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otohikaru: 板規要管的東西比BOT還多呢... 123.204.18.186 02/17 04:52
推 LLchiler: 覺得如果中之人自己有公開的意願,想追 101.12.43.192 02/17 05:33
→ LLchiler: 的人追也沒問題, 101.12.43.192 02/17 05:33
→ LLchiler: 公開的個人訊息資訊放出來也沒關係,因 101.12.43.192 02/17 05:33
→ LLchiler: 為是本人同意的。 101.12.43.192 02/17 05:33
→ LLchiler: 就像是經營專業領域(商業)帳號但仍有放 101.12.43.192 02/17 05:33
→ LLchiler: 個人公開帳號連結,個人公開的資訊被轉 101.12.43.192 02/17 05:33
→ LLchiler: 傳也是自己決定的後果 101.12.43.192 02/17 05:33
推 LLchiler: 以當地媒體"公開"的情報來論板上資訊分 101.12.43.192 02/17 05:36
→ LLchiler: 享,兩者立場身份差很多,覺得不用放在 101.12.43.192 02/17 05:36
→ LLchiler: 一起討論 101.12.43.192 02/17 05:36
→ LLchiler: 畢竟當地媒體還有背後跟經紀公司利益交 101.12.43.192 02/17 05:36
→ LLchiler: 換的部分 101.12.43.192 02/17 05:36
推 ines1969: 如果是當事人自己不想公開的都算某種程223.137.190.190 02/17 11:41
→ ines1969: 度的侵犯隱私,中之人想公開那他公開,223.137.190.190 02/17 11:41
→ ines1969: 不想公開被公開就是侵犯,帶惡意的行為223.137.190.190 02/17 11:41
→ MiGiZoo: VT相關議題,粉絲可回專版自行討論 123.192.242.59 02/17 13:44
→ Cchild: VT豚 你知道有專板嗎 版主你可以去那邊問118.232.112.250 02/17 14:12
→ Cchild: 問啊==118.232.112.250 02/17 14:12
推 pineapple824: 3我覺得雙方同意就還好 223.38.87.178 02/17 14:29
→ NomeL: 除非網友是該vtuber的親友,從本人得知中之 45.144.227.12 02/17 15:40
→ NomeL: 人是誰;或是親眼見到該中之扮演vt直播,不 45.144.227.12 02/17 15:40
→ NomeL: 然中之人都只是根據線索的猜測,並不構成洩 45.144.227.12 02/17 15:40
→ NomeL: 漏隱私吧。 45.144.227.12 02/17 15:40
同意
→ NomeL: 不衝塔是V圈共識,但不是因為隱私權的問題 45.144.227.12 02/17 15:40
→ NomeL: 啊 45.144.227.12 02/17 15:40
沒錯 但因為收到隱私相關的檢舉 所以才會想帶出這邊討論
推 qd6590: 沒想到會在這裡看到要討論VT== 1.163.107.104 02/17 15:42
推 ashilol: 回專板== 101.12.51.173 02/17 16:06
推 hysemu: 不就是因為有人在韓星板貼了相關內容,板 111.83.0.163 02/17 16:12
→ hysemu: 主才提出討論嗎 111.83.0.163 02/17 16:12
推 joker0903: 版主提出的版規討論 為什麼要粉絲回專111.255.240.129 02/17 16:17
→ joker0903: 版?不理解這邏輯是什麼欸111.255.240.129 02/17 16:17
→ NomeL: 另外vtuber是否具有隱私權也很難界定,如果 45.144.227.12 02/17 16:39
→ NomeL: 要告這個部分的話都還是要以中之人名義告, 45.144.227.12 02/17 16:39
→ NomeL: 等於承認中之人是誰。所以洩漏中之真要告還 45.144.227.12 02/17 16:39
→ NomeL: 是會從妨礙營業之類的告起吧。 45.144.227.12 02/17 16:39
→ NomeL: 我認為「vtuber中之人」並不能與「公眾人物 45.144.227.12 02/17 16:39
→ NomeL: 隱私權界定」一起討論,多了一層皮差太多了 45.144.227.12 02/17 16:39
推 gotohikaru: 所以板主是要討論啥? 123.204.18.186 02/17 16:54
→ gotohikaru: 也完全搞不懂為何要討論是否要增設 123.204.18.186 02/17 16:54
→ gotohikaru: 如果單純是對"侵犯隱私"這點有疑問 123.204.18.186 02/17 16:55
→ gotohikaru: 請直接去問法律專業人士 123.204.18.186 02/17 16:55
→ gotohikaru: 這又不是鄉民討論 人數多說了算的 123.204.18.186 02/17 16:56
→ gotohikaru: 講難聽討論出2+2=5 就要那樣定義嗎? 123.204.18.186 02/17 16:56
→ gotohikaru: 粉絲觀感那是公司要去服務的事 123.204.18.186 02/17 16:59
→ gotohikaru: 什麼時候輪到板規得去服務粉絲了? 123.204.18.186 02/17 16:59
這邊討論的是 算不算隱私問題
因為有收到相關檢舉 所以要界定一個標準
※ 編輯: yoche2000 (71.69.146.223 美國), 02/17/2024 22: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