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visa9527: 大日喔,看起來就 NET 的代理人頭,不插手雙方紛爭 02/06 16:38
所以大日是當初NET拿來當防火牆用的??
→ cloverfan: 你不覺得奇怪嗎,全部協力廠商出錢,怎會算是協力呢? 02/06 16:45
推 HSUS: 因為他要的是建築物吧,從新聞來看,net都是主張所有權 02/06 16:48
那它應該是要告請求把建築物登記在它的公司之下吧
但是NET自己又是該促參案的協力廠商而已 當初營運資產的改建或興建費用
當然是它跟大日的事情啊= = 促參營運資產都是公有的 又沒登記在NET名下過
※ 編輯: deann (220.128.121.214 臺灣), 02/06/2024 16:51:33
推 Hamazura: 當人頭這違反公司法….. 02/06 16:52
推 SAKUHIRO: 水很深 02/06 16:58
推 HSUS: 可能主富自始至終都認為是市府侵害自己所有權,大日沒找它麻 02/06 17:02
→ HSUS: 煩,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所有權歸屬應該不會太難,法院函詢 02/06 17:02
→ HSUS: 應該就會有結果了,但是如果是行政訴訟,那就有得拖了 02/06 17:02
→ HSUS: 整個問題點就是出在主富認為自己是所有權人 02/06 17:04
如果是侵害所有權 那就是從林右昌時代就開始侵害囉 笑死
※ 編輯: deann (220.128.121.214 臺灣), 02/06/2024 17:10:46
推 lesnaree2: 一樓說的不是沒有可能 這案疑點太多 02/06 17:10
推 house40105: 所以一開始就說兩個始作俑者大日跟林右昌至今神隱www 02/06 17:13
推 whale12: 只看合約我昌哥也沒問題吧 02/06 17:14
→ ryan0714123: 整個重開標過程,修理前朝合作企業的味道濃厚 02/06 17:15
推 kk7635: 明面上沒問題,但net為什麼會簽這種傻合約,懂得都懂 02/06 17:15
→ ryan0714123: 後面粗暴點交是敗筆,急什麼呢? 02/06 17:16
→ a79111010: 昌哥沒問題啊 問題是NET為何敢賭這麼大的 是豬頭三? 02/06 17:16
→ a79111010: 市政府又沒差 你愛蓋就蓋 反正合約後都記得給我就好 02/06 17:17
推 HSUS: 實務這種所有權糾紛,有一部分都是民事訴訟敗訴,就接著提行 02/06 17:17
→ HSUS: 政訴訟 02/06 17:17
→ HSUS: 後面點交,就應該是涉及行政執行的合法性了,有無合乎相關行 02/06 17:20
→ HSUS: 政程序 02/06 17:20
→ Iraq: 戰略性模糊啦 他一個協力自己變事主也是很奇怪 02/06 18:14
→ IBIZA: 交通處科長跟技正為什麼要把信二投標資料給大日呢 02/06 18:33
→ IBIZA: 是科長指示還是上面交代? 02/06 18:35
推 SAKUHIRO: 樓上那個案子到技正就切割了,嘻嘻 02/06 18:45
→ AMSTERDAM14: 你律師? 02/06 18:55
推 pony05: 很好奇大日跟林右昌要躲到什麼時候 02/06 19:26
→ castlabell: 問題市府半夜去沒鬼嗎 02/06 22:03
→ castlabell: 走法理程序 監察院監督 不要急基隆市府 02/06 22:03
推 v3aa7n: 看新聞有句,大日點交時沒派代表就覺得有貓膩了 02/06 22:07
→ castlabell: 30年微風犯法了 02/06 22:14
→ lesnaree2: 都已經幾個禮拜了還在30..唉 02/06 22:18
推 abcm1042: 還在跳針30年的… 02/06 22:19
→ castlabell: 等法院不要急 02/06 22:32
推 Oilchicken: 對 不要急 哈哈哈哈哈 02/06 22:44
推 cloverfan: 你怎會覺得你想的到,net委任律師想不到,去檢舉這個 02/06 22:45
→ cloverfan: 招標契約就作廢了 02/06 22:45
推 Oilchicken: 叫人不要急 結果每篇都回這個 02/06 22:47
推 ghghfftjack: 這張圖一直PO也不會變成NET的產權啦 02/06 22:56
推 house40105: 哇真是世紀大發現 支持cast大把這個分享在八卦版或向 02/06 22:57
→ house40105: 監察院檢舉 直接給謝草包致命一擊www 02/06 22:57
→ your0207: 某人真的跟某人很像,最近突然出現在基隆版講一些讓人 02/06 23:25
→ your0207: 覺得很好笑的事,也一樣不會回應人家的質疑 02/06 23:25
推 loliloso: 真好奇微風跟市長要躲到什麼時候 02/07 01:40
推 kaojet: 微風要說什麼? 它照合法的投標標到 02/07 03:09
→ kaojet: 市長你問哪位? 02/07 03:11
→ kaojet: 林右昌說他不評論 02/07 03:11
→ kaojet: 謝國樑他也把合約公開了,剩下就交給NET上法院解決不是嗎 02/07 03:11
→ kaojet: ? 不過顯然NET只能 大日啦,剩下就是鎖賠個錢而已 02/07 03:12
推 oboesoul: 難怪基隆開始又髒又臭 就是上面這些人造成的 嘻嘻 02/07 06:06
推 hazel0093: 現在網路最糟糕的就是發現自己理虧的第一反應就是像某 02/07 08:46
→ hazel0093: 律師一樣,先上網喊冤訴諸輿論再說,講難聽點道理在我 02/07 08:46
→ hazel0093: 方直接按照法律做事就好了,我記得綠的打順風局很少會 02/07 08:46
→ hazel0093: 先在網路上哭 02/07 08:46
推 nask: 前朝有關係沒關係 現在沒關係有關係 02/07 09:31
推 Hamazura: 20+10,是經營20年看成效再續約10年 02/07 10:31
推 arbun: 合約寫的很清楚了,表示續約時甲乙雙方都認同1-4樓商場屬於 02/07 12:31
→ arbun: 市政府,大日只是被委託經營而已 02/07 12:31
推 loliloso: 原來是net翻轉基隆,要靠最有愛的市長接棒了 02/07 17:39
→ blackerangel: 推 02/07 22:34
→ castlabell: NET才剛蓋多久 正常有優先權吧 02/08 15:46
→ Oilchicken: 正常咧 法條搬出來看啦 不要自己想自己對 02/08 15:50
噓 wubai51: 所以在產權爭議為判前就可以叫警察跟不明人士破門? 02/10 09:39
推 honkwun: 我也對這點感到很不解 02/11 01:44
推 CrossroadMEI: 產權爭議應該是甲乙方的問題 NET只是乙方的「協力 02/11 09:16
→ CrossroadMEI: 廠商」何來的產權?趕走流浪漢需要等法院判決嗎? 02/11 09:16
→ CrossroadMEI: 那我明天去把你家鎖起來好不好 02/11 09:16
噓 wubai51: 拿流浪漢比是什爛邏輯而且一點也沒同理心 就是實實在在 02/11 09:48
→ wubai51: 合作起造經營的廠商 不是你說是流浪漢就要打發 等法院判 02/11 09:48
→ wubai51: 前這動作就是噁心 02/11 09:48
→ wubai51: 就說產權不明還要拿產權確認的私人住宅比 是腦袋?佔夠 02/11 09:51
→ wubai51: 廁好了啦 02/11 09:51
推 CrossroadMEI: 產權哪裡不明 合約寫得清清楚楚 就NET裝死拖台錢而 02/11 10:30
→ CrossroadMEI: 已 02/11 10:30
→ castlabell: 合約還未到期 02/14 18:59
推 Oilchicken: 除了放假資料外就只會跳針 02/15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