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azellau: 和解金太便宜了 06/03 14:18
推 adonisXD: 法律就是這樣 音樂換掉圖像重畫 省多少就賠多少 06/03 14:40
→ adonisXD: 要像歐美那樣有懲罰性賠償才有用 只是又會生出更多問題 06/03 14:41
推 C4F6: 至少願意告,那些遊戲廣告很大賺的一定不少 06/03 15:37
推 darkbrigher: 還好不像喬丹告喬丹 結果還輸了 06/03 15:55
→ omage: 才500萬真便宜 06/03 16:39
→ BluffKing: 太誇張了...才500萬日幣根本不痛不癢 06/03 16:44
推 luismars: 跟中國法律折騰下去成本太高啦... 06/03 16:56
推 shiyhsien: 你要求金額太高搞不好就敗訴了,畢竟是那個國家 06/03 22:26
推 damnedfish: 才賠500萬日圓真的笑話 06/03 22:28
推 opass168: 那三個遊戲台灣區的帳號都可以下載 會不會是有跨到海外 06/03 22:58
→ opass168: 市場 所以KT才可以告得到? 06/03 22:58
→ opass168: 看巴哈的文章 連日本都有發行w 06/03 23:00
→ MikageSayo: 就只是抓對方網路廣告的素材有侵權這樣,無關遊戲本身 06/04 00:08
→ MikageSayo: &app 06/04 00:11
→ cloudy1124: 在日本告怎會用中國的法律?和解金便宜應該是不想放 06/04 07:19
→ cloudy1124: 棄中國市場 06/04 07:19
推 rommel1: 未來會不會合作一下? 先上車後補票的模式 06/04 09:56
推 ReganLu: 囧 06/07 12:40
→ KKyosuke: 涉外事件用哪國的法律有一套理論 在台灣提告也可能最後 06/08 00:02
→ KKyosuke: 用到的是外國法 06/08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