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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引戰、挑釁、謾罵 第一項 請勿在文章中以情緒字眼對個人、團體、族群、國家,進行不客觀之人身攻擊、 挑釁、謾罵、引戰,違者一律劣退。 (對人不對事的不歡迎某某某之言論,依據此條辦理。見#1NmgkjYy (KoreaStar)) 第二項 若在推文中發生上一項所述情事者,水桶兩周
castle1011: 以前看新聞政黨亂咬還無感 飯了TWICE 真感覺台霉=垃圾12/28 21:09
DDbigbig: 幫低能兒記者低調12/29 01:00
bemily32: 妓者自己想騷擾人家吧12/29 01:1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6.17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483091161.A.EB5.html
tim24262426: 台灣記者釣魚系XDD 12/30 17:52
hotsummer: 圓仔晚餐吃什麼~ 12/30 17:52
家常飯
asdf8hjkl: 記者:又釣掉幾個~~ 12/30 17:55
valen147: 感覺可以公告宣導一下 記者釣魚最近也太常見 12/30 18:01
水桶公告就是一種宣導
elainakuo: 記者吃魚咯XDD 12/30 18:30
※ 編輯: lucard1129 (114.24.6.170), 12/30/2016 21:16:56
gi1234g: 這種新聞都可以釣到不少人 12/30 21:25
kaikai317: 魚好吃 12/30 22:05
kuramylove: 上鉤有罪釣魚無罪 12/30 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