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在網路遊戲中用語,讓對方告我妨礙名譽 但是用詞只使用了"妳"我"他" 筆錄時也表示不是針對他 請問這樣會敗訴嗎? 另外我能否可以申請變更開庭地區? 如果是在網路發言被告?那這樣案發地點是不是算我這邊?? 以上疑問還請各位幫忙解析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83.1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21328676.A.4C0.html
OAzenO: 鄉民不是檢察官法官 只能擲杯才能知道會不會敗訴 01/15 21:56
KKyosuke: 刑事會在你的戶籍地開庭 01/15 22:18
KKyosuke: 然後 會不會敗訴光看你這幾個字天知道 01/15 22:18
depravity: 妳說 妳 我 他 這三個字被告?!!!!!! 01/15 22:19
Afei: "你"打錯字了 "woody780823"打錯字了 你是這個意思嗎? 01/15 22:59
woody780823: 我戶籍在桃園,可是收到台北的傳票耶 01/16 00:24
niceshotse: 你收到的是地檢署傳票? 01/16 00:25
地方法院的傳票,跟地檢署是一樣嗎?
KKyosuke: 偵查跟開庭兩碼子事 01/16 00:27
lucid1994: 網路暱稱能反應現實人格嗎 01/16 00:58
season002: 你可以聲請移轉,准不准不一定 01/16 03:37
※ 編輯: woody780823 (59.124.138.7), 01/16/2015 08:57:07 ※ 編輯: woody780823 (59.124.138.7), 01/16/2015 09: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