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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名稱:luvkpop 新聞連結:https://luvkpop.com/news/comprehensive/70368/ 記者姓名:Lemon HYBE 荒謬鬧劇全靠「妖魔化閔熙珍」!專欄批操弄輿論:我也能寫韓流教父與網紅愛情 小說 HYBE 官司完敗閔熙珍後,除了基本陳述判決內容、雙方回應的報導,只有寥寥幾家韓媒 寫下分析。當中《每日新聞》發表了一篇標題為《房時爀與果汁世妍》的專欄文章,撰 文者話語尖銳,完全不留情面,嘲諷媒體輿論全面倒向 HYBE,隨著判決揭露了這場鬧 劇的荒謬,更諷刺說「如果我有這兩人聊天紀錄,也能寫出一篇『網紅與 K-pop 教父』 的愛情小說」。 這篇專欄的撰文者是曾任職多家媒體的記者崔訓民,他表示去年 12 月底左右,寫了一 篇題為「HYBE 想把 NewJeans 成員 Danielle 趕走」的報導。文章一出,不少人聯繫我 ,大多的反應是:「你那篇文章整個在幫閔熙珍講話,為什麼要替那種奇怪的人說話」 。讓我吃驚的是,這些聯繫我的人幾乎都是非常聰明的人。令人難以置信的是,連這麼 聰明的人都被 HYBE 的媒體操作給牽著走。因為只要知道一個簡單的事實,就能看出 HYBE 的整場媒體戰根本毫無道理。 這場官司的起點可以追溯到 2024 年 4 月 22 日。HYBE 當時以「閔熙珍企圖奪取 ADOR 經營權」為由啟動內部稽查,並火速展開媒體攻勢。閔熙珍的私人 KakaoTalk 對話被 大篇幅曝光,內容從政治言論到「巫師經營」一詞,全都被剪貼成新聞標題,鋪天蓋地。 她瞬間從 NewJeans 的「創造者」變成「被妖魔化的女巫」。 要拉下某個人,最有效的方法莫過於妖魔化。對於掌控娛樂媒體生態的 HYBE 來說,這樣 的總攻擊根本輕而易舉。 媒體輿論全面倒向 HYBE,甚至許多平時理性的人也陷入這波「反閔」風潮。但實際數據 卻揭露了這場鬧劇的荒謬,ADOR 的股權結構為 HYBE 80%、閔熙珍 18%、其他股東 2%。 換句話說,她從根本上沒有任何可能奪權。這樣的事實,卻被忽略在一連串的公關戰與 輿論操作之下。 法官的判決也暗藏嘲諷意味:「在 HYBE 同意之前,閔熙珍根本無法行使任何經營權」。 言下之意不難想像,這場官司本身就毫無邏輯。這句話,聽起來就像法官在婉轉地嘲諷 HYBE 與金&張:「你們提這案子本身就荒謬」。 更離譜的是,HYBE 還在法庭上指控閔熙珍「試圖帶著 NewJeans 出走、另立山頭」,提 出所謂的「挖角」疑雲。但稍具常識的人都知道,若她真能奪權,就根本不需要帶走團體 。ADOR 唯一的藝人就是 NewJeans,奪下公司等於掌握團體,何必大費周章?這樣的邏輯 破洞,只讓 HYBE 顯得更像是惱羞成怒。 於是,為了掩飾矛盾,HYBE 選擇繼續「妖魔化閔熙珍」:把私人訊息搬上檯面、把個人 性格放大檢討。對外界而言,她成了「怪人代表」;對 HYBE 而言,這是一場形象保衛 戰,哪怕失去理性,也要掌握話語權。 然而,真正該被檢視的,是企業文化的雙重標準。正如業界一句老話:「能替公司賺錢 ,猴子都能上班」。閔熙珍就算去找巫師、談玄學,只要 NewJeans 繼續紅、繼續賺錢, 那就沒什麼好挑剔的。 有趣的是,撰文者批評模糊事件本質,還藉機酸了房時爀與她女伴。若有人拿到 HYBE 房 時爀的手機訊息,他有信心能寫出一部「震驚全球的愛情小說」。畢竟那段時間,網紅 BJ 與「K-pop 教父」在洛杉磯四處出沒的種種行蹤,都記錄得一清二楚。不過他也強調 ,就算拿到了那些內容也不會寫。因為「房時爀的工作是帶好 K-pop 團體、替公司賺錢 」。他要見果汁世妍也好,肉汁世妍也罷,那都與事情的本質毫無關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213.6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70974577.A.F7E.html
paradisefor: 說最愛妖魔化別人的人被妖魔化,好好 42.70.202.43 02/13 17:32
paradisefor: 笑 42.70.202.43 02/13 17:32
Fitzwilliam: 賊喊捉賊 1.164.135.84 02/13 17:34
Shinnher: 蛤? 118.167.133.42 02/13 17:36
REDROSES: 又有資金可以帶風向了喔 118.161.167.2 02/13 17:37
pf775: ptter :223.137.167.123 02/13 17:57
bardeqeq: 所以毀掉NewJeans自己活著..超爽的 114.34.39.70 02/13 18:01
tsai529: 先幫補血 這篇放在這版會被噓喔 111.71.212.136 02/13 18:12
nba407t: 推不同的視角 確實HYPE也挺怪的 106.128.109.80 02/13 18:25
Mugen0413: 就給顆糖再扇一巴掌,李在明的權術真 27.51.67.21 02/13 18:33
Mugen0413: 的高明,佩服佩服 27.51.67.21 02/13 18:33
glmmejoe: 放別地方也會被噓爛好嗎 150.116.65.15 02/13 18:43
hooniya: 兩邊都在寫小說啊 111.248.82.125 02/13 18:46
hooniya: 只是閔跟五小閔自己一直跳出來開新副本 111.248.82.125 02/13 18:46
hooniya: 感覺真的挺妖魔的 111.248.82.125 02/13 18:46
ji394vul3nn: 真相是啥不重要吧 這板看到NJ跟閔 202.8.106.33 02/13 18:49
ji394vul3nn: 就先噴了 字太多他們也看不懂 202.8.106.33 02/13 18:49
lunasol0504: NJ跟閔粉 本身就也會公眾說謊 所以 101.9.197.11 02/13 18:55
lunasol0504: 當然真相不重要,反正粉絲也不會看 101.9.197.11 02/13 18:55
lunasol0504: 不利的 101.9.197.11 02/13 18:55
kfc03kimo: KPOP最強的戲精,一直以來就在用INS發 36.239.61.233 02/13 19:17
kfc03kimo: 發一堆有的沒的帶風向,她用的了別人來 36.239.61.233 02/13 19:18
kfc03kimo: 妖魔化她嗎她自己就一堆戲了 36.239.61.233 02/13 19:18
wei61325: 好像又繞一圈回到24年的輿論戰 36.230.166.250 02/13 19:34
ILNARA: 要論狡猾 她目前是kpop史上第一吧 203.204.70.54 02/13 19:52
ILNARA: 最會利用身邊所有事物 然後出事了 還能拍 203.204.70.54 02/13 19:53
ILNARA: 拍屁股走人 但跟著她的全沒一個有好下場 203.204.70.54 02/13 19:55
ILNARA: 什麼業界慣例 網友意見 利用粉絲團名義 203.204.70.54 02/13 19:56
ILNARA: 瞎鬧等等 全都是把自己的髒事推向群眾 203.204.70.54 02/13 19:57
ILNARA: 秉持著法不責眾 掀起輿論 利用輿論 推給 203.204.70.54 02/13 19:58
ILNARA: 輿論 跟利用NJ NJ家族 甚至閔粉一樣 203.204.70.54 02/13 19:58
ILNARA: 這樣的人才 在kpop委屈啦 去從政好嗎 203.204.70.54 02/13 19:59
Amonle: 啥 111.250.65.142 02/13 20:10
KuRaZuHa: 不要建議這種人去從政好嗎 害到更多人 123.0.225.22 02/13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