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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板上曾經討論過一個案例 若是某甲引爆一個計時炸彈 設定十秒鐘後爆炸 在爆炸前先自殺 結果十秒後被炸傷的人找不到人賠償 原因是因為兇手某甲已經掛了 而某甲的遺產可以全部繼承給繼承人 不用分給那些被害者 上面這例應該是在當初跳樓自殺的文章裡面討論到的 (文章代碼 #1BXWNDc5) 今天同學拿一個很細的題目來問我 97司法事務官的考題 第一小題提到 有一位胎兒在出生前就感染到了梅毒 原因是醫生在輸血給孕婦時 輸了含有梅毒的血 害他出生後就感染先天性的梅毒 原本我想的解答跟高點的擬答一樣 很簡單的用 民7(胎兒的權利能力)+184 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就解決了 沒想到我同學拿保成的擬答 說我解錯了 因為胎兒已經出生了 而雖然是出生前醫生過失做了侵權的行為 但只要解釋這行為與出生後得梅毒的結果 具有因果關係 就可以不用引民7 直接用184請求就可以 而第二小題(題目省略)明顯要引民7去請求慰撫金 所以我覺得同學講的答案也對 兩小題剛好一題有引 一題沒引 符合出題者的考法 再加上看了王師的一些文章 發現在這種情況下 王師也不會特別再引民7 從這題梅毒的題目就令我聯想到 即使某甲在炸彈爆炸前故意自殺 可是被害者受傷的結果 還是可以歸咎給某甲生前的行為 所以某甲生前還是成立了侵權行為 並不會因為某甲自殺就找不到人賠償損害 而跳到樓下自殺 害樓下變成凶宅 房價下跌 跳樓的行為也與凶宅房價下跌有因果關係 跳樓時候尚還有責任能力 所以還是可以成立侵權行為 不知道大家對這三例有甚麼想法? -- 作者 yahooc (卡卡獸傳說) 看板 ask 標題 [請問] 吹風機插頭一直不拔會不會怎樣
eggimage:= = 建議千萬別這樣做..上次有人這樣 結果佔用一個插座..10/26 08:05
WhatCanIDo:樓上..然後呢@@10/26 08:07
eggimage:就少一個插座用 很不方便..10/26 08:08
joy830:XD10/26 08:3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2.81 ※ 編輯: hoboks 來自: 123.193.12.81 (07/29 23:41)
Eventis:"行為時"? 07/30 00:21
hoboks:E大終於等到你 07/30 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