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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利潤分配表」瘋傳!SM 再被點名奴隸合約,真相其實沒人知道 媒體名稱:LUVKPOP 新聞連結:https://luvkpop.com/news/comprehensive/68327/ 記者姓名:Lemon https://images.luvkpop.com/uploads/2025/12/2025121315110214.jpg
近日社群瘋傳韓國各大經紀公司與偶像利潤分配表,列出各公司專輯銷量、國內外行程活 動分潤比例。當中以修例前、眾所周知奴隸合約事件的 SM,部分項目分潤依舊「慘不忍 睹」,引起社群熱烈討論。然而,實際上合約均屬機密資料,網路上數據都只是推測。 與瘋傳的利潤分配表對應的是,在韓國論壇「clien」2016 年的貼文,列出 SM、JYP、YG 、FNC、DSP 公司與藝人的分潤結構。(左:公司;右:藝人/項目上至下:國內專輯前 期、國內專輯續約、國內活動、海外活動) https://images.luvkpop.com/uploads/2025/12/20251213150708398.jpg
線上問答網站「Quora」,有網友大概在 2020 年曾回答各公司分潤,這次更加詳細說明 ,不過內容無從證實。(上至下:專輯前期、專輯續約、國內活動、海外活動) https://images.luvkpop.com/uploads/2025/12/2025121315064637.jpg
而韓國論壇「instiz」一篇 2012 年的貼文「三大社利潤分配狀況摘要」,或許上述比例 分配是根據這篇撰寫,當中提到 SM 部分,專輯收入「公司 90%、藝人 10%」,這名網友 表示「據說這個比例在續約後有逐步改善」,採取團體活動 1/N、個人活動歸個人所有 。他表示經過 JYJ 事件後,合約條款得到修改,雖然沒有改善太多,但「SM 歌手們還是 應該感謝 JYJ」。 YG 分潤比例似乎是最好,前期以 5050 形式分配專輯音源,廣告、團體活動成員們佔大 部分,個人活動全數歸藝人。JYPE、CUBE 早期無論團體還是個人活動都採取「1/N」, 當時 CUBE 代表洪承成解釋,這種制度是「讓團體整體一起賺錢的共同體」,雖然收益差 距有時可能引發成員間的不滿,但公司仍選擇將收益平均分配。(注:JYPE、CUBE 已不 再是個人收入平均分,最早從 miss A 時期開始) 同樣地,上述分潤說法無從證實,分潤比例多半源自早期韓網討論,當年有韓國網友也表 示「感覺這些資訊不太可信」,也有人認為海外活動多的偶像,SM 分潤是最好。不過, 可以肯定的是,各公司的合約條款不可能像 10 多年前那樣苛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162.18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65727989.A.D0F.html ※ 編輯: Yasoka (114.37.162.185 臺灣), 12/15/2025 00:01:32
wafiea708: 覺得好像不是新聞 這消息很久以前就有 223.137.28.182 12/15 00:16
qday: 新版本無從得知 114.137.79.184 12/15 00:18
w06yk6m4: Word隨便拉表格隨便填也有人信 111.82.43.125 12/15 00:27
kuramylove: 版本一大堆根本沒辦法求證 1.173.68.95 12/15 00:33
yoshro: SM91大家都知道,DSP我不信除非是新版。 114.38.37.187 12/15 0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