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anklebreaker: loser比winner先喔 03/17 14:25
因已有至少三名使用者 對"loser"之用詞表達不滿
該使用者拒絕於24小時內修正用詞 故根據板規4-10 以引戰論處
水桶30日
請板友尊重各團體的正名 勿以引人不悅之非正式名稱稱呼之
噓 pf775: 韓國人不意外03/17 16:16
疑似藉故諷刺所有韓國人 有違反板規3-1之嫌
警告一次
推 hank82228: 很明顯是要搭便車吃師兄光吧03/17 18:07
藉毫無證據之消息意欲引戰 且蓄意提及他團
違反板規3-1 水桶30日
推 aic8382: 那我們來聊聊誰公布了YG版版主的個資如何03/17 20:20
無故提及非本板事務 疑似意欲延長戰火 有違反板規3-1之嫌
警告一次
全文推文暫時判決完畢
若有遺漏未判者 煩請再行提出檢舉
以上 感謝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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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團粉 ♥║
║ ∷∷∷∷∷ ║
║小∷批踢踢∷澯║
║可∷韓樂板∷美║
║愛∷板主印∷王║
║ ∷∷∷∷∷ ║
║♥Kiyume綺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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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d13824: 最後一個這樣也叫引戰喔 03/17 21:10
→ Cchild: 775真的是 很有趣 03/17 21:15
推 Pettitte46: 最後一個完全看不出疑似引戰= = 03/17 21:23
推 drifthouse: 拍拍板主辛苦拉 這種東西本來就很難判定XD 03/17 21:27
→ miaomiao35: 775 XDDDDDDDDDDDDDDDDDDDD 03/17 21:29
→ g0820413: 呵 不知該 怎麼辦 才好 qq 03/17 21:38
→ aoe7250350: 第一個真的挺引戰的 03/17 21:45
推 sclbtlove: 都好嗆XDDDD 03/17 21:50
→ lovekangin: 看到某ID覺得... 03/17 21:58
推 wuming2: 775差點死去 03/17 22:11
推 mermermer: 笑死 看那篇就知道會有人崩潰亂檢舉 03/17 22:14
→ mermermer: 最後一位也叫引戰XDDDDDD 03/17 22:14
→ Enfys: 775挑戰失敗! 03/17 22:33
推 a84817f: 775 XDDDD 03/17 22:51
推 ftss: 775xdddddd 03/17 22:56
→ shannyliu: 個為什麼未達標準????板主認定的標準依據是什麼????? 03/18 00:21
推 gotohikaru: 覺得最後一個的標準要再慎重考慮一下 要確定將來都要 03/18 03:55
→ gotohikaru: 以那麼嚴格的標準執法 03/18 03:55
推 ammas: 最後一個是引戰???? 03/18 03:59
推 manmani: 最後推文也算?有些誇張耶… 03/18 10:53
→ wirrla: 最後一個不算吧...這語氣很常出現椰 03/18 13:06
感謝板友指正 該判決已撤銷
※ 編輯: Kiyume (140.112.243.87), 03/20/2016 18:2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