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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296836 2.完整新聞標題: 男嗆警「對你開槍試試看」 法官因警1句話判無罪 3.媒體資訊(媒體來源與作者)、日期: 日期:2026/01/02 06:48 媒體:自由時報 作者: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4.完整新聞內容: 高市吳姓男子恫嚇警員「如果對你開槍試試看,怎麼樣?我如果拿大支的來,你不要跑給 我追」等語,涉嫌妨害公務等罪起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承辦員警並未心生畏懼,判 決無罪定案。 據了解,2020年11月2日上午,苓雅分局蘇姓偵查佐等人,前往苓雅區執行公務,吳男竟 涉嫌恫稱:「如果等一下開槍」、「如果對你開槍試試看,怎麼樣?我如果拿大支的來, 你不要跑給我追」,並以「靠北你」辱罵員警。 警方依涉嫌強暴脅迫妨害公務、侮辱公務員等2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查、起訴。 一、二審法官調查,據密錄器檔案顯示兩造對話,吳男的確有說開槍等語,但蘇姓警員等 人非但未生畏懼,仍持續以柔性語氣勸說他配合,並認為對方說的是氣話,不構成妨害公 務罪。 又查,蘇男雖口出穢語,也僅此1次,並未持續飆罵,與侮辱公務員罪要件不符,判決無 罪,全案落幕。 5.心得: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的實務見解就是厲害,這樣都能判出來無罪 難怪橋頭地院對雨刷洗錢225億都可以交保走密道 完全不顧之前已有多例類似案件首腦 在交保後都是棄保潛逃 只能說高雄牛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6.226.240.8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767325936.A.100.html
wang56: 如果這樣就有罪的話,ptt一堆鄉民整天抱怨政府罵韓總的, 01/02 11:58
wang56: 早就被告到翻,我們是言論自由國家好嗎 01/02 11:58
bbbing: 有人關心更前任的市長就出事了 01/02 12:09
zhtsai: 即使被害人當下未表現明顯恐懼,只要正常人在相同情境下會 01/02 12:15
zhtsai: 感到畏懼,即可成立 01/02 12:15
zhtsai: 該以正常人對哪種話來判定,“認為”不會太主觀了,有沒有 01/02 12:15
zhtsai: 去問問正常人會不會怕 01/02 12:15
susaku: 重點是在會不會怕嗎? 又不是告恐嚇 現在是妨害公務、侮辱 01/02 13:13
susaku: 公務員耶 01/02 13:13
siekensou000: 這法官 呵呵 01/02 13:34
JOKO58802218: 法官推檢調=合理,懂!? 01/02 14:44
heatsink: 好言相勸反而被解釋成沒有心生畏懼,蝦爆了 01/02 15:00
jackgn: 推文不要侮辱官府,小心法官羈押,你可不像雨刷有交保管道 01/02 15:47
ginlom: 「勇敢」錯了嗎? 01/02 15:57
misson: 別看新聞,有空就去找判決書 01/02 16:47
misson: 114年度上易字第402號 01/02 16:48
misson: 記者刻意跳過來炒新聞的點,看一下判決書就知道了 01/02 16:51
mana1993: 看判決書多麻煩,現在很多人都只看懶人包了。 01/02 17:28
analysis5566: 被告沒有妨礙阿,嘴巴唸一下,還是乖乖帶上手銬跟 01/02 18:12
analysis5566: 著回警局 01/02 18:12
analysis5566: 刑法135的妨礙公務,構成要件一定要‘’施強暴脅迫 01/02 18:20
analysis5566: ‘’,而且要積極的 01/02 18:20
newdreams: 這就是司改的成效啊 01/02 18:51
bbbing: 你可以關心韓前市長,但另一個不要亂關心 01/02 18:52
tayuplay: 警察就是沒民進黨籍 有的話問說死了沒就送辦了 01/02 20:03
basicnet: 合理 沒有持續飆罵 確實只是比喻 01/02 20:23
gjcl6: 鬼島司法 正常運作中 01/02 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