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sYelKies: 還沒聽,等等再來聽 10/16 11:10
推 lovejy: 無意冒犯JYJ的粉絲。純粹是看了多篇歌曲抄襲類心得有感。 10/16 11:15
→ lovejy: 其實不論是歌曲, 編舞, 或是企劃設計被抄襲, 往往新聞都只 10/16 11:15
→ lovejy: 是寫表演人的名稱上去。但仔細去想, 事實上被抄襲的並不是 10/16 11:16
→ lovejy: 表演的人, 而是幕後的創作者。 10/16 11:16
→ lovejy: 比如這首歌曲, 剛才查了一下, 作曲和編曲都是D. Brown和 10/16 11:18
→ lovejy: 白武賢, 認真說是這兩位的作品被抄襲了 10/16 11:18
→ lovejy: 但是他們的名字在新聞中完全未提, 粉絲都說是要幫在中討公 10/16 11:19
→ lovejy: 道, 沒人說要幫創作人討公道。 10/16 11:19
推 lovejy: 真正委屈的是幕後的創作人, 但大家卻總是把心疼給了明星。 10/16 11:21
→ lovejy: 有時甚至會有明星的作品太好了, 所以被抄襲的想法。 10/16 11:22
→ lovejy: 但事實上被抄襲的是幕後的創作人啊! 10/16 11:23
→ lovejy: 應該說是創作人的作品太好了, 所以被抄襲比較合理呀! 10/16 11:24
推 lovejy: 一首歌曲多人創作, 只要裡面有一位是明星, 作品所有光環都 10/16 11:28
→ lovejy: 歸明星所有, 甚至會直接寫作明星自作曲, 完全忽略團隊的功 10/16 11:29
→ lovejy: 勞, 每次看到這類新聞都覺得幕後人員實在很不被尊重。 10/16 11:30
推 murasakiahn: 粉絲可能覺得要不是他們唱歌可能不會紅吧 10/16 11:34
推 as108104121: 是在中的歌沒錯啊 一般人也不會刻意說是由在中演唱 . 10/16 12:02
→ as108104121: ..作詞作曲吧@@ 10/16 12:02
推 lovejy: 平時表演不會刻意說是很正常, 就像電影往往說***領銜主演 10/16 12:04
→ lovejy: 但是當說到抄襲, 被抄襲的對象認真說應該是創作人 10/16 12:05
→ lovejy: 當然應該要說是創作人的作品被抄襲啊! 10/16 12:05
推 longagoqq: 新聞要流量用JYJ名字還蠻正常的 10/16 12:17
推 longagoqq: 至於粉絲 他們認知這是在中的歌也沒什麼錯啊 10/16 12:27
→ longagoqq: l大講的自作曲光環歸明星 也不在這篇文的範疇了吧 建 10/16 12:29
→ longagoqq: 議要討論可以直接開篇閒聊文 10/16 12:29
推 lovejy: 如果真的是抄襲要賠償, 那也是賠償創作的人 10/16 12:40
→ lovejy: 所以除非創作人是歸於在中的經紀公司, 否則向他的經紀公司 10/16 12:40
→ lovejy: 反應不被受理是正常的, 因為對方並沒有侵害在中的權利 10/16 12:41
推 FENJ: 大部分是明星的粉絲 才會發現吧! 10/16 12:41
→ lovejy: 至於新聞要流量所以用明星的名字來創造流量 確實很合理 10/16 12:41
→ lovejy: 但是很多問題新聞不就是這樣來的嗎? 10/16 12:42
→ lovejy: 至於開閒聊文, 謝謝你的建議。不過這種事跟偶像無關, 其實 10/16 12:43
推 FENJ: 透過在中的粉絲 發現有抄襲的疑慮,製作人也會自己再去做處 10/16 12:43
→ FENJ: 理 10/16 12:43
→ lovejy: 沒多少人在乎, 我覺得自己還是不要再浪費時間說這個了。 10/16 12:43
推 lovejy: 我只能說, 這首歌的創作人裡只要有一個夠紅的明星, 就算不 10/16 12:45
→ lovejy: 是獨立完成, 只要是創作團隊的一員, 新聞就不會只是這麼單 10/16 12:46
→ lovejy: 純認定這首歌是在中的作品被抄襲了, 創作的明星名字一定也 10/16 12:46
→ lovejy: 會被列上去的。 10/16 12:47
推 lovejy: 唉!說了不要浪費時間, 還是忍不住想補充說明一句。 10/16 12:58
→ lovejy: 我並不是反對在中的名字在新聞上, 但只要內文有提到一句 10/16 12:58
→ lovejy: 此曲由"D. Brown和白武賢"作曲和編曲(因為被抄的主要是這 10/16 13:00
→ lovejy: 部分), 對一個幕後創作人來說也就算有點尊重了。 10/16 13:00
→ lovejy: 短短幾個字搭配在中的名字, 也不會拉低流量吧!? 10/16 13:01
→ toro5566: 比對版呢? 10/16 13:27
推 FENJ: 應該說寫新聞的人 也沒特別去查這首歌的製作人,而單寫在中 10/16 13:37
→ FENJ: 名字而已 10/16 13:37
推 as108104121: 應該說你舉的例子 也跟這篇新聞沒有關係吧XD 幹嘛硬 10/16 14:24
→ as108104121: 要在這裡討論呵呵 10/16 14:24
推 naengjanggo: 一首歌的完成也不是只有幕後創作人的功勞吧,不同演 10/16 14:37
→ naengjanggo: 唱者唱出來的感覺不會一樣。說更白一點,一首歌創作 10/16 14:37
→ naengjanggo: 者及演唱者都能拿到利益(錢/名聲),為何粉絲應該「 10/16 14:37
→ naengjanggo: 合理」心疼? 10/16 14:37
推 lanMys: 呃電影的舉例用在這個例子的話,電影被抄襲會說那部電影的 10/16 15:50
→ lanMys: 名字,金在中的這首歌被抄襲,只說歌名沒有辨識性歌名老是 10/16 15:50
→ lanMys: 重複沒人知道是哪首,所以說是金在中唱的xxx這樣有哪里有 10/16 15:50
→ lanMys: 問題嗎? 10/16 15:50
推 dogjoker: l大只是想表示希望幕後創作者能更被重視而已 10/16 15:53
推 kara0610: 明白l大想表達的想法與良善的本意,但覺得在文字的使用 10/16 16:09
→ kara0610: 及其表述上可以更臻明確,就能避免許多不必要的干戈。 10/16 16:09
推 lamirk: 標題和內文要不要放所有創作者名字是記者跟媒體的問題, 10/16 16:15
→ lamirk: 況且粉絲只替自己偶像討公道有何問題?他們愛的又不是作 10/16 16:15
→ lamirk: 曲者,飯個偶像要愛屋及烏成那樣也太累人。 10/16 16:15
推 lanMys: 只覺得這件事跟尊不尊重創作者沒太大關連,雖然認同應該更 10/16 16:46
→ lanMys: 尊重創作者的思想,但覺得這就只是報導方式不同而已 10/16 16:48
推 amy0222: 其實新聞怎麼寫也還好 之後如果要打侵權官司 誰是受影響 10/16 16:55
→ amy0222: 的著作權人還是很清楚的 不用擔心太多吧 10/16 16:56
推 lovejy: 唉!兩位創作人的作品疑似被抄襲, 他們的名字因為不具吸引 10/16 18:38
→ lovejy: 力所以即便他們才是真正的權益受損者也完全未被提及。 10/16 18:39
→ lovejy: 我把這個新聞遺漏的地方做了補充說明, 並且指出新聞報導 10/16 18:40
→ lovejy: 的缺失, 怎麼能說歪樓呢? 10/16 18:40
→ lovejy: 只能說新聞報導是否周延, 是否屬實?似乎也是看對象而定才 10/16 18:41
→ lovejy: 會被關心啊! 10/16 18:41
推 kara0610: 若要講周延,那你就應該使用更準確的文字,而不是攏統含 10/16 19:09
→ kara0610: 糊的說「抄襲」、「賠償創作的人」等等。 10/16 19:09
→ kara0610: 這麼厲害怎麼不去釐清侵權所侵害的是何種權利?該權利屬 10/16 19:10
→ kara0610: 於何人所有?誰又得以主張該權利?這些權利就必然歸屬於 10/16 19:10
→ kara0610: 完成著作的創作人所有嗎? 10/16 19:10
推 as108104121: 你一開始在檢討粉絲不是嗎XDDD 怎麼變成補充缺失啦? 10/16 19:19
推 lamirk: 當然看對象,如果今天歌不是在中唱的,JYJ粉絲幹嘛關心? 10/16 19:50
→ lamirk: 幕後人員是很辛苦也該被尊重,但l大在這裡檢討JYJ粉絲有 10/16 19:50
→ lamirk: 何意義?對新聞內容有疑議,更該去檢討的對象是新聞媒體 10/16 19:50
→ lamirk: 甚至整個業界吧。 10/16 19:50
推 lovejy: 明明重點就是檢討新聞的不完整啊! 我特別挑JYJ粉絲麻煩對 10/16 21:18
→ lovejy: 我有何益處? 大家都覺得這樣報導很好, 就繼續如此吧! 10/16 21:19
→ lovejy: 我也的確沒有必要為了這些和我沒有切身相關的事費心。 10/16 21:20
→ lovejy: 謝謝大家的建議, 我的確是浪費時間了。這些問題給有能力的 10/16 21:21
→ lovejy: 創作人自己去關心吧! 10/16 21:21
→ lovejy: 今天花太多時間在這篇了, 確實沒有意義。 10/16 21:22
→ lovejy: 想想也覺得自己傻了^^ 10/16 21:23
推 lovejy: 不過kara大, 你說我那麼厲害怎麼不..... 10/16 21:26
→ lovejy: 我只想說, 這個社會如果對一個問題關心, 就代表必須有能力 10/16 21:26
→ lovejy: 解決這個問題的所有環節。 10/16 21:26
→ lovejy: 那麼這個社會必然冷漠, 你這種說法還是有問題的。 10/16 21:27
→ lovejy: 今天的確算我多事了。自找麻煩的感覺, 傻了^^ 10/16 21:29
推 kara0610: 我覺得很遺憾,顯然我們的表達與理解,沒有相互接軌。 10/16 21:50
→ kara0610: 從一開始我就沒有否定你的意思,也能理解甚至是贊同你所 10/16 21:50
→ kara0610: 講的,不是說了你立意良善嗎?僅只是希望在你講這些前, 10/16 21:50
→ kara0610: 對於你所講的內容,不求完全的參透,但最起碼有粗淺的認 10/16 21:51
→ kara0610: 識,既能減低誤導他人的疑慮,也能增強自己意見的力度, 10/16 21:51
→ kara0610: 不好嗎?智財局的網站沒有那麼隱蔽,上面的資訊對於閱覽 10/16 21:51
→ kara0610: 人來說,也不是那麼不友善的。再不濟google大神也可以給 10/16 21:52
→ kara0610: 你一點回答,不是嗎? 10/16 21:52
推 windcloud27: 推lovejy 10/17 07:40
推 lessfew: 推kara大理性 10/17 08:46
推 kc1208: 去跟記者講,不要檢討粉絲。 10/18 08:55
→ ily31: 推lovejy大 說的沒錯啊 10/18 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