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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府凌晨破門接管東岸商場 NET控違法要國賠2139萬元結果曝光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9234977 基隆東岸商場產權爭議多時,原租賃經營管理的主富服裝公司(NET)指控基隆市政府去 年2月協同警力切開門鎖強制接管的行為違法,提行政訴訟請求確認處分違法,並要求賠 償2139萬餘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裁定駁回,可抗告。 基隆市政府2015年間與大日開發公司簽約,由大日公司營運基隆市東岸立體停車場,而大 日公司於2016年1月30日將1樓部分、2樓全部及建物外觀全部租給NET經營管理,租賃期間 約定至12月31日,並約明若大日公司無法取得續約資格,視同雙方終止合約;NET承租後 委請建築師事務所拆除部分內部空間且增建為地上4層、地下4層的建物。 市府2020年與大日公司完成第1次優先訂約,但市府之後審查大日公司提交的未來投資企 劃書申請優先定約案,結果為不通過,而於2023年12月公告ROT招商案,並於隔年1月與最 優申請人「微風廣場公司」簽約,將商場全數交由微風公司營運。 然而,因NET經大日公司存證信函要求提供資產清冊並配合點交程序,拒不配合辦理,市 府2024年2月1日凌晨以機具切開門鎖、強制接管建物。NET不服市府的行為,提行政訴訟 要求確認市府強制接管違法,另主張市府應給付2139萬餘元。 北高行認為,按照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機關和民間機構依法簽定契約屬於民事 契約,若因契約所生的爭議,應循民事法規、私法途徑處理,因此難認市府約滿後向大日 公司收回資產,是公法上的行政行為,若NET認為市府2024年2月1日的行為違法、侵權, 應循私法途徑為之。 北高行也依民間參與交通建設及觀光遊憩重大設施接管營運辦法規定,強制接管營運處分 應以「書面」載明相關接管標的設施、事由及依據等事項,但本案沒有經過市府以書面作 成處分,無從定性市府所為屬強制接管處分。 另外,市府2024年2月1日凌晨所為雖事實上解除NET占有建物,但並未發生法律上規制力 ,因此北高行認定NET請求確認處分違法無理由,裁定駁回。至於NET請求國家賠償部分, 是附帶請求性質,不是可以單獨提起的行政訴訟,也應一併駁回。 北高行指出,NET在本案準備程序終結後,再主張公法上結果除去請求權,追加聲明,但 NET是在案件繫屬後超過1年7個月才追加,屬不當增加市府的防禦勞費等訴訟成本,並將 延滯訴訟而有礙訴訟終結,認定於法不合,也應駁回。 ~~~~~~~~~~~~~~~~~~~~~~~~~~~~~~~~~~~~~~~~~~~~~~~~~~~~~~~~~~~~~~~~~~~~~~~~~~ 我知道 大家都懶得關注東岸了 這是昨天的新聞 NET 法律戰又 ^n ~~~ 輸了 這次是申請國賠的 行政訴訟 就是 當初那些 "綠師"主張的 謝公子關定了~ + 國賠慘了的 國賠案 順便講一下 現在東岸停車場改建好了 這個車位的寬度 才是正常的 可悲的事情是 因為NET這樣一鬧 外面天橋"不連到"東岸了 (NET 申請的假處分還沒解除 不能動工 說是說暫時不蓋 等官司結束再補) 最近這附近交通 特別是晚上 因為天橋工程大打結 而這天橋不連到東岸 就廢了一半 萬一 以後再蓋 交通又要再打結一次 我們NET 真的是對得起基隆市民~~ (不知道房租付了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21.171.1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eelung/M.1767147803.A.7E1.html
korsg: 之前護航NET的廢物糞鳥都不見了 12/31 10:31
whale12: https://i.imgur.com/fNC3HBB.jpeg 強盜啦 強盜 12/31 10:46
mars0906: 話說…停車場改善蠻有感的!不錯! 12/31 10:48
CHYYP: 東岸商場案會成為林右昌問鼎總統的最大敗筆 12/31 11:22
money5566: 他需要先當選北海市長才有可能啦 12/31 11:28
eric3305: 反正都是先潑糞再說,其他都是遲來的 12/31 11:44
CHB1980: 所以當初林市府跟net怎麼談的? 12/31 11:54
CHB1980: 沒換人換黨執政這事就沒有爆出來 12/31 11:55
lopvvqol: 內文有寫:這是民事案件要打民事官司,找行政法院找錯人 12/31 12:06
Oilchicken: 怎麼還沒看到法院誰開的發言? 12/31 12:51
ryan0714123: 謝國樑不敢承認就是自己下令破門的孬樣,我至今還 12/31 13:07
ryan0714123: 記得 12/31 13:07
linbaba0943: 看標題不看內文的 12/31 13:28
TCPai: 整件事NET不去找大日吵也是很妙 12/31 14:00
IBIZA: 這不是找錯法院, 刑、民、行政全都告了, 也全都輸了啦 12/31 14:15
IBIZA: 東岸不是租給NET經營管理 大日是東岸營運包商 NET是轉包 12/31 14:20
IBIZA: 商 不管NET或大日的身分 從來都不是租客 它們就是承包業務 12/31 14:20
kkbox0800: 青鳥不管輸贏都可以講出另一套說法 12/31 14:50
kkbox0800: 別理他們就好 12/31 14:51
coffeemilk: NET很多形象是好的,但這件事確實是亂來的房客想霸佔 12/31 15:55
coffeemilk: 房子,一碼歸一碼,不能因為政治喜好就認為前市長帶來 12/31 15:55
coffeemilk: 的NET 在這件事上沒錯都是對的 12/31 15:55
house40105: 這坨爛事阻礙基隆發展,然後始作俑者依舊不關我事的態 12/31 18:48
house40105: 度,最好笑的是某群抬轎的信徒反過來要求擦屁股的負責 12/31 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