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3aa7n (薰)
看板Keelung
標題[新聞] 檢不上訴 前基市長張通榮關說酒駕案緩刑
時間Thu Nov 5 11:46:46 2015
檢不上訴 前基市長張通榮關說酒駕案緩刑確定
中時電子報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1105002174-260402
2015年11月05日 10:43 陳志賢
基隆市前市長張通榮被控關說酒駕案,高院更一審日前判決張通榮徒刑1年8月,宣告緩刑
5年,須繳交國庫150萬元及勞動服務80小時。台灣高檢署認為張已當庭認錯道歉,且判決
沒有違背法令,決定不上訴,因此張通榮將可獲緩刑確定,纏訟2年多的官司將劃下句點
。
本案發生於2012年9月14日晚間,民眾廖美秀因違規停車遭警方取締,員警聞到她身上有
酒味要求酒測,但廖不配合並毆打女警,遭帶回派出所。基隆市議員沈義傳隨後到場關切
,致電市長張通榮,約半小時後,張親自出現分駐所拍桌咆哮,要求警方放人,員警迫於
壓力沒對廖婦酒測就放人。事後廖女被依妨害公務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承辦員警和
所長也被判刑,宣告緩刑確定。
至於張通榮,一審依教唆縱放人犯罪將他判刑1年8月,繳交國庫200萬元及勞動服務200小
時,同時宣告緩刑5年,但高院認為他未知所警惕,撤銷緩刑宣告;張不服提上訴,最高
法院將全案發回更審。
高院更一審審理期間,張通榮當庭認錯道歉,甚至說他在缷任後「連兒子選里長都選不上
」,言語間透露出對政壇人情冷暖的感概。
更一審認定,張通榮並非「教唆」縱放人犯而是「脅迫」,變更法條論罪科刑;考量案發
後,張已遭各方撻伐、嚴重損及其聲譽,他自市長職務卸任、賦閒在家,且已年逾65歲,
因當知所警惕,無再犯之虞,上個月判決,讓他獲緩刑宣告。
高檢署在收受判決後,初步檢視判決沒有違背法令,且認為張通榮已當庭認錯道歉,犯後
有悔意,決定不上訴,張通榮將可獲緩刑確定。(中時即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144.1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eelung/M.1446695208.A.427.html
→ TED781120: 黨證威力。 11/05 11:50
→ dennis1029: 不意外 11/05 12:14
噓 Hamazura: 反觀阿扁被關到漏尿 11/05 12:34
噓 alwaysstrong: 有關係就沒關係 11/05 13:10
噓 mryui: 有關係沒關係+1 11/05 14:00
噓 OrzXXXqoo: +10黨證 11/05 14:35
噓 Jacktang: 太噁爛 11/05 15:48
噓 cjdcjdc: ┐(─_─)┌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11/05 16:51
噓 dppkmt: 混蛋表示:緩刑要人幫,辦卡辦這張! 11/05 22:11
噓 Giroro813: 這樣也可以緩刑,哇肋幹 11/10 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