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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kderla (橋ㄍㄍ)》之銘言: : 一般民眾對遺體忌諱,會有恐懼,有的怕被沖到,所以能避則避, : 而喪家也不喜歡親人的遺體被不認識的人看到,因此接體車停在離門口最近的地方是可以 : 理解的,即便是人行道我也覺得情況特殊可以通融,何況這個案例也沒完全擋住人行道, : 而且往內亦有騎樓可以通行,並不是一定要拖吊的情況,不然遺體運下來了結果車不見了 : ,難道讓遺體晾在那裡等另一輛車來載走嗎? 警察不是不懂人情世故 他要保身 接到檢舉不處理 被懲處的是他 這有很多案例可以查證 我認為這件事的禍首是"檢舉的人" 警察反而是無辜 當然從目前的報導看起來是這樣 也是我個人看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244.2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745663186.A.F49.html
lovecard: 其實應通融開單就好,難道不行嗎 04/26 18:30
iuirigi: 拖吊車剛好巡到的吧 檢舉怎麼可能那麼快出車 04/26 18:45
IS5F5566: 違規就拖吊,沒問題...人情世故不是免死金牌 04/26 19:06
newlie: 放屁啦 白車是民間的 收檢舉是騎開車來開單 再呼叫紅車拖 04/26 19:10
newlie: 紅色拖吊車才是政府的拖吊車 白色是委外,車上有員警陪同 04/26 19:11
newlie: 根本不是收到檢舉 別胡扯好嗎 04/26 19:12
IS5F5566: https://imgur.com/cAeuW3g 而且外觀跟車籍無法判別 04/26 19:18
IS5F5566: 警察不會通靈好嗎 04/26 19:20
IS5F5566: 葬儀社自己便宜行事造成這種情況 04/26 19:21
Willdododo: 跟檢舉屁毛關係都沒有 想太多 04/26 19:21
Willdododo: 有檢舉過就不會有這種思維脈落 04/26 19:21
newlie: 新聞內有監視器影片 有照到管理員衝出來說明 就明擺硬要拖 04/26 19:22
newlie: 好好的帶好腦子去看新聞 還好新聞內的監視器影片 別扯不知 04/26 19:22
wingthink: 違規不拖,被人爆料又要上網說高雄警察怠惰不做事難怪 04/26 19:23
wingthink: 一堆違停 04/26 19:23
newlie: 後車門沒關 眼睛瞎看不到內裝?? 至少有耳朵聽管理員話吧? 04/26 19:24
neon7134: 打110或簡訊報案請警察處理叫報案不叫檢舉,高雄警察收 04/26 19:24
neon7134: 到違停報案有99%只會勸導驅離,就算車上沒人高雄警察也 04/26 19:24
neon7134: 會很熱心的挨家挨戶問附近的住家店面,白色拖吊車是民間 04/26 19:24
neon7134: 拖吊業者配合警察巡邏的,不可能民眾報案叫來 04/26 19:24
newlie: 不必通靈 只要不要裝瞎裝聾 就知道是運大體的車 別再坳了 04/26 19:25
newlie: 不是檢舉 是要報啥料了?? 狀況搞不清楚+邏輯不通 很可悲咧 04/26 19:29
hantulee: 請問要如何證明檢舉後不處理? 路上看到警察站路邊,直 04/26 19:39
hantulee: 接和他反應有沒有見到對面路口違規的,回我你我都是一 04/26 19:39
hantulee: 個人,如果每個違規都取締,哪抓得完. 04/26 19:39
sleepyrat: 看這家葬儀社背景硬不硬,夠硬的話,執行的員警等著被 04/26 19:49
sleepyrat: 民代幹到外翻~ 04/26 19:49
basicnet: 唬爛 執法2分鐘 04/26 19:56
basicnet: 再繼續騙啊 當民眾白痴,還要轉移目標 04/26 19:56
basicnet: 自己幹的破事 還要轉移焦點 04/26 19:58
togg: 管理員在拖吊人員都上完“溜冰鞋”還準備要開走了才出現,上 04/26 20:02
togg: “溜冰鞋”之後本來就無法放你一馬了,沒上“溜冰鞋”之前真 04/26 20:02
togg: 的都很好說話,所以就是管理員問題啊 04/26 20:02
namelessSZY: 蛤 04/26 20:05
eemail: 我在路上有看過把車前蓋打開假裝過熱 然後過馬路辦事的@@ 04/26 20:25
eemail: 所以什麼後面打開 然後呢? 04/26 20:27
roshe8780: 可憐 04/26 20:58
Cnote: 自由法治國家其實不能怪 執法者(警察)或提出意見(檢舉)者 04/26 20:59
Cnote: 若認為這狀況可接受, 正確做法就是要改法規 設除外條款啊!\ 04/26 21:00
MrUncle: 禍首是檢舉的人??? 04/26 21:20
MrUncle: 又一個檢討解決發現問題的人 04/26 21:21
sukicolo: 好喔,檢討提出問題的人以後就沒問題囉 04/26 21:39
marslee: 台灣的管理員只顧晚班睡覺而已,誰管你車子被拖走 04/26 23:11
sanshin: 怎樣?不能拖喔?死人了不起? 04/26 23:40
sanshin: 對啦 高雄執勤員警活該被議員幹翻 04/26 23:41
sanshin: 反正沒有法治,比誰大尾就是王道 04/26 23:41
Anutmiao: 講個人情事故死者為大就無敵星星喔? 04/27 01:56
jt13: 還不就是現在基層警察動不動被叫出來扛 04/27 02:56
jt13: 台灣早就沒有情理法~~死板板的 我也覺得這個警察做的好~~你 04/27 02:57
jt13: 不拖出事了長官不一定會挺你...除了危及生命安全 不然建議當 04/27 02:58
jt13: 警察的一率依法辦事 04/27 02:58
rainboii: 通融這個就會要通融其他的,我前房東就說她去送物資做 04/27 03:40
rainboii: 慈善所以她去打官司說不要繳罰單,後來是敗訴 04/27 03:40
hantulee: 問題是如果有一律依法辦事,交通不會那麼亂,平時多少地 04/27 06:51
hantulee: 方都沒在處理,到處捷運站外人行道變機車行駛道路. 04/27 06:51
hikaru77613: 拖個違規車還要分誰的車,在幹嘛,是否符合人情世故 04/27 10:28
hikaru77613: …難怪交警不想多管交通..就多做多錯,不做沒錯就可 04/27 10:28
hikaru77613: 以了.. 04/27 10:28
sc042231: 廣播這麼小聲根本沒讓你有任何移車的機會~這也是問題 04/27 16:33
sc042231: 吧~ 04/27 16:33
bbbing: 加大廣播功率聽起來很棒 04/29 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