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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限制財團經營的便利商店營業項目, 這話說的有點重,但不是沒有根據的, 反托拉斯(Anti-trust)精神, 台灣相關的法令是"公平交易法", 美國稱為Sherman Act, 主要的精神在於避免(財團大企業)獨占市場, 或寡占財團聯合壟斷行為 因為產業的壟斷,影響人民選擇的自由,只能被迫接受產品與價格 獨占:水電天然氣對價格的決定權 但台灣太小,水電天然氣是必需品,國營可避免財團壟斷,是好事, 寡占:第四台業者,台塑中油常常"有默契的"調整價格, 便利商店包山包海的營業項目,其實也是一種隱性的托拉斯, 雖然在台灣目前的法令下,是合法的, 可參考本連結中對於獨占寡占的定義: http://www.taifer.com.tw/taifer/tf/045001/57.htm 舉個例子來說,財團底下的便利商店賣關東煮,店開的到處都是, 原來賣關東煮的小販,生意受影響,只好轉業, 本來想開小攤販的,看到便利商店關東煮到處都是,只好賣別的, 如果這個情形愈來愈嚴重,最後你只能在便利商店裡看見關東煮, 那就形成一種隱性的寡占,雖然只是關東煮, 但你以後想吃關東煮,只能自己煮或是去便利商店買, 你就失去了購買不同家關東煮的自由, 如果這只家店只賣關東煮,那還沒什麼, 問題是它賣了太多東西,使得許多原來存在的民生服務產業, 逐漸萎縮或是消失,賣地瓜,小影印店,賣咖啡的,小沖印店 而這些不同的小店本來可以養活許多家庭, 讓消費者失去選擇不同店家產品的自由,只能在不同財團底下的便利商店買, 本身就是一種隱性的托拉斯,雖然在台灣目前是合法的, 但可以讓人思考,目前的合法就一定是對的嗎? 便利商店真的有權利無限制的擴張營業項目, 本來一條街上有三十家不同營業項目的店, 財團底下的便利商店進入沒幾年,就收了好幾家, 自由競爭,從來都不是絕對的正確,不然要為什麼會有關稅保護政策, 所以請不要說這就是市場自由, 事實就是財團底下便利商店的包山包海,無限制擴充營業項目, 是一種有疑慮的行為,雖然在目前的台灣,是合法,但有爭議 另外,說台灣政府不能干預各公司經營項目什麼的, "特許行業"的存在,就是最好的反例,而特許行業的變更,也是可以立法修改的, 市場自由競爭,從來都只是經濟學入門而已 寫給基隆在地版友,請勿轉載,謝謝! -- 經濟學的基本精神都來自於對生活的觀察,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eelung/M.1462884478.A.2E8.html
joles: 我覺得這議題可以討論和思考,或許是減稅之類的。不過po在 05/10 20:54
joles: 這你可能會失望吧 XD 05/10 20:55
bbcer: 不會啊,本文專門寫給基隆人看的,只要有基隆人看到就好 05/10 20:57
jodino: 看基隆板長知識了:) 05/10 21:27
joles: Uber在各國特別是歐洲被阻擋,也是保護計程車這種本土產業 05/10 21:31
joles: 的案例,當然這比較是對抗全球資本主義的議題。 05/10 21:32
bbcer: 翟本喬寫了淺顯易懂的uber討論 http://goo.gl/mFzoCH 05/10 21:50
a9202507: bb大,太專業了啦。有類似的blog可以看嗎?? 05/10 21:51
a9202507: 小弟対這類議題很有興趣。 05/10 21:52
bbcer: 有興趣很好,網路是你的好朋友,我也是憑印象寫,慢慢找,加油! 05/10 22:03
bbcer: joles寫的是本地產業保護,翟大是從當地政府態度,切入點不同 05/10 22:20
※ 編輯: bbcer (61.228.45.132), 05/10/2016 22:28:40
fdd545: 幫推 05/10 22:53
yps76529: 長知識,謝謝 05/11 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