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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021515 (反指標)》之銘言: : 今天下班時經過龍德路 : 突然看到前方有台汽車沒開車燈停在路中間 : 以為前方塞車 : 結果發現車上根本就沒人 : 直接把車道當作停車場來用 : 在不能檢舉的情況下未來會變常態了嗎 : 反正民眾不能檢舉 : 警察來也很大可能勸導請車主開走 : 根本不怕 : https://i.imgur.com/VTTNWTX.jpeg
: https://i.imgur.com/1ZmCXXC.jpeg
有一說一啦~ 現在騎樓停車不開放檢舉 算是遲來的正義 先不用說大街小巷根本就一大堆騎樓停車 幾十萬台都有 你說這些車都違規? 還是根本是法條本身有問題?? 高雄已經通過 騎樓擺攤做生意合法 高雄通過騎樓自治條例留1.5公尺通道可擺攤 https://tinyurl.com/mpvkuv5x 既然連擺攤 擺桌椅都行了 為什麼騎樓停汽車不行?? 你要可以就是全部可以 不行就是全部不行 更不用說 有些透天老早就把騎樓用鐵皮整個封起來了 騎樓停車 起碼走路還可以過 你用鐵皮整個封起來 那這幾萬戶的騎樓鐵皮是不是要先全部拆一拆 再來提騎樓停車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3.32.6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709870085.A.34B.html
forwhatZ : 推 03/08 12:06
nicesky115 : 騎樓停汽車常常沒辦法走,車頭甚至還通出來人行道QQ 03/08 12:12
samug : 政府應該是優先嚴格取締人行道停車的問題 03/08 12:14
rererere147 : 賴皮寮都沒拆了 我幹嘛拆 03/08 12:14
arains : 法規真的很會轉彎 這個可以 那個不行 真心不懂 03/08 12:20
opl : 騎樓依建築法規定留設3.9公尺,如果留設1.5公尺讓 03/08 12:21
opl : 行人走,只剩2.4公尺,有那台汽車長度只有2.4公尺 03/08 12:21
opl : 的。 03/08 12:21
LeoPan : 騎樓要預留1.5公尺給行人通行,有全部都照辦理?! 03/08 12:32
LeoPan : 1.5公尺是150公分,不是15公分耶 03/08 12:32
moxx : 騎樓跟人行道可以互補 但無法取代。就算現在騎樓全 03/08 13:00
moxx : 部淨空 推嬰兒車跟輪椅 不被高低差 防火巷gap 摔死 03/08 13:00
moxx : 才怪 03/08 13:00
tkucuh : 1.5大概一輛機車長度,現在普遍都做不到。 03/08 14:06
fly5566 : 有些店家還故意把騎樓圍起來不給人過,有得檢舉嗎 03/08 14:33
godwalf : 就算檢舉了 暖市府也不會理你啦 03/08 20:07
miki50407 : 違規久了就變成不違規喔? 03/08 21:32
kentzero : 就說這種議題只有推文會在意 政府不敢動人民也只想 03/09 00:14
kentzero : 維持現狀 03/09 00:14
s0908744 : 反正這種東西就先有雞先有蛋 民粹 03/09 04:21
pita30 : 不要說1.5米了,整個封起來也沒看有在抓 03/09 0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