫 05/02 17:04
blue1234 : 成新聞,那也屬於高雄事務。 05/02 17:04
pita30 : 板主的執法標準一直很逗,但好像沒其他更好選擇了 05/02 17:06
pita30 : 明明法規的認定跟別人不同,但都把問題推給寫法規 05/02 17:09
pita30 : 的 05/02 17:09
ilovemami : :-( 05/02 17:40
sunday0226 : 不要破壞我們皇城內的和諧 05/02 17:42
bbbing : 這篇滿有趣的,很多市民喜歡在推文關心外地個人行為 05/02 17:46
psvita : 我也覺得某個新竹人老是在高雄板和巴哈chat關心高雄 05/02 17:58
psvita : 市政感到有趣 05/02 17:58
cluclu : DPP婦女部:沒事拉,這個同黨的 05/02 17:59
loneleonlmc : 才幹過人 05/02 18:07
blue1234 : 民進黨婦女部已經死翹翹惹啦! 05/02 18:11
zjk2266 : 笑死,是要多暖,連才幹過人也有人護航不能po 05/02 18:17
gtsandevo : 之前版主還能一句我沒看到就帶過雙標 你這小事啦 05/02 18:28
tbes : 真玻璃心?!這也不行!可憐 05/02 18:28
xx60824xx : 有夠玻璃的啦 05/02 18:29
chillybreeze: 我覺得這是高雄事務沒問題啦 05/02 18:30
Uhavemyword : 承認自己是死忠仔很丟臉? 一直凹 05/02 18:44
dogreen : 高雄事務啊...追個進度 05/02 18:59
abadjoke : 高雄市府的官員在高雄市府裡面打炮這種事情沒高雄 05/02 19:12
abadjoke : 點這就是前板主管理下最大的笑話 05/02 19:12
botbotbot : 同意abadjoke 05/02 19:19
ES699AP : 黏黏的 05/02 19:53
staff23 : 丁兄沒記錯現在不是住在高雄? 高雄人高雄市高雄事 05/02 19:53
joe10291 : 那些死忠仔講不聽的,還是別說太多.. 05/02 20:09
dppdick : 如果是藍營執政的話,你貼這文應該就沒爭議了 05/02 20:34
dppdick : 建議你貼文前先自我審查一下,確保自己顏色正確 05/02 20:35
shumann1810 : 顏色不一樣 不能講 不然會有人生氣 05/02 20:41
nutrino : 笑死惹 才幹過人也可以有這麼多討論 05/02 20:45
goatcheese : 講一堆屁話硬拗,就是想幫忙民進黨護航啊 05/02 20:56
BaGaJone : 隔壁台南版討論陳凱凌都沒人提這種問題ZZZZZ 05/02 21:07
sanshin : 黨粉不喜歡這篇文章 05/02 21:34
sanshin : 建議你快快刪文,還皇城和氣 05/02 21:34
hy0106 : 黏黏的 05/02 21:40
ppon : 對高雄人來說做愛是一件禁忌不能說的話題嗎? 05/02 21:50
tingstart : 顏色不對,各種針對 05/02 22:27
jrbobo : DPP婦女部:休假中 05/02 22:56
qqqmmm : 陳菊的愛將 05/02 23:01
Goodlife : 好色喔XD 可能連阿橘都吃了 胃口真好XD 05/02 23:40
nforcex : 標準此地無銀三百兩 跟韓導ㄧ樣可愛 05/03 00:00
zzro : 護航總比反串 更加離奇 05/03 00:10
sharkimage : 高雄版事務(X) 05/03 01:07
jeff21115 : 打砲錯了嗎lol 05/03 02:33
bingreen : 公文打不開,不要讓皇城和氣不見喔! 05/03 08:02
JOKO58802218: 交媾XDD 05/03 10:07
AJS : 黏黏的 05/03 12:11
s95115260 : 所以記者是哪一位,那家報社電視台的 05/03 15:34
smc0911 : 我比較好奇的是「政務官」怎麼執行停用? 05/03 17:24
Uhavemyword : 被m了 過沒幾天就會被消失了 看不到當沒發生 05/03 19:44
fsih : 千萬不要告訴北部朋友 辦公室可以打炮 05/03 21:13
nucleargod : 我也記得是以前某市長個人瑣事新聞洗版才有這條 05/04 00:14
nucleargod : 好像翻個身,吃個飯都要發一篇,其他文章都被洗掉 05/04 00:16
nucleargod : 然後因為媒體有好幾間,同件事不同媒體就佔好幾篇 05/04 00:19
tomdyer : 貼新聞是沒差啦,不要像有些腦包專貼負面的,想也知 05/05 11:40
tomdyer : 道目的要幹嘛 05/05 11:40
missin : 才幹過人的丁丁要復出了啊? 05/06 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