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unt52: 找檢察官幫忙阿 你不要用撤回告訴 讓檢方用269撤回公訴 08/29 20:34
→ count52: 這樣就只有266的效力 也不會及於丁戊己3人 08/29 20:35
可是即使檢察官撤回公訴,那也是只對甲乙兩人有用
丙還在偵查中,還是得由告訴人撤回告訴吧?
而且丙這個人還是法官後來提出要我們一起和解,請被告提高和解金這樣
我也聽得蠻清楚法官是說要我們和解並撤回告訴
所以很納悶這樣是不是會因為刑訴269條,導致丙丁戊其他被告也被迫撤銷告訴?
※ 編輯: cuteby (39.12.31.157), 08/30/2014 03:32:16
→ count52: 你丙根本未起訴 根本不受起訴效力所及 直接檢方不起訴就 08/30 12:39
→ count52: 好 丁戊也是同樣道理 跟你說直接跟檢方說就好 08/30 12:40
→ count52: 不要撤回告訴 08/30 12:41
→ count52: 檢方也有相對不起訴的權利 更快 08/30 12:43
推 vinmo: 還有個重點是,過失傷害案件算是「共犯」嗎?這似乎不是沒 09/01 13:34
→ vinmo: 有爭議的喔~ 09/01 13:34
推 cute101037: 嗯嗯嗯嗯,要是我說的話我覺得沒有共犯 哈哈 09/01 21:11
→ cute101037: 這種案子過失的共犯是不需要考量的拉@@ 司法當服務業 09/01 21:12
→ cute101037: 的話,見解就是 看態樣求公平正義^^ 09/01 21:12
→ cute101037: 撤回會不會影響,不如突襲法官一下,當庭問他看看 哈哈 09/01 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