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vengers (伍佰再打玖哲)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原來送達命令那麼容易就可以撤銷?
時間Sun Jan 18 12:54:19 2015
如題
前天收到了撤銷命令
大致上是說對方沒有收到支付命令,所以撤銷
還附上對方法院叫警察去問的筆錄
但是,這擺明就是串供
如果對方真的不認識當事人,甚至沒辦法連絡
為什麼要代收呢
再者,收件地址是對方的戶籍地,如果按照這個道理
我不是一輩子就沒辦法送出這個支付命令了嗎
最後想要請問一下,接下來我該怎麼處理才好,謝謝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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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Kyosuke: 你可以直接提告.. 01/18 13:11
→ Avengers: 直接告民事嗎,還是??謝謝 01/18 13:12
推 Ulster: 直接告民事,支付命令只要沒收到就是失效 01/18 14:41
→ koala945: 不可以使用公示送達嗎? 01/19 18:31
→ yuusnow: 支付命令不可以用公示送達 01/19 18:34
→ ixixet: 其實我覺得這種東西應該代收或寄存都不行 01/23 20:50
→ ixixet: 畢竟效力太強大 01/23 20:51