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rocus:謝謝回答了^^ 07/09 20:01
一、加害人與受害人的年齡要視實歲來決定。
二、你指的是下藥?那當然不能算強暴(性侵害)
三、法官會考量所有情況,所以棄屍方式也可能是法官考量之一。
四、少年犯是指不得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適用刑法63條
其實從條文中看不到減刑的依據。
五、最重判多少年?只要不是無期徒刑都可以,要看本刑的刑度最重是多久。
六、裁判員,沒聽過有。
七、義憤殺人不一定可以算。
※ 引述《crocus (馬歇爾‧D‧提奇)》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1CDSqGtK ]
: 作者: crocus (馬歇爾‧D‧提奇) 看板: PttLifeLaw
: 標題: [請問] 少年犯
: 時間: Thu Jul 8 21:05:18 2010
: ※ [本文轉錄自 ask 看板 #1CDSpwfY ]
: 作者: crocus (馬歇爾‧D‧提奇) 看板: ask
: 標題: [請問] 少年犯
: 時間: Thu Jul 8 21:04:39 2010
: 假設今天有二個少年(17歲),街上隨機擄人強暴(多人受害),加上有錄影的習慣
: 有一天抓到一個14歲少女A,結果在下藥的時候沒注意結果造成對方死亡,最後棄屍
: 1. 加害人跟受害人的年齡是看實歲還是虛歲?
: 2. 少年他們算未遂犯嗎(就強暴這個行為)?
: 3. 他們棄屍的方式會影響判決的輕重嗎?
: 4. 由於是少年犯所以有減刑,那是依照刑法63條的規定嗎?
: 還是少年相關法條有提及?
: 5. 最重可以判多少年?可以連續關幾年(就是指到假釋前)?
: 6. 台灣有類似日本的裁判員的制度嗎?
: 7. 假設少女A的父親殺了其中一個兇手,可以算義憤殺人嗎?
: 可能會被判幾年的刑期?
: 最近看小說看到的問題...問題有點多,有些有點怪,先謝謝大家的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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