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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682299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基隆市東岸商場爆發產權糾紛後,大日開發公司也對針對東岸 商場2到4樓增建的費用,向基隆市政府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市府支付5000多萬元的增建費 ,今(23)日下午辯論終結,預定6月21日宣判。 繼原營運商主富服裝公司(NET)針對東岸產權提起民事「確認所有權」訴訟,主張擁有 東岸商場2到4樓所有權, 東岸商場的「二房東」大日公司也主張,有以減租折讓方式協 助主富NET公司增建2到4樓商場,向基隆市政府請求支付合計5000多萬增建費。 市府委任律師指出,市府原與大日公司簽的第一份OT(Operation營運 Transfer移轉)契 約中,原本只有經營地下停車場,後來大日司提出增建2到4樓商場部分,前市長林右昌在 會議中同意讓大日,把2樓既有的建物拆除後增建2到4樓,大日可以在增建工程完工後取 得使用執照,並經營商場,但條件是增建費用須大日公司支付,且完工後,增建2到4樓的 所有權須無償移轉給基隆市政府。 大日委任律師主張,根據「促參法」規定,OT約只涉及營運管理,不負責興建,當初前市 長林右昌僅是口頭約定,屬無名契約,大日並沒有增建2到4樓的義務,另以主富NET公司 已對市府提出確認東岸商場2到4樓所有權訴訟,是不是等主富公司告市府的案件宣判後請 再行審理,提出停止訴訟的主張,但承審法官姚貴美認為2個案件沒有必然的關係,當庭 裁定駁回。 基隆市前市長林右昌任內與大日公司簽約,委由大日營運東岸地下停車場和商場,大日公 司另引進主富為協力廠商,增建2到4樓商場;主富公司出資近3億,大日則以減租折讓近 億元方式,協助主富擴建商場。 今年1月到期後,市長謝國樑主政的市府重新招商由微風集團出線,並強制索回,但事後 主富公司仍主張其出資興建,並擁有2到4樓商場產權,致爭議不斷 ~~~~~~~~~~~~~~~~~~~~~~~~~~~~~~~~~~~~~~~~~~~~~~~~~~~~~~~~~~~~~~~~~~~~~~~~~~~~~ 大日參戰~~ 有沒有高手來解釋一下 什麼是有ROT精神的OT案? 什麼是 ROT R到最後要市府出錢的? 這可不關謝公子的事情了吧 北海王自己該出來解釋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21.171.1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eelung/M.1716521929.A.997.html
ghghfftjack: 政府簽約 口頭約定 商人還同意了 哇喔 05/24 12:37
lesnaree2: 靠 用口頭契約 5000萬就這樣砸下去喔 還有多少更黑的 05/24 12:45
lesnaree2: 事 05/24 12:45
now99: 增建的錢市府出?那賺的錢要不要吐出來? 05/24 12:49
Hamazura: 簽沒有用雙方紙本簽名用印用口頭的?? 偉栽大日 05/24 13:58
steven3QXD: 哇靠 現在演這什麼XDD 05/24 14:03
hurompton: 是口頭契約還是私相授受啊? 05/24 14:39
money5566: 反過來說,就是沒有書面合約說政府該付錢,但有書面合 05/24 14:43
money5566: 約寫蓋好無償移轉回基隆市政府 05/24 14:44
lesnaree2: 超級混亂,林市府、 NET、 大日三方都用私底下喬的, 05/24 14:45
money5566: 大日沒有增建的義務,但是蓋好建物有無償移轉的義務 05/24 14:45
lesnaree2: 搞得沒白紙黑字各說各話 05/24 14:45
menontw: 要林說清楚門都沒有。 05/24 16:07
v3aa7n: 這案例真的是台灣促參史上最大的笑話 05/24 16:14
loveclaire: 哇 那要是原地又增建一個塔綠基隆塔不就基隆市政府和 05/24 18:29
loveclaire: 市民要買單了= = 05/24 18:29
whale12: 甚麼笑話 這是促參典範好嗎 其他縣市長多學學我們昌哥 05/24 18:32
abcm1042: 北海市長該出來面對當初會議記錄呢 05/24 22:49
FrancoFF: 會搞成這樣難看 應該就是謝公子當選 DPP+北海王應該都認 05/24 23:01
FrancoFF: 定接棒 所以北海王才放任弄出來這種超級無敵扯的爛合約 05/24 23:03
FrancoFF: 都認定蔡適應一定順利接棒 05/24 23:03
Hamazura: 大日跟NET的財務與法務真的是幹甚麼吃的,不簽訂紙本 05/25 00:41
Hamazura: 合約就是一團亂 05/25 00:42
abcm1042: 所以要是判賠這筆 要算林北海的 還是謝公子的 05/25 01:15
frog20605: 當然是北海的…合約他簽的… 05/25 03:34
a79111010: 謝公子的錯就是當選了(? 05/25 09:10
CHB1980: 東岸 文化中心 體育場 05/25 10:17
CHB1980: 假日想去文化中心圖書館看書 05/25 10:19
CHB1980: 暫停營業幾年了 05/25 10:19
faust7883: 我比較好奇,既然只有市府的口頭約定,那當初建照 05/25 11:12
faust7883: 怎麼過的?那塊地是私人的土地嗎? 05/25 11:12
abcm1042: 所以才說一直都是違建 原來是北海市長口頭說大日快蓋 以 05/25 11:33
abcm1042: 後幫你喬 05/25 11:34
rod1014: 難怪一開始只有net出來抗議,大日一直安靜 05/25 12:32
a9202507: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5/25 13:12
cloverfan: 奇怪,我怎麼沒看到之前一直強調公民精神的人,出來說 05/25 13:25
cloverfan: 說我們昌哥這件事情有沒有問題啊 05/25 13:25
cloverfan: 要人家中立就事論事的罷免謝國樑,這件事情怎麼沒有出 05/25 13:26
cloverfan: 來就事論事一下 05/25 13:27
cloverfan: 然後還一直說自己很中立,完全公民精神,笑死 05/25 13:27
poboq0002: 原本還很佩服昌哥 用OT搞ROT的事情還不用給錢 簡直賺神 05/25 13:35
CHB1980: 這篇某r 某h都安安靜靜的 05/25 13:35
poboq0002: 怎麼現在被要錢了 不對欸不對欸== 05/25 13:35
Oilchicken: 大概面試太累 不出來攪和了 05/25 13:56
Erechtheus: 關鍵字口頭約定 05/25 14:36
Erechtheus: 某人的名字被抖出來惹 05/25 14:36
Erechtheus: 兩造關係人要出面講清楚到底談了個什麼鬼約定吧?這 05/25 14:38
Erechtheus: 算不算黑箱 呵 05/25 14:38
SAKUHIRO: 垃圾合約 真不要臉 05/25 15:58
abcm1042: 不知道r蔻h大面試上了嗎 9萬工作缺8年才開一次 05/25 16:32
outsi: 是不是黑箱,綠共說了算 05/25 18:48
outsi: 早就去支援了吧,誰跟你面試 05/25 18:49
eon4: 等等 換大日索賠? 05/25 19:37
ghghfftjack: 大日索賠應該也持續一段時間了 等判決 05/25 20:16
v3015: 等最終判決吧,訴訟花錢請律師不就只爭取對自己有利的嗎 05/25 21:21
rexsky: 那兩位應該去青島東路靜坐吧 05/25 21:59
abcm1042: 應該可以領到兩個月的糧食 05/25 22:57
eric3305: 右昌出來打球嘍 05/25 23:04
rexsky: 連白紙黑字用印的契約書都沒有,大日跟主富的主管們,到 05/26 09:21
rexsky: 底有沒有出過社會呀,口頭被凹就答應唷 05/26 09:21
rexsky: 走法律程序要很久,沒紙本契約很難,除非要有其他明顯的 05/26 09:23
rexsky: 證據,現在就是羅生門各說各話 05/26 09:23
lug0391: 樓上好,有了白紙黑字,圖利廠商出事就賴不掉,口頭承諾 05/26 09:45
lug0391: 除非有完整錄音,否則.台灣的法院一向比較保障被告的權益 05/26 09:46
lug0391: 台灣司法信任度低,不是沒有原因的 05/26 09:47
lug0391: 整個東岸糾紛,罪魁禍首起始者就是林右昌。守法、按規矩 05/26 09:49
lug0391: 辦事很難嗎?為什麼老是要便宜行事? 05/26 09:50
hurompton: 不曉得開庭審理過程大日有沒有請林前市長當證人? 照理 05/26 11:06
hurompton: 說,只要林前市長作證有口頭契約這回事,那繼任的謝市 05/26 11:07
hurompton: 長應該就必須吞下來了。 05/26 11:07
money5566: 不是欸 林的口頭契約是要大日要蓋自己出錢 後面無償T 05/26 11:36
money5566: 回市府是有簽合約的 05/26 11:36
money5566: 林出庭也只能說沒說過市府會出錢,只是口頭同意他們自 05/26 11:38
money5566: 費改建,不然這就真的變圖利,沒預算不能同意的 05/26 11:38
abcm1042: 為何北海市長自己口頭亂擔保的事情 要現在的基隆市民出 05/26 11:55
abcm1042: 錢賠償 這個不是跟前陣子綠側翼攻擊謝簽30年約不合理一 05/26 11:55
abcm1042: 樣嗎 雙標? 05/26 11:55
loveclaire: 青島東是不是網路不太好啊? 05/26 12:49
abcm1042: 網路應該不錯 因為別篇都有回 不然就是党說這篇不算kpi 05/26 18:53
abcm1042: 不能面試 05/26 18:53
twpost: 建物不是市政府出資,也在合約外. 所以也不能直接吃掉 05/26 19:36
Erechtheus: 前任市長若與廠商私自做有損基市全體權益的口頭約定, 05/30 09:37
Erechtheus: 現任市長該認嗎?好奇法官會有什麼見解 呵 05/30 09:37
smena: 雖然有法規有合約,但終究政治人物還是以誠信和聲望來施政 05/30 09:45
smena: ,畢竟選票不是理性的東西施政當然也不是,林這樣跟廠商私 05/30 09:46
smena: 喬又轉頭不認的態度絕對會對政治生涯產生致命影響 05/30 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