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entop (Teen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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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誰洩V的對話?閔熙珍律師:我們要求保密
時間Wed Feb 25 23:59:19 2026
誰洩了V的對話?閔熙珍律師回應「我們要求保密」,羅生門再掀討論「很明顯了」!
媒體名稱:luvkpop
新聞連結:
https://luvkpop.com/news/comprehensive/70732/
閔熙珍在記者會上提出「終戰提案」放棄 256 億賠償金,
換取 HYBE 撤銷所有 NewJeans 事件相關訴訟。讓這場一審勝訴證據之一
「BTS V 的私人對話紀錄」曝光,究竟是閔熙珍還是 HYBE 透過媒體外泄,
三方支持者吵得面紅耳赤。雖然閔熙珍沒有回答提問,
但代理律師卻給了答案:「我們提出了保密」,儼然變成一場羅生門。
在記者會結束後,閔熙珍代理律師金善雄回答了《女性新聞》幾個提問,
當中被問到「BTS V 與閔熙珍的對話被採納為證據,但內容外流後引發爭議」
的看法,他回答:「這部分我們無從回答,提交證據時已
向法院提出『不公開』申請。至於不公開證據究
竟經由何種途徑流入媒體,我們不得而知,這應由該媒體及法院去解決」。
https://images.luvkpop.com/uploads/2026/02/20260225135931780.jpg
隨著律師回答曝光,事件再度引起激烈討論:「閔熙珍的私訊內容之
前也都被公開過了啊。那她提交一些證據,有什麼問題嗎?就算是公開提交
,我其實也沒什麼特別感覺,而且這次還是以非公開方式提交的」、
「也太誇張了,怎麼會變成連資料都外流?不過想想也是,畢竟是曾
經發生過個資外洩問題的公司,真的讓人很無語」、「既然不是閔熙
珍那邊的話,那應該就是另一方了吧kkkkkkkkkkkkkkkkkk」、「哇…HYBE 完全不考慮旗
https://images.luvkpop.com/uploads/2026/02/20260225135719109.jpg
下藝人的感受。真是太噁心了」、「說實話,誰看都會覺得有一方在利
用這件事吧。該不會這次也像之前說『不是抄襲』一樣,又要裝作沒看
到沒聽到,一直否認吧」、「問題是提出『非公開提交』的人嗎?把非
公開內容曝光出來的人才是問題?到底是誰把它洩露出來的?」、
「V 和閔熙珍合作之後,不是很明顯能看出房時赫那邊的不滿嗎?
感覺HYBE的態度也表現得很直接。怎麼看都像是某些支持方又開始
動員帶風向了,真的希望不要再這樣了」、「明明是以非公開方式
提交的,結果 HYBE 又把內容流給媒體,想引導輿論,讓網路上的支
持聲音出來吧」、「如果是閔那邊公開的話,BigHit 那邊應該不會
只是用『社會生活,嘿嘿』這樣的說法就結束吧……」、
「既然閔熙珍已經贏了,其實也沒有必要再做什麼額外動
作了……但不知道是很多人沒察覺,還是不想承認媒體
比較偏向 HYBE,留言裡還是有不少讓人覺得奇怪的反應」。
HYBE 對一審判決申請了限制閱覽,即非當事者雙方不能查閱判決書內容。
據了解,只有 HYBE 申請了判決書。 另一方面,根據韓國法律
,與 V 私人聊天紀錄,閔熙珍為對話當事人,雖然未徵得對
方同意作為證據使用,仍屬合法行為;若分發給第三方則
屬於違法。(詳細問 Naver 小姐;真相則問《體育京鄉》記者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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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usifa2007: 閔沒有徵得V同意直接拿來當證據更噁 114.42.222.134 02/26 00:57
→ lusifa2007: 實話說 雖然法律上不用徵得同意但連 114.42.222.134 02/26 00:57
→ lusifa2007: 打招呼都不打是滿閔式作風的 114.42.222.134 02/26 00:57
推 wei61325: 這重點已經不在洩漏上了 V都跳出來說很 36.230.178.94 02/26 01:17
→ wei61325: 無奈”私人對話被當作證據” 閔方還能這 36.230.178.94 02/26 01:17
→ wei61325: 樣甩鍋給對方喔 36.230.178.94 02/26 01:17
→ goingtoofar: 先不管公不公開 人家還在正常上班你220.134.107.187 02/26 01:26
→ goingtoofar: 就拿人家私下對話來幫你站隊打公司完220.134.107.187 02/26 01:26
→ goingtoofar: 全是沒品背刺220.134.107.187 02/26 01:26
→ goingtoofar: 再者去年到現在打那麼多官司了 哪次220.134.107.187 02/26 01:26
→ goingtoofar: 開庭內容沒有記者知道的? 一句話「220.134.107.187 02/26 01:26
→ goingtoofar: 窩不知道」就假裝沒自己的事確實是閔220.134.107.187 02/26 01:26
→ goingtoofar: 氏推卸風格220.134.107.187 02/26 01:26
推 mimimoumou: 你沒知會都拿去庭上當證據還要大喊不 106.64.58.167 02/26 01:30
→ mimimoumou: 是我公開的會不會太假仁假義了? 106.64.58.167 02/26 01:30
推 yeustream: 閔方要求法院不公開和有無洩漏是兩回事 1.162.17.222 02/26 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