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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在1/30 18:53-19:00之間 從七賢一路、尚仁街路口走斑馬線往中華電信方向過去 對面突然有一台銀色廂型車直接往朋友方向正對面開過去(沒有煞車) 朋友被嚇了一大跳 機警閃掉了 但當下真的氣到不行 對方當然是直接開走完全沒停下或慢下來 當下到派出所想報案 甚至想調監視器 但中正三路派出所員警表示: 1. 你閃掉了沒有受傷,所以對方不算肇事逃逸 2. 路口監視器沒辦法當作開單的證據,法官限縮權力blablabla 總之就是你閃過了 所以沒有法條辦對方 (請問是大過年要在原地被他撞下去嗎...) 這個如果有路口監視器看到的根本是殺人未遂了吧 後來警察就是一聲抱歉幫不上忙 但如果真要對他有罰則 可能只能看看路口有沒有經過的車輛有行車記錄器 用不禮讓行人的道交法規檢舉 只能這樣 所以想幫忙朋友徵一個可能 有沒有剛好這個時間點有人經過剛好拍到 麻煩站內信提供 垃圾銀色廂型車車牌:BJX-XX53 謝謝高雄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165.1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738259751.A.62F.html
andrew5106: 真的是感到滿可悲的...01/31 02:32
jhengME: 警察沒業績的案件幾乎都會找理由推掉01/31 02:40
jhengME: 你可以回路口走一圈看有沒有住戶、店家的監視器角度剛好01/31 02:44
jhengME: 有照到事發位置 去問看看能不能借你看畫面01/31 02:44
OutOfTheBlue: https://search.app/HbKcupPdJNh5iqBf901/31 08:10
loveloser: 檢舉交通違規本來就要檢舉人自己舉證了.....01/31 08:13
所以才來幫徵行車記錄器
withcloud: 是,警察說的對01/31 08:15
當下朋友也是說他知道了就走了 沒有人說警察錯吧
aika5512308: 公權力被限縮怎麼還有人覺得是績效問題。刑法成罪很01/31 08:19
aika5512308: 嚴謹,你有什麼證據證明對方駕駛已經鎖定你朋友,要01/31 08:19
aika5512308: 致你朋友於死地?有法益受侵害刑法才會介入,你只能01/31 08:19
aika5512308: 往行政法去處理,這就是台灣。01/31 08:19
aika5512308: 以我自己檢舉逼車的經驗,要到了行車紀錄器,還要剛01/31 08:25
aika5512308: 好拍到清晰的車牌才算,鬼島處處都在保護加害者。01/31 08:25
這通常要第三者才有辦法拍到 他是本人又是行人,根本不可能有這種影像 所以才想來徵行車記錄器
sanshin: 拍拍01/31 10:27
sanshin: 車牌其實不用馬賽克01/31 10:28
※ 編輯: roshe8780 (223.139.165.191 臺灣), 01/31/2025 12:51:53
HongFire: 警察沒達成你的要求就是找理由推掉 01/31 14:41
loveloser: 下面推文主要針對二樓吧 科....不懂又亂帶風向被洗臉 01/31 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