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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見解: https://youtu.be/ia4-UDbPr2w?si=6foinqgQV70VYQKT
在一月底的時候,基隆的地標之一東岸廣場, 傳出未來將由微風集團接手經營的消息,但原 本看起來平平無奇的新聞,卻掀起了一場涉及 官府強佔民產疑慮的巨大爭議。 引述《deann (古美門上身)》之銘言: : : 合約貼上來方便大家看 : : https://i.imgur.com/n77xkz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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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我搞不懂 這個案子 明明就是大日害到NET少經營兩年 : 但是全部的Net律師 都不去對付大日開發 反而都在攻擊市府 : 這真的很詭異阿 如果我是Net的委任律師 我一定是跟大日開發求償我司的損失阿 : 大日開發又不是沒錢 每年營業額也有好幾億 : https://luckyparking.mobuy.tw/web/inde.html#our-studio : 如果 Net覺得大日開發被終止契約是錯的 那應該是跟大日開發合作 : 一起打契約終止無效的訴訟 然後應該找大日開發的人一起拒絕市府點交 : 但是這個案子大日開發好像消失了 明明大日開發才是這個促參案的當事人 : NET只是 協力廠商而已 促參案真正的乙方 卻半點聲音都沒有 : 然後協力廠商 再說 當初那個商場是他蓋的 : 那應該也是你跟大日開發的糾紛問題 關市府屁事啊 : 這個案子 一直有政治跟輿論的操作的痕跡很深 : 而且違反一般法律人了解的常情 = = 真的很怪 : 到底大日開發是有什麼魔力 讓NET不去對付他?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75.6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eelung/M.1707661709.A.25D.html
honkwun: 解釋地蠻清楚的 有釐清我的疑惑(市府提出的契約那部份) 02/11 22:49
Ryuce: 綠師 02/11 22:57
wusp88: 推瑩真律師,講解很清楚 02/11 22:59
smena: 以為這影片在挺綠的不小心露餡了喔,這影片的重點是OT變ROT 02/12 00:07
smena: 謝府自己沒能力處理事情固然自爆,但爆更大的必然是林府 02/12 00:08
smena: 但既然藍綠都會爆不如就一起裝死低調,低端基隆人管他去死 02/12 00:09
rocksoul: 推 解釋得滿清楚的 02/12 00:14
rocksoul: 產權問題該交由法院認定 最大的問題是市府怎麼能在沒有 02/12 00:15
rocksoul: 法院強制命令的情況下闖入跟破壞 02/12 00:15
Davidking: 懶人包推推 02/12 07:43
DevilCool: 不愧是綠師 02/12 09:08
dbnkks: 有人是在崩潰什麼 律師都解釋得蠻清楚了還在崩 02/12 09:19
Beantownfan: 不確定到底合不合法 但謝這個作法是真的蠻難看的 02/12 09:35
radecml: 笑死 這影片打臉一堆前面說自己很懂公文很懂法律的鄉民 02/12 11:03
kakamao5566: 重點是為什麼OT變成ROT、市府認定自己是ROT、NET認 02/12 12:04
kakamao5566: 為是OT。既然認為自己是OT為什麼要花三億蓋增建? 02/12 12:04
your0207: 法官沒判定前不用一直拿沒人知道的律師文來好嗎,無聊 02/12 12:30
your0207: ,根本只是挑你喜歡的來發而已,律師說的都對的話官司 02/12 12:30
your0207: 不就都平手,好了啦 02/12 12:30
generalfungi: 違建那段避重就輕,好噁心 02/12 12:38
Hamazura: 就等法院怎麼判,基隆市府作風難看,NET在簽約前的 02/12 12:41
Hamazura: 風險評估也做不好;真正的事主大日逍遙法外 02/12 12:42
CrossroadMEI: net既然無產權佔有 市府當然可以無產權請他離開 不 02/12 12:55
CrossroadMEI: 爽鎖頭的錢可以去告啊 02/12 12:55
Oilchicken: 打臉什麼? 不要自帶濾鏡啦 02/12 12:58
Hamazura: 還有這篇PO文,先檢討你們桃園為什麼被KMT全壘打吧 02/12 12:58
CrossroadMEI: 詭異的邏輯 NET可以自認他們有產權霸佔建物 基隆市 02/12 13:01
CrossroadMEI: 府卻不能自認他們無權占有把他們趕走 趕走他們要法 02/12 13:01
CrossroadMEI: 院判決 他們搶占土地不用等法院判決? 02/12 13:01
Hamazura: 基隆的違建住宅其實很多,只不過很多都是民84年前蓋的 02/12 13:02
Hamazura: 每年要繳租金,政府不處裡也是因為人力不足+大部分無開發 02/12 13:23
Hamazura: 價值的山坡崎零地 02/12 13:24
castlabell: 要保障人民利益啊不能因為跟市長前女友關係就換廠商還 02/12 13:52
castlabell: 簽30年把基隆市民利益當三小利益 02/12 13:53
radecml: 這律師都用房東驅趕房客的例子舉例合法跟非法行為怎麼處 02/12 13:53
radecml: 理 原來這律師偷換概念嗎 02/12 13:53
CrossroadMEI: NET根本不是房客啊... 02/12 13:55
cmq29: 全部看完 都挑對自己有利的說 很正常但就是怪怪的 02/12 14:05
your0207: 要說有關係,是要幫你整理其他人的嗎 02/12 14:16
your0207: 然後前男女友這種對大家來說根本關係最差的也不用再提 02/12 14:17
cloverfan: 這律師就避重就輕啊,那合作意向書不就等於契約了,net 02/12 14:45
cloverfan: 也不敢把和大日的合約拿出來吧,認真說真像律師說的那 02/12 14:46
cloverfan: 樣為何法院假處分都沒過? 02/12 14:46
cloverfan: 如果真ot,那為何可以建2-4樓,可以建就不是ot了 02/12 14:47
Iraq: 假處分只看有沒有急迫不可回復的損害吧,然後實務一直覺得能 02/12 15:54
Iraq: 用錢彌補的都不算不可回復 02/12 15:54
Iraq: 這件沒過很正常啊,從頭到尾就只是錢的問題 02/12 15:55
castlabell: YouTube 幾千人流眼淚 02/12 16:12
Erechtheus: 大家都簽同一份合約書對吧?為什麼會有甲方認為是ROT 02/12 16:36
Erechtheus: 另一方卻認為是OT這種落差?既然有這Gap 幹嘛要簽? 02/12 16:36
poboq0002: 就林右昌屌的地方啊 用ot案的合約搞出了個rot的建築 問 02/12 16:48
poboq0002: 題不管ot rot都說好要轉給基隆政府了 主富也看過合約 02/12 16:48
poboq0002: 在跟大日簽的合約上也有同意章了 現在才來吵 02/12 16:49
SAKUHIRO: 要質疑30年就拿合約出來討論,在那邊潑髒水說是前女友 02/12 16:58
SAKUHIRO: 關係,他媽的有夠噁心 02/12 16:58
SAKUHIRO: 換廠商也是前一個涉貪的問題,在別有用心的人眼裡都無 02/12 17:00
SAKUHIRO: 視,反正髒水撥好潑滿,隨便放屎都沒關係啊,反正只是P 02/12 17:00
SAKUHIRO: TT而已 02/12 17:00
kobe56: 只要合法,愛怎麼幹都行,對嗎 02/12 17:52
joh: 反正怎麼樣都有這些毛啦 02/12 18:29
your0207: 網路幾千人流淚是什麼東西,基隆30幾萬人需要在乎? 02/12 20:41
castlabell: 重點在於基隆市政府半夜跑去 全市民看到小偷 02/13 08:51
Oilchicken: 重點都亂找可以不要亂扯嗎 02/13 10:03
your0207: 所以警察有抓到小偷?他們後續有採取什麼行動?所以你 02/13 10:35
your0207: 是執法者可以隨便認定誰是小偷?0邏輯就不要再獻了 02/13 10:35
your0207: 那對一堆人來說根本是好事,不要把你想要的事當作重點 02/13 10:36
your0207: 我只看到佔著不走的 02/13 10:36
CrossroadMEI: 市府幫市民把公有財產把私人手中搶回來 高興都來不 02/13 10:57
CrossroadMEI: 及了 落淚? 02/13 10:57
castlabell: 重點在於前朝合約 要正常走完 02/13 13:21
castlabell: 重點等法院啊 不要去竊盜 02/13 13:21
Oilchicken: 就違約了是要走完什麼 就說你重點不會畫 02/13 14:14
CrossroadMEI: 都行賄了要正常走完個鳥 而且大日都自知理虧同意點 02/13 15:09
CrossroadMEI: 交 NET是怎樣? 02/13 15:09
your0207: 說等法院你現在一直在發這種文和留言是要幹嘛? 02/13 16:53
your0207: 你說竊盜所以有人被抓走? 02/13 16:54
SAKUHIRO: 這ID帶風向非常誇張,在其他推文裡說一句20年合約違法 02/13 17:04
SAKUHIRO: 後就完全不解釋,違法在哪怎不說,這跟造謠有什麼差別 02/13 17:04
SAKUHIRO: 換廠商直接說是市長前女友關係,無視大日先行賄導致自 02/13 17:08
SAKUHIRO: 己喪失優先續約權,也沒有任何證據指名換微風是謝市長 02/13 17:08
SAKUHIRO: 前女友關係,本版版規明明有禁止不實消息一條,都不用 02/13 17:08
SAKUHIRO: 出來管? 02/13 17:08
castlabell: 問題前女友 舊愛最美?參考一下李婉鈺前男友吳志剛 02/14 18:55
castlabell: 出來攪局高 02/14 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