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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東岸商場完成點交 微風:一切維持現狀 2024/02/01 11:54 記者陳韋劭/基隆報導 https://www.google.com/amp/s/www.setn.com/m/ampnews.aspx%3fNewsID=1421730 基隆東岸商場今天(1日)起已由微風集團正式接手營運,基隆市長謝國樑指出,昨天下午和晚上已逐步完成點交,雖然NET有表達不同的意見,相關爭議可以透過法院仲裁。據了解,微風接手東岸商場營運後,已通知承租商家一切維持現狀,商家可以照常營業。 基隆市府委任律師簡榮宗表示,東岸商場二至四樓的產權,確為基隆市政府所有,基隆市府2015年12月與大日公司簽署「基隆市東岸立體停車場營運移轉契約書」(OT 合約),其中第三條已經約定,大日可以依營運需求,提出商場改善計畫,經市府同意後可以改善、增建,並由大日自費。 大日在2016年6月間提出改善申請,雙方並協議「商場關建完成,於營運期滿後,大日同意將關建完成之商場無償移轉與基隆市政府」。換句話說,東岸商場二、三、四樓是大日必須自費興建的,而且在第一次契約期滿時(2020年12月31日),應該無償移轉給基隆市政府,並沒有所謂「產權爭議」。至於「大日」與「NET」間是否有其他約定?基隆市政府並不清楚。 簡榮宗律師表示,從相關書面資料看起來,商場的建築師吳明杰是由大日委託,使用執照也記載,當初增建二至四樓的金額是四千多萬,並不是 NET 主張的近三億。而且依照大日開庭時所說,興建商場大目也有共同出資。所以NET「獨立全額出資」興建的說法,顯然也有疑問。 簡榮宗強調,當初建照記載,建造類別是「增建」,起造人是「基隆市政府」;意思就是,商場二至四樓是建築在原市府所有的一樓及地下室之上,而且商場無論是內部上樓的手扶梯,或是從外側通往三樓的樓梯,都是使用市政府擁有所有權的一樓建物,商場「並沒有獨立的出入口」。因此,無論是依民法第811條之規定,或是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2241號之判決,「增建物」如沒有獨立的出入口,應屬於「附屬物」,而為主建物的一部分,也就是由基隆市政府享有所有權。 ----- Sent from JPTT on my Xiaomi Redmi Note 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164.2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eelung/M.1706775677.A.22F.html
polypress: 八成就簽新約Net多付一點租金給微風,走完這兩年 02/01 17:24
andbu558: Net就拆裝修返回原狀啊!建物都要被奪走了 02/01 17:54
Iraq: 市府終於想出來比較靠譜的說法了,果然還是要看獨立性 02/01 18:31
huwei11068: 市府與大D的契約不會沒有規定分租契約不用向市府報備 02/01 20:20
huwei11068: 嗎 02/01 20:20
torosome: 好奇現在商場的店家 是跟net簽約承租嗎? 02/01 22:37
AMSTERDAM14: 市府什麼都不清楚當什麼市府 02/01 23:51
torosome: 我看來市府明知有爭議 卻要招標 02/02 00:18
now99: 所以前市長? 02/02 08:01
asleep: 維持現況還苦要換微風 02/02 09:50
asleep: 有人吃相難看,哪有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02/02 09:50
AMSTERDAM14: 兩任市長都包囉 02/02 14:29
KID543: 好了不要吵了 謝謝NET,但我只想要微風進來 02/02 14:44
dodod42: NET滾 店家全部洗牌好不好 02/02 17:20
ncuephysics: 消費比價台北 cc 02/02 18:46
cccict: 怎麼網路上有看到明明是Net投標金額較高確認微風得標,把 02/02 19:55
cccict: 標案公開比一下 02/02 19:55
Hamazura: 支持標案公開+1 02/02 21:37
SuckRtkTV: Net是被市府以「資格不符」剔除的 02/02 21:52
BOARAY: 這樣基隆最大間的Net會拜嗎 nEt很好買餒 02/03 05:27
cccict: 所以Net就是被做掉的啊,一定是真的比投標贏不了只好用這 02/03 12:51
cccict: 種方式排除 02/03 12:51
alin1028: 19樓有掛?不然怎麼知道是資格不符??方便資料公開嗎 02/03 23:25
alin1028: ,讓大家評閱一下。 02/03 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